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議會即將開始審議一項法案,要強迫谷歌和臉書等科技巨頭與新聞媒體協商,就引述內容公平付費。路透17日報導,谷歌已經讓步,和多家大小媒體達成協議。澳洲政府也表示,這項立法還沒生效就足以讓谷歌就範。
谷歌早於2020年已和七家小型媒體公司、專業網站與一家地方報紙簽約,15日和西部七號傳媒集團 (Seven West Media)達成一年3000萬澳幣(折合約6.5億台幣)的協議,17日再傳和九號娛樂控股公司(Nine Entertainment Co Holdings)同樣達成一年3000萬澳幣的協議。
澳洲財長佛萊登柏格(Josh Frydenberg)對此表達歡迎,聲稱就他掌握的資訊,新聞業者靠自己和谷歌敲定慷慨又公平的好交易,也相信政府立法發揮了作用,「如果我們沒把草案提交議會,這些交易都不會發生…這項領先世界的強制性法律正把雙方帶上談判桌,為新聞媒體業產製原始報導內容而獲得報酬鋪路」。
不過,佛萊登柏格也表示,澳洲政府不會因此消弱法案規範的力道。澳廣指出,因在野的工黨已表態支持,預計下週就會完成立法。
包含掌控澳洲三分之二報紙的新聞集團在內,仍有多家澳洲大型國內傳媒尚未和谷歌談妥。臉書尚未宣布任何一項協議,還在持續協商中。
本文轉載自2020.2.17「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