《編按》台灣缺電爭議多年未解,在AI熱潮下,缺電危機只會更嚴重。尤其北部缺電更排擠到資料中心的建置。核電還是綠電好?也在近期成為熱門議題。在電業法也面臨二次修法下,其實或可多思量虛擬電廠這個新解方。
當台灣未來可能面臨缺電問題,尤其北部缺電危機更是嚴重!在我國《電業法》刻正面臨二次修法的時刻,相當值得提出虛擬電廠相關議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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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二次修法四大重點
首先談談《電業法》面臨的二次修法,除維持台電綜合電業體系、建置獨立性的電力調度中心與電力交易中心、以及成立電業管制機構外,重點還包括以下四點。
第一點是:如何促使高壓導向的台電中央電網,能夠廣納低壓配電系統「表後」的虛擬電廠分散式綠能?
第二點則是如何促使台電公司積極主動與眾多外部利害關係人(包括公民電廠)共同合作?
第三點是如何透過市場機制與人工智慧大數據運用,藉由更多的彈性消費者(Flexumers)改變行為,落實生活轉型?
第四點是如何透過「平台經濟」讓台灣孤島電力系統注入中小企業及群眾參與的社會韌性?都是關鍵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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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電廠是什麼?
其實,在綜合以上考量與台灣缺電危機未解下,虛擬電廠是一個可重視的新解決方案。對於虛擬電廠技術服務及運營模式,《電業法》是否需要成立專章予以規範?或許可以討論。
虛擬電廠是近年來隨著開放資料治理及資通訊數位科技迅猛發展下(如分散式能源資源管理系統DERMS、配電再生能源先進管理系統DREAMS⋯等),在全球快速崛起的「另類電業」;一種以「電表後端(behind-the-meter)」分散式能源資源,聚集而成的客戶側(customer-side))電能運營模式,乃所謂真正的「藏電於民」也!
美國能源部2023年底宣稱:虛擬電廠正處於商業起飛(commercial liftoff)階段,預估2030年將可透過各類電力消費者廣泛參與的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 ),亦即激發兼具生產者與消費者雙重身分的「產消者prosumers」大量湧現(如住宅屋頂加裝太陽能及儲能電池、電動載具逆送電力至電網⋯等),以螞蟻雄兵、聚沙成塔的方式,可有效取代10%至20%的尖峰發電機組投資,並具有前置作業時間短、極大化綠能滲透率(去碳)及強化電網韌性的市場獨特優勢。
傳統上,電力公用事業(Electric Utility)屬於集中式「垂直整合」的封閉性組織,主要依賴高壓或特高壓電力系統由少數財團興建大型化石燃料電廠,藉由「發電追隨負載」供應眾多電力用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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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永續趨勢下,電業轉型新方法
然而,當前全球2050淨零永續趨勢下,電業轉型與市場改革重點是:導入用戶側的分散式電源(DER)、虛擬電廠(VPP)、微電網(Microgrid)及能源即服務(EaaS)等新技術與商業模式,改由「負載追隨發電」截然不同於過往的電業運營模式,方足以因應電力市場再生能源占比愈來愈高,太陽能與風力發電之間歇性急遽變化,所帶來電力調度前所未有的艱鉅挑戰。
以上諸多與虛擬電廠發展相關之政策法規課題,期許各界咨爾多士,齊心協力,共商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