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你為何會在此時提出「雙重承認」的構想?
答:當天是因為簡漢生委員在立法院總質詢時,主動詢問外交部對「雙重承認」問題的意見;然後又特別問到研考會對我國國際法人地位問題,及開拓我國外交關係有無研究?我是針對他的質詢,提出答覆。
對他的第一個問題,我說明我國國際法人地位沒有問題。對第二個問題,我根據政府多年來的實際做法,指出我國對外交承認問題是有彈性的。
外交承認有其彈性
例如一九一二年, 國父在廣州主持軍政府時,並未因各國承認北洋政府,而終止其在廣州的總領事關係。
二次大戰期間,美國在偽滿洲國控制下之瀋陽設立總領事館,國民政府仍與美國維持外交關係。
政府遷台後,亦有相似的例子。一九七二年,中共在美設立官方聯絡處,我國並未撤館。一九七九年中美斷交後,我國仍在美設立協調辦事處。另外,中日斷交後,我國亦在日設立亞東交流協會。類此均為一種雙重安排。 此次我國丟參加亞銀年會,雖然我方不接受亞銀所安排的名稱,也不表示此一模式日後可以延用,但至少顯示是容忍在這個國際組織中的「雙重代表制」,也證明政府是在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對此作了彈性的因應。
研考會認為對我國過去採取彈性外交的先例,和未來透過容忍「雙重承認」或雙重代表制,來突破外交瓶頸的可能性,值得做進一步的研究。
此外,參加研考會的學者認為,德國、韓國將統一和承認分開,以突破外交瓶頸的作法,也是值得研究的。我是在答覆簡委員的質詢時提到上述幾點。
「多體系國家」觀念
問:「雙重承認」和你過去所提出的「多體系國家」觀念有無關連?
答:二者確有一些關連。
當初我與許多學者在研究分裂國家時發現,多體系國家的國家、民族、文化均為一個,只是政體不同、意識型態不同。但是這些分裂國家的不同部分部以排他性承認、否定對方法律地位,做為互相排斥、競爭的一種手段,以達到克制對方的目的。
這種將統一和承認混淆的做法,使其他國家難於處理多體系國家的承認問題。從他國的立場來看,承認是一個現實問題。他國可以承認多體系國家的每一部分,至於分裂的各部分主張對自己並不控制的部分有管轄權,卻不必予以否定或承認。他國只以分裂國家每一部分現在有效控制的地區,做為承認的基礎。
以上就是「多體系國家」觀念。就我國而言,如果容忍「雙重承認」,而沒有「多體系國家」觀念做為架構,可能導致「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錯覺。
在此架構下,「雙重承認」只是第三者對「多體系國家」同時承認的一個狀況。這個,狀況並不違反「多體系國家」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文化的原則,也未否定「多體系國家」未來重新統一的可能性。
「雙重承認」不能違反三原則
另外需要指出的一點是,我在引述學者的意見答覆立委質詢時,曾強調「雙重承認」只是在國家尚未統一的過渡時期的一種權宜性安排。
任何這種安排不得違反三項原則:堅持一個中國;絕不以和中共談判妥協做為開拓外交關係的條件;堅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絕不以台灣脫離中國做為爭取國際承認的手段。
問:有些人認為中國大陸與台灣的情況不能和東西德、南北韓相提並論,以目前中共在國際政壇中,仍強烈排斥我國的情況下,你認為「雙重承認」在外交上有可能實踐嗎?
答:我在引述學者意見時提到,西德在一九六0年代後期、南韓在一九七0年代初期,先後認清不可能長期依賴歐、美、日等國,支持他們排斥共產政權獲得承認,因而放棄排他性的承認政策,改採彈性作法,從而在外交上有所突破。對德、韓的做法及轉變過程,我們應該深入研究。
至於中共方面,我認為我國採取外交突破的做法,基本上無法以中共的同意或默認為前提。中共對台灣問題的立場是非常堅定而無彈性的。它的一貫立場就是:它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不排除使用武力解決。
所以我國爭取外交突破,重點在於爭取他國對我國的經貿實力、我國在世界經濟上的比重、我國在東亞的地位和對世界安全的買獻等正面的評價。
換言之,今後我國開展對外雙邊正式關係,必須在他國衡量與我國相互關係的需要,和該國與中共實際關係的比重,並做出對我國有利的判斷後,方才能夠實現。
中共擺高姿態
當然這些可能升高與我國關係的國家,必須考慮到與我建交,中共可能會撤走的問題。不過中共往往在開始時姿態擺得很高,當他國執意與我國接近的時候,它亦無可奈何。
例如荷蘭在準備為我國承造潛艇時,中共曾揚言要與荷蘭斷交;但是當荷蘭決定做這筆生意時,中共也不過是降低雙方關係為代辦級,且日後又恢復為大使級。
又如數年前,中共曾召集以歐洲為主的各國駐北平的外交人員,警告他們不得在台設立辦事處,結果各國並未理會,它亦無可奈何。
由此可見,有些人以為中共只是不贊成他國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而可以容忍他國與我國的實質關係,是不正確的看法。其實中共是不得不容忍,因為它也不願輕易與他國斷交。
問:有些人認為可能接受「雙重承認」的將只是一些小國,我國卻要付出相當大的經援代價,因此並不值得。你的看法如何?
