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衛生署副署長黃富源在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舉辦的「如何創造醫病雙贏」座談會上說,目前國內有八成醫師不認真看病,醫師為了多看病人,看病時,不做身體檢視,不問病史,聽診器隔著衣服聽,量血壓不必捲起病人衣袖者,比比皆是。他舉個實例說,有位護理人員因胸部腫塊找了位名醫看診,前兩次醫師都說沒問題,第三次卻責備病人拖得太晚才就醫,顯示這位名醫連病歷都不看才不知道是自己的疏忽。
當然,兩、三分鐘快速門診早就是國內的醫療文化,只是全民健保實施以後,變本加厲。新政府上台後,衛生署嘗試推出了一些改善政策,如「門診合理量」「衛教門診」等,個人雖然認同衛生署推動健保改善政策的良好動機,但是,對於政策執行的方法卻無法苟同,而感到遺憾。個人認為任何政策的設計,如果不根據正確的理論基礎,不合乎公平、正義的原則,就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還可能引發更多的後遺症。
以「門診合理量」政策為例,在每一診次三、四個小時以內,每一位醫師平均應或能看多少位病人,其實並不是什麼天大的學問,只要找幾位大家公認優秀的醫師來回答這個問題,必定很快就可以有個共識。譬如,副署長就曾說過一個診次看六十人以上,就已無品質可言,雖然,個人認為三十人比較合理,但是考量目前國人的就醫習慣與健保給付,我可以先接受六十人這個數目,以後再逐年減少。
然而,健保局設計門診合理量計算公式時,卻莫名其妙地以前一年各醫院的門診量為打折計算的基礎。門診合理量的精神是要決定一位醫師平均一診應該看多少病人才合乎經濟效益,同時也兼顧醫療品質,這和每家醫院前一年的門診量又有什麼關係呢?結果,原來超量愈高的醫院「合理量」愈高,原來就不超量的醫院,卻也被同等減量了!
這樣荒謬的公式讓我的同事想起了一個故事。他說,在一個家庭?,有三個女兒每天到同一個學校上課,大女兒總是三更半夜才回到家,老二則不過十點不到家,規矩的三女兒一放學就回家。老爸為了改正兩位不守規矩的女兒的行為,不是規定五點放學後,大家都直接回家,卻規定三個女兒都要提早三個小時回家,結果,三女兒就必須逃課回家,老大則放學後還可在外逍遙三、四個小時才回去,這樣的家規合乎常理嗎?
因此,個人預測是非分不清、對錯分不明的「門診合理量」政策不會收效,果然,實施後的結果適得其反,門診量不減反增。不知健保局下一年度要如何修正這個政策?(本文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專欄言論不代表本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