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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詠:寫作是有趣且必須維持的事

遠見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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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編輯部

2001-02-01

瀏覽數 20,550+

侯文詠:寫作是有趣且必須維持的事
 

本文出自 2001 / 2月號雜誌 第176期遠見雜誌

星期五的早晨,和侯文詠約在出版社的會議室,穿著西裝的侯文詠叫了杯咖啡。當小妹端進咖啡時,他說,「這麼漂亮的杯子喔?我只要咖啡就好,不要那麼漂亮的杯子。」小妹覺得有點好笑。第二次和侯文詠約訪,是在東區的一家咖啡店,侯文詠問那位因為要上飲料而打斷訪問,頻頻道歉的服務生說,「對不起是你的口頭禪嗎?」

這就是醫生作家侯文詠,正經說話的時候是我們熟悉的醫生氣質,斯文且沉穩,但一打開話匣子,他就會變身成《頑皮故事集》裡面那個全身掛滿「狗牌」的頑童,操著不甚標準的國語,開心起來還會笑到趴在桌子上,彷彿「玩得很高興」。

對他來說,醫生身分只是一個「擋箭牌」,擋掉社會對他的壓力與要求,但他的骨子裡有他自稱的「怪異」性格,他喜歡熱鬧,喜歡「玩」,希望寫的東西可以讓大家起共鳴、因為有話題而交朋友,不管是一起哭,還是一起笑。

對於書,他也喜歡熱鬧,不喜歡冷調的卡爾維諾之流。但是他承認他看了許多似懂非懂的書,只是為了滿足他對這個世界的想像。

書,是這個鄉下小孩看世界的唯一窗口,對他而言,能抓住什麼就抓住什麼。

本刊特別約訪侯文詠,談他的閱讀經驗。

我真正看書看到很瘋狂地步,大概是在國小四年級升五年級那年。我剛從很鄉下的學校搬到都市的學校,認識一個家裡有很多書的同學,我常去他們家搬書回來躺在椅子上看,愈看愈多也愈看愈快,一天二十幾本很快就不夠看了。我媽常看我神經病似地一個人邊看邊笑,還覺得養一個怪小孩。

台南新營有幾家書店,我常在那邊站著看書,很快就把東方出版社的幾套書看完,像二十集的《福爾摩斯》、十五集的《亞森羅蘋》、二十集的《東方冒險故事》,還有青少年版的《封神演義》《水滸傳》。

在小學時,只要是下課時間,我就去看書店裡的所有書,除了我看不懂的以外。我幾乎不買書,所以有好幾個老闆娘看到我就趕,他們說我,「生雞蛋的沒有,放雞屎的有」;還有一、兩次我拿書還同學的途中,經過書店又跑進去看,後來拿著同學的書出來時,老闆娘就追出來了,雖然我拿的是舊書,但他們仍覺得我是來偷書的,因為我從沒有為他們帶來生意。

南部小鎮的怪異男生

後來,我爸媽知道這件事後,就承諾我,考得好就帶著我到書店買書。於是當我考得好,他們就當著老闆娘的面買書,讓她知道小孩子偶爾會帶來點生意的,不能這樣子趕他們,但是老闆娘還是那付不太善意的眼光,因為我把他們的書都看完了。

我一直覺得那種小書店很奇怪,不知道以什麼方式進貨?我很小時候看的書,說了你也不相信,黃春明、白先勇等人的書,那個時候我只要能抓到什麼就看什麼,只要他們有什麼書進來(他們大概是一個月進貨一次),我都會知道,於是我把青少年跟兒童櫃都讀完了。在兒童櫃我只讀大一點的翻譯書,什麼小老鼠、小天鵝、小貓咪我都很討厭,覺得那都是拐比較笨的小孩子。在那個時候,小孩子都渴望往大人的方向看,我看了很多書,有的看得懂、有的看不懂,反正是字我就喜歡。

後來我媽幫我訂了《王子》雜誌。我很喜歡《王子》是因為它都會有些怪花招,例如暑假幫你做個什麼功課表啦,在家裡可以做會飛的火箭,很多很有創意的東西。對我們這些鄉下小孩子來講,好像是一個世界的窗口。

有一次抽獎活動是集十二個印花可以到迪斯奈樂園去玩,那個時候是戒嚴時期,根本不能到迪斯奈,因為很想去迪斯奈,我就每個月寄,很想知道那個世界。後來抽中別的小孩子,我覺得很落寞,當那個小孩子玩回來時,他去玩的照片刊在《王子》的封面,我看了就想哭,「為什麼我都沒有?」我的世界就這麼小,我的窗口只要能看出去的世界,能看到什麼就抓住什麼。