答:我們應該先看我們現在有的是什麼樣的雙邊關係,再看將來可能會有什麼關係。你說那些國家小,會比現在與我國有邦交的一些國家還小嗎?
在第三世界大有可為
一下子就想要歐、美、日等大國與我國復交當然不切實際。大國基於全球戰略和本身整體對外關係的考量,及對傳統國際法的尊重,在現階段與我國復交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亞、非、拉丁美洲的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對傳統國際法和西方國家制定的國際程序本來就不滿;其中有些國家甚至認為傳統國際法是大國為維護其利益而定,因此不必一板一眼地遵守。
我認為以這些國家為對象,採取彈性作法,擴大對外正式關係還是大有可為的。
問:大國本身或許不會考慮採取「雙重承認」,但是他們是否會支持此種構想?如果沒有他們的支持,此一構想可能在外交上實踐嗎?
答:歐、美、日等大國對「雙重承認」的可能反應有三:積極支持、保持中立、反對。我認為要他們積極支持確有困難;但是如果中華民國因本身的努力,而拓展了外交關係,建立起更鞏固的國際法人地位,他們基於本身的實際利益,和維護自由經濟與民主自由陣營的考慮,應該不會有強烈的反對意見,而會樂觀其成。
基本上,我認為在國際組織中,大多數會員國代表必須從該國已承認中共的出發點,來決定其行動,因此不易支持我方的立場。在我國與其他國家的關係有全面性發展之前,沒有大國的支持,而希望在加入國際組織上有所突破,確有困難。
但是在雙邊承認中,由於所涉及的只是我國與另一國家的雙邊關係,問題就比較單純。因此,我認為未來我國在拓展外交關係時,雙邊關係的突破將比國際組織有發展的可能。
國號絕不能改
問:如果有國家願意考慮「雙重承認」,應如何處理主權和國號的問題?
答:國號絕不能改。在雙邊承認中,它要承認就必須承認「中華民國」。
至於主權問題,我認為主權屬於國家,不屬於政府;分裂國家的主權仍然是一個,因此未來如有「雙重承認」的情況發生,主權不應該是問題。
問題是雙方的管轄權主張重疊。但是其他國家可以採取既不否定,也不接受分裂國家各部分的管轄權主張,而只就其現況予以承認。 因此參加本會研究的學者主張,我們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容忍(不是接受)「雙重承認」「如此可將燙手山芋丟給中共,讓他們去說「不」。
問:有些人認為「雙重承認」可能引起中共的疑慮,因而對此一構想有強烈的反應,你的看法如何?
答:中共對台灣近年來的發展當然十分關切。政府的各種開放政策,相信並不完全在他們的預期中。台灣從經濟發展進步到政治發展,現在更積極參加國際活動,對中共產生很大的衝擊。他們的內部對如何因應,也有不同的反應。
中共在這次亞銀年會中的表現一點也不令人意外。有些人認為這證明了中共不會容許我方發展獨立外交,因此我國的外交不可能有所突破,也不應試圖突破,以免招惹對方。我的看法正好相反。
在國際上爭取更大空間
我認為正由於中共這次露出了它全力排我的真面目,大家可以完全破除如果我們乖乖不動,中共便會放我們一馬的幻想。今後我們更要積極突破中共孤立我方的陰謀,發展與世界各國的正式關係。
唯有如此,我國才可能在國際上爭取到更大的空間,遏制中共妄圖實現「一國兩制」,從而減少中共以為台灣問題可化為其內部問題,將來即使用武也不致遭遇國際間強烈反應的錯誤判斷。
此外,目前我們內部有少數人持分裂主義的主張;雖然台獨不是可以解決外交瓶頸的籌碼,但是分離分子卻可以此為藉口,不斷興風作浪。
因此我認為「雙重承認」的構想,一方面可以抵制中共的孤立,一方面也是抵制台獨分裂主義的一個必要條件。
我並不贊成不必要地去激怒中共,導致台海緊張情勢升高,但是我們也不能因為中共時時作態而自縛手腳,不事外交突破。一時的委屈求全,最後反可能使中共判斷錯誤,而走向武力衝突。
問:未來「雙重承認」的構想如果實踐,我國政府官員將不可避免與中共的官員直接接觸,那麼是否就違反了「三不」政策?
答:我認為「三不」政策所指的是我國與中共的雙邊關係。照目前的政策,在我國與中共官方之間,雙方是絕不接觸的。
但是國際會議或其他國際場合屬於多邊關係:例如在亞銀年會中,我國與中共雖同時出席,但是還有許多其他國家也參加了,這樣並不能算是雙方的直接接觸。
問:目前在亞銀中,我國與中共的會員地位雖然平等,但是名稱很顯然是不平等的。請問你認為未來我國以跟中共平等的名稱或國號,被國際組織接納的可能性有多大?
答:名稱確實是很重要的問題。我國對亞銀的名稱尚在爭取之中,未來我國也要爭取在其他國際組織中正名;但是能爭取到怎樣的結果,目前我無法預測。
問:既然亞銀的安排已是一種雙重代表制,我國今後是否會以「雙重承認」做為一個公開而正式的外交政策?
答:「雙重承認」並不能成為一個外交政策的正式主張;它只是我國政府在努力追求擴大與無邦交國家的實質關係,創機建立或恢復外交關係時,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研考會建議對這種可能情況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