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陪伴最不需要他人「施展專業」與「盡義務」,
僅只需臨在病榻旁的一點點膚觸與溫度,
以及同理共感地在「陪跑」到終點之前,
時光倒轉地將人生回憶一遍,
並於有聲或無聲的「重說」生命故事中再次「活著」,
也就足夠了。
回德國之後最常遇到的問題是:「你是誰?」
基福會採取輪班制,每次來的人都不一樣,再加上家庭醫師、送餐人員、救護車人員、急診室裡來來去去的醫生、護士們,一天下來我總要反覆被詢問:「你是誰?」
「我是她的媳婦!」
角色,似乎是最容易的答案,相應的義務既包套處理,也有簡易的參照行為模式,更容易落入他人與社會的期待。
然而,德國屬於社會福利國家,擁有完善退休養老制度,以及周全的醫療、照護體系,由國家擔負急難救助與傷病照顧的責任,因此親屬角色自然就少了照顧的「強制」義務。相較台灣,若是面臨家人重症或老人罹病,往往會帶來家庭生態的重大改變與成員壓力,甚至得辭去工作長期照料,特別是媳婦與女兒,或是未婚單身的子女,通常被視為必然的「免費」勞動力。
我的「志願義務役」多少受台灣傳統價值的影響,而這也挑戰了德國醫護人員的思惟,特別是德國著重個人主義,少有家屬會願意突然改變生活節奏與安排,投入居家安寧照顧的工作。如同大女兒睿家在經歷癌末照顧後,曾認真地告訴我︰「奶奶生病了,沒有人願意打亂他們原有的生活計畫與步驟,只有你讓自己停留在這裡,而別人卻是一直前進的。你以後若是重病或病危,我會直接將你送進醫院或安寧病房,而不要打擾到我既定的生涯規畫。」
乍聽雖然心驚,但是卻揭露了我夾雜在台灣與德國兩種文化,與相異的社會、老人照顧體系之間,面臨的不僅是心態的調適,更是自身「角色」與「自我」的再次辨認與協調。
「你在這邊做什麼呢?」
「家裡沒有請特別看護嗎?」
「為什麼是媳婦待在這裡擔任照顧工作?」
幾次被如此直白地質問,我從原本理所當然的「照顧婆婆」,到後來有些囁嚅地不知該如何回答。
當時在德國待職的大伯,以及沒有工作的大嫂,甚至是按照原定計畫去英國度假的大姑,他們從未想過回來擔任看護的工作。
由於婆婆非常眷戀這棟由公公親手打造的房子,生病前幾年早已幾次堅決拒絕大姑安排她進入養老院,即使突如其來的癌末報告,婆婆更堅持要待在家裡,不願進入安寧病房,最後僅同意先由基福會提供居家安寧照顧。
雖然基福會有專業醫護人員,按照病患需要安排數次不等的訪視與照顧,但是獨居的婆婆還是得需要有人隨侍在旁,特別是隨著病期的惡化,24小時貼身看護,絕對是後期必要程序。
然而,婆婆更是反對透過仲介,自烏克蘭申請特別看護的提議,主要關鍵在於德國人視家為嚴守重地,而婆婆在公公30年前過世後,更是以守衛自居,就是不願意陌生人長住家中。
婆婆的固執是有脈絡可循的,由於我嫁到德國時,當時先生獨自在法蘭克福上班,我曾與婆婆單獨居住了一段時間,後來即使先生派駐亞洲,我也會於暑假帶著孩子,在婆婆家住滿2個月,所以算是婆婆老年後與她貼近的「另一種」家人。
或許與婆婆漸漸少了過去家庭生活的摩擦與忌諱,所以那些年她對我傾訴了諸多不為人知的祕密與苦水,就連我先生也不曾聽聞過的。另外,沒有血緣的牽絆與不捨,婆婆倒是能很自在地與我聊到身後的想法與安排。
記得10年前的暑假,幾次陪伴婆婆到隔壁小鎮的老人安養中心,探訪她多年的好友艾米(Emmi),她是婆婆40年前寡居後,加入女子登山社時所認識的友人,並且一起上瑜伽課,以及時常結伴度假。婆婆遠從拜恩州(Bayern)北部的法藍肯(Franken)嫁到西南德山間,除了地區方言、宗教與生活習慣不同之外,她幾乎沒有自己的社交網絡,因為照顧一家大小與大片的果樹與菜園,再加上每年都有姪子、姪女遠從拉丁美洲來長住,幾乎直到公公過世與小孩各自獨立後,婆婆才有了自己的生活,以及結識志同道合的朋友。