因此,我很怪異。

在國一剛學英文的時候,我還學沒幾句,就去書店買《階梯英文》(Ladder English)看,可是那又滿簡單的,我就訂了《Rock》《POP》之類的雜誌。我跟同學說,一起訂一本學英文的雜誌,叫《POP》或《Rock》吧!每個同學交五塊錢,我就去摳了二十幾個,等書寄過來後,大家一看都快瘋掉了,「這根本不是英文雜誌嘛,」那上面是那種穿著詭異的搖滾樂團。

那個時候是六○年代,美國的嬉皮風、搖滾樂才剛結束,所以他們在搖滾雜誌旁邊會有短短的詩,比如一個女生走在海邊說,「總有一天這些都會過去,不管是海、花,你知道到離別的時候我會想念你。」我就很喜歡這樣的調調。

我後來常在想,一個在南部小鎮的男生這樣是很怪異的,我讓別人接受我怪異的方法是,我是第一名,在那個時候鄉下的第一名就是好學生,因為我第一名,所以我做那些事都得被允許。

我跟我媽媽的約定是:我保持前三名,你就不要管我。後來我都第一名,算是免費贈送的。

每天九點半前,我的時間就賣給這個約定。前幾年我爸曾說,「早知道你有一天會當名作家,這就是你的專業,當初要知道就不會阻止你念書。」我就跟我爸說,「爸,感謝啦!我這個人很固執,你如果當初不阻止我就不讀了,因為你阻止所以我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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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寫作變成專業

我寫作一路上來都是覺得很有趣而且必須要維持的事,甚至我會想盡辦法去換得那個權利,自由地看書、看電影、發表我東西的權利,我應付整個教育制度,應付得很好,可以掙脫社會對我的壓力。當醫生可能是延續我成績一直很好、社會不會給我找太多麻煩、跟我和諧相處的方式,做一個社會的好公民、學校的好學生,我應盡的職責我必須犧牲一部分的生命去妥協。

高二時,我遇到一個哲學系畢業的公民與道德老師,他讓我們在課堂上辯論生命的意義與價值,有一次他跟我說,「你要好好想一想,要是你走文史,中國就會出現一個閃亮的巨星,可是你讀丙組當醫師,可能就是普通醫師中的一個。」這個老師有點吹牛,但是老師對學生的鼓勵就會讓你一輩子都記得,那是我黑暗中的一點光,後來這點光不見了,因為那時一心想當醫生就忘了。

我很高興我讀的是台北醫學院,只要你不批評董事會,批評誰都沒關係,因為它不給人壓力。台大醫學院的學生就很認真拚,對我來說,是人生缺了一角。

大學時我得很多文學獎,去榮總實習時,我在開刀房連衣服都不會穿,護士就說,「連衣服都不會穿,得什麼文學獎?」那裡就是個很衝突的環境,不是死就是活,完全要看你懂不懂?有沒有本事?當時我面臨一種抉擇,以前覺得「醫學是太太,文學是情婦」,現在好像行不通。

當我看到一些學長回來,那些學長以前很不錯、會寫詩,可是現在看起來很落寞、抽著煙、壓力很重,以前的鋼琴冠軍同樂會時回來彈還會彈錯音,我想,「我不要變成這樣子,不要在通訊錄寫小感言還會寫錯字,」於是五年級以後就很有自覺地要把寫作變成專業,我就不停投稿,所以兩、三年之間得了十幾個獎。到七年級畢業時,有出版社來找我出書,我很高興畢業證書拿到,專業也被肯定了。

在澎湖當兵那兩年,我每天八點把救護車開到飛機場的中間,等飛機掉下來,晚上就回醫務室看診,兩年如一日,於是我看了很多書,包括《資治通鑑柏楊版》《德川家康》日本戰國的一大套書都在那時讀完的,每個人說我很厲害,我說,不讀書我也沒別的事情做,只有兩個選擇:讀完或發瘋。那時很多人向我邀稿,《頑皮故事集》《大醫院小醫生》都在那時寫的。

