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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專家也需要財產信託

林美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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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姿

2002-04-01

瀏覽數 31,250+

投資專家也需要財產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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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2002 / 4月號雜誌 第190期遠見雜誌

隨著信託業法以及相關稅法的修訂通過,今年市場上將會出現許多創新的信託產品,像保險金信託、子女教育及創業信託、安養信託或不動產信託等。有錢人為了避免身後家人爭產的悲劇需要信託,一般人其實也可以使用信託搭配家庭理財,讓財務計畫更周延,不致因突發事件而影響了生活。

信託的意思是指客戶找一個受託人,通常就是銀行,客戶跟受託人簽約後,將某些財產交給受託人,請他幫忙投資和管理財產,而投資的收益可以指定給另外一個受益人,信託期間結束後銀行再把財產交還給客戶。信託財產的範圍非常廣,有的是生存信託,有的是遺囑信託;可以是個人信託,也可以集體信託,像企業員工福利信託;還可以做公益信託。

國內最早從事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是中央信託局。中信局信託處副理劉玉枝表示,在2001年6月相關法令完備前,國內的信託產品只能做「自益信託」,所以除了大家最熟悉的指定用途信託投資國內外共同基金之外,其他產品很難發展。

像中央信託局的「安養撫育信託」以往做最多的是幫返回大陸居住的老榮民管理留在台灣的財產。921大地震之後,政府首次動用公權力和中信局合辦「強制信託」,為失依的兒童及青少年所領取的慰助金設立公正的信託監察人,每月固定給付孳息做為小朋友的生活費,防止慰助金被其他監護人不當挪用,實施的結果相當理想。

三種族群最需要信託

依中信局的經驗,劉玉枝認為有三種情況最需要信託:

1、高收入的家庭。像歐美的富豪或是大家族幾乎都會運用信託傳承家產,在生前做好資產的分配並兼顧節稅的效果。

2、需要照顧的特定族群。像年長或是身心障礙者,可能體力衰弱或行動不便,需要別人代為妥善運及管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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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收入依賴唯一的來源,或是特別需要安全保障的單親家庭、父母雙亡的孤兒等。

至於一般收入的家庭,信託不只是讓專業的金融機構來協助理財,也是保全財產的一種措施。劉玉枝表示,以信託產品搭配家庭理財,可以保有長久的財產主導權,不管人在哪裡,即使發生意外、生病住院或是上了天堂,都還可以透過信託依自己的想法來支配和管理財產。現在不少銀行推出以子女教育基金為訴求的信託產品,通常是結合存款、共同基金、贈與規劃、保險和保險金管理的組合套餐。有些人會認為,我們自己都會投資股票、基金,也買了不少保險,為何還要付管理費給別人信託。但如果只投保,而沒有考慮到保險金的管理,保險可以說是只保了一半。

所以即使像劉玉枝本身就是投資專家,她還是會簽訂「保險金信託合約」,這也是目前十分熱門的產品。只要花新台幣3000元的簽約費用就可以得到二、三十年的承諾及保障,若萬一發生理賠,子女到成年之後的保險受益金都可以確保依自己的安排被使用。

面對可能不斷翻新的信託產品,劉玉枝建議在選擇時要注意以下幾件事:

1、信託的期間通常都長達二、三十年,所以選擇健全以及夠專業的金融機構相當重要。

2、瞭解銀行推出的產品是制式化的規定或是個人化的量身訂做,這兩者的服務深度有很大的不同。

3、資金門檻的高低以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不同銀行和不同信託產品都會有不同的最低信託資金以及簽約費、管理費或手續費的規定。高額的信託案也可能有議價的空間,事前都要先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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