不難想見,艾米老邁體衰後住進養老中心,對婆婆的震撼有多大,除了往日共同從事的活動,少了一位好夥伴,讓她也開始意興闌珊地退回限縮的生活型態之外,婆婆難免也會想到自身處境,這或許是最令她無法面對的。
婆婆為此,抗拒了好久都不去養老中心探望,還是我得知之後,三番兩次勸服她,最後還是以老大睿家想念艾米奶奶,想跟她說說話,總算才讓婆婆踏進養老中心。
艾米為了我們的到訪,開心得像小女孩,特別是看到睿家長高了,一直拉她的手,還拿出偷藏的小熊軟糖給她。但是當兩位老朋友終於親暱地拉著手,低聲說著體己話時,艾米便開始淚眼婆娑,她並非抱怨養老中心不好,因為在我眼裡看來德國等級的環境與設施,在台灣可能四、 五星級飯店也不過如此,而且醫護人員專業、有愛心,飲食看上去都相當精緻,公共空間也是多樣化,但艾米不快樂的癥結在於她對老家的眷戀。
當婆婆看艾米眷戀地將老房子各個角落的照片,不時拿在手上端詳,訴說自己有多想家,回程路上就斬釘截鐵地告訴我︰「我以後絕不搬進安養中心!」
艾米在安養中心住了不到3年就過世,婆婆常感慨與執拗認定,就是想家的緣故,才會讓她放棄求生意志。
為了這件事,幾年前我還曾跟先生商量,由我們出錢買下房子,將屬於兄姊與婆婆比例的部分,向銀行借錢以現金付給他們,然後無償讓婆婆永久居住,以及負責修繕的經費。這樣除了免除大姑一直提議要將婆婆送到養老中心,讓婆婆心生恐懼之外,婆婆手上有多餘的現金,就更能優渥地安排度假與無虞享受。只是兄姊為了婆婆能否持有房子的所有權,以及得到財產分配比例有意見,因而破局,這也成為婆婆晚年的暗傷。
除了好友艾米的「前車之鑑」,讓婆婆下定決心「死守到底」之外,也是因為這是公公親手打造與裝修水電的老房子,有婆婆住了五十多年的情感與記憶,更是她心靈的庇護所。因為當年她剛結婚與公婆、小姑們同住,有太多被欺凌的不愉快經驗,甚至被她自己的公公毆打,連當時年紀還小的大姑都懂得「靠勢」,依向祖父母,而不服母親的管教,甚至出言不遜,將她視為外人。婆婆承受各方壓力幾近崩潰,最後公公當機立斷搬了出來,才讓婆婆有了喘息與重新生活的自由。
這棟房子是她新生的起點,亦是她做為一名女主人,出色與成功扮演「照顧者」的空間,更是她人生最重要的舞台。
記得與婆婆同住時,她每晚不只用內鎖,還要費事地用一把把鑰匙將大門、大門玄關,以及地下室通往後花園的門,從裡頭用三道鎖牢牢鎖住,起初我不解其意,認為內鎖就夠了,婆婆才向我解釋,用鑰匙從房裡頭鎖住,即使有人偷了家裡的鑰匙,也一樣從外面開不進來。
由此我才驚見婆婆對外嚴防的重視,以及守衛房子幾乎到了戰戰兢兢的地步。
然而,就在我到德國的幾日之後,大伯帶了一位人力仲介來到家裡,嚴厲要求婆婆簽下申請看護同意書,他們兩個男人首先分析烏克蘭看護的諸多優點,眼看婆婆不願讓步,便從原本的坐姿起身,開始提高聲量,咄咄逼人地要求婆婆認清眼前身體失能的事實,並直言她的頑固只會為自己帶來更大的不便與災難。
原本坐在婆婆身邊不發一言的我,突然也站起身來,鼓起勇氣說︰「我可以擔任看護……。」婆婆好像找到救兵似地猛點頭,沒想到大伯立即以我不是專業醫護人員回絕,瞬間也讓婆婆頹喪了臉,無助地垂下了頭,幾乎要整個人趴到桌上。
後來,就在他們連番繼續威脅婆婆要「理智」考量的高分貝裡,我將雙手按在婆婆肩上,輕緩摩娑著,並湊到耳邊低聲承諾她,我跟孩子們都會繼續留下來陪她,即使看護來了,我們也不會離開,而且我會緊盯著看護,不讓看護有造次的可能,婆婆才願意簽下申請同意書。
