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諾富特案究責,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布,諾富特違反兩案,包括非防疫旅館卻收居家檢疫者且混住一般旅客,將逐案開罰;華航未落實機組員防疫將罰100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宣布,針對諾富特飯店發生員工確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昨天邀集交通部、桃園巿政府、中華航空等代表召開會議全面檢討。
陳時中指出,會中確認該飯店一館七樓、八樓是做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的防疫旅宿,桃園市政府可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而該飯店於一館八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的行為,交通部觀光局可依法開罰3萬至15萬元,所有違法事項將逐案開罰。
另外,陳時中說,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也有不當,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可由交通部民航局開罰60萬至300萬元,最終定案開罰100萬元。
本文轉載自2021.05.07「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