當大伯與仲介滿意地帶著同意書離去,婆婆整個人軟癱在椅子上,一隻手卻緊按著我放在她肩膀上的手,雖然隨著她的虛脫而漸次流失氣力,但彷彿有一份很深的信託,深嵌在我的手背上。
至今我依然能感受到婆婆這份氣力與體溫漸失的緊握膚觸,並不時自問︰「角色或專業?哪一個最該出現在病榻邊呢?又或者,這兩者通通不適任?」
當時的我並不專業,再加上困囿於媳婦的角色,讓腦袋的「義務」與「行動」取代了五感的真實感受。至於所謂專業的烏克蘭看護,就在我們申請兩週之後,她即將出發的前一晚,婆婆就已經往生。
完全始料未及,卻也引動我持續深思︰「臨終病榻旁,最重要的究竟是什麼呢?」
後來嘗試倒帶臨終照顧的過程,我發現癌末的不可逆,「專業」的極致不過就是在生命末了幫助減緩疼痛,不讓身體過度承受折磨,拖絆了靈魂的出脫。
再則,對於婆婆而言,身心逐漸失能的狀況下,她對自己的諸多社會角色已逐漸脫鉤,自然也就不會要求我與其他人該如何實行自己的相對角色與義務,特別是在進入譫妄之前的某一小段異常清醒時刻,她沒有特別提出希望哪位親人出現在身旁,反倒是對我這位沒有血緣關係的異鄉人,凝望許久並情意綿長地說聲︰「謝謝你。」
至今想來,病榻邊的「專業」與「角色」終究走到窮途末路與無用的時刻,臨在(Be Present)才是臨終者與陪伴者兩方皆能受用的。
安寧陪伴最不需要他人「施展專業」與「盡義務」,僅只需臨在病榻旁的一點點膚觸與溫度,以及同理共感地在「陪跑」到終點之前,時光倒轉地將人生回憶一遍,並於有聲或無聲的「重說」生命故事中再次「活著」,也就足夠了。
於是,哪怕只是一段陽光午後的無言凝視,或是一抹同在的膚慰,一句善解的話語,甚至什麼都沒有想的靜默同步呼吸,我想對於臨終者而言,就是最有品質地被陪伴與活著。同樣地,對於陪伴者自身而言,這樣的存在必然有別於浮生日常,非得使出渾身解數才能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而是全然回歸到人所俱足的本身,「我的在,本身就已是最大的價值了!」這份價值的「給出」,對象不僅是臨終者,更是再度走回物質人世的自己。
再則臨終者的「時間感」,已與常人不同,因此時間陪伴的時間,並非絕對的越長越好。臨終就像將時空象限放進了一顆濃縮膠囊裡,生命的「剎那永恆」最能於此體現。
「誰該來病榻旁?」
「該在病榻旁守多久?」
這是每個人在生命的不同階段,都會遭逢的自我疑問,又或者臨到生命終點,反向詢問或要求周遭的人。
從婆婆病榻邊的陪伴經驗,我體會了「陪伴」的真實觸受,毋須等到自己臨終時刻,才巴望等待親人「兌現」角色義務的給予,或是苛刻要求專業醫療人員的付出,而是在當下就樂意陪伴他人,並且於生活中敏受揀選與人同在的質地,找到對的人陪伴自己,讓每一次的人我相遇,都是互惠與美好的體驗。
時時刻刻廣結善緣,以及自我深化「陪伴」的意義,或許在未來對於誰能在病榻邊照顧自己,也就能隨緣自在,不罣礙非得子女或親屬陪侍在旁。
不過這一切也需國家層級的臨終照顧革新,因為唯有政府能落實安養照顧政策,減少親屬在相對角色上的義務重擔,這樣每一個人才能在身心自在的狀況下,在生命的最後一哩路程上,相互給予最有品質的陪伴與祝福。
本文節錄自:《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臺灣女兒、德國媳婦的生命照顧現場》一書,吳品瑜著,時報出版。(圖/時報出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