有系統地看世界文學

我高中時看的是王禎和和黃春明的書,還有許多看不懂的書,像尼采及叔本華,因為那時存在主義是主流,台灣則是延續現代文學,我看得比較齊,包含陳若曦、白先勇、歐陽子、 弦的作品,後來還看張愛玲的東西,他們簡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所以我吸收的東西幾乎都是台灣本土那時最主流的文學養分。我也看外國翻譯書,那時候我看不懂蘇俄的東西,《卡拉馬助夫兄弟》對我來說實在是太難讀了,但我還是猛看法國自然主義以後,浪漫主義到現代派的東西。

太意識流的東西很流行,我很難懂,卻看了很多,當時似懂非懂,你的人生就是似懂非懂,你就那麼願意在那種狀態下跟著他們一起追求,有一天你好像能從裡面懂得一些東西,你不太知道你會得到什麼,但你知道那些人讓你尊敬,所以在某時、某地可在他們身上得到什麼。偶爾讀到叔本華的一句話,你會覺得生命中某些事情很值得,那些東西就變成那個時候的很重要的養分,那個時候又很臭屁,我常跟同學扯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坐一下午。

國中時我則受琦君的書和吳祥輝《拒絕聯考的小子》影響很大。當時國中課本有黃春明、余光中、夏丏尊的文章引領你去找那些書,所以在書店會找到很多張曉風、琦君的書,像《三更有夢書當枕》現在再看還是覺得很好看。

如果我的文筆還可以,都是被琦君、張曉風影響,那些書就很夠我在《南縣青年》寫「你是我一抹淡淡的綠」這樣子的話。

我在高中的時候,有很多文史科的學生、社團,還有一些大的書店,所以會接觸到現代文學,雖然是南部但還是有些人是有思想的。那個時候好不容易抓到點什麼,覺得好棒,那時我們很反對權威,現在想想,我們用什麼來反對權威?我們用文學裡的權威來反對當代權威,現在看,當時文學的權威後面還是受到政治權威的影響。我反而到大學以後比較扎實,靠電影來吸收,世界文學也有系統地看,像有一堆堆抽屜,等著放,以前是有什麼吃什麼,到台北可以挑著吃。

海明威的啟示:人就是對白

之前我寫的東西字句比較漂亮,因為我早期讀很多古典傳統文學,所以要是你早期閱讀白先勇、張愛玲,就會用到民國成立以來新白話的那種流風,那種流風要不是上海腔調,再不就是像魯迅那種調,那是主流的調,你們現在還會看到「鑼聲敲著一聲緊是一聲」的句子,但我們一輩子有講過這種話嗎?以前我會著迷張愛玲那種型式,後來我覺得台灣人寫一種上海調很怪異。

張愛玲以前翻很多海明威的東西,海明威對我來說就是一種啟示:他不用形容詞、不太有很複雜的心理描寫,他的東西像是冰山的一角,人就是對白,你看到一個潔淨明亮的地方,完就完了,但那裡面藏了很多東西在裡面,我想,我們那麼多人那麼著迷張愛玲,而張愛玲又那麼崇拜海明威,我想那個東西是對的吧?所以我在寫《頑皮故事集》就決定要用自己的話來講故事,之後我的句子都是乾乾淨淨的,能不用形容詞就不用。到《白色巨塔》時更嚴重,除非不得已,所以這個風格就確立下來了,這是我一個時期的轉變。我覺得讀者讀不完、覺得無聊才是第一罪惡,其次才是寫不好。

我喜歡的作家愈來愈多,以前很挑,喜歡川端康成,他的《雪國》讓我很感動。我喜歡的作者都是才華洋溢的,像羅貫中、司馬遷及莎士比亞,他們的文章很耐看。照道理說,時代應該會給他們一些束縛,他們是聰明到極度了。

我也喜歡米蘭昆德拉,我最早知道他的作品是有人叫我幫他寫推薦。在那個時候台灣還看不到昆德拉的背景,我就斷定:這個人一定是玩音樂的。

昆德拉果然在爵士樂pub玩過。這些人都有一個調,就是給你一個旋律,四個人就能隨意玩起來了,愈玩愈好玩。他的東西就是這樣,你不能以太文學的觀點去讀,甚至你不用從第一章開始看,有一次我從第四章開始看,也看到東西了。昆德拉的結構很好,他有時會過界,談潛意識的東西,人有深層意識你還知道,你知道他在幹嘛。村上春樹也有這樣子的特點,似懂非懂、有些東西抓不到。

我年紀比較大就放自己亂走,以前都會耐心讀完,現在會順著性情多看,像有人寫食譜也寫得很好看。我有一次看到費曼的書也很感動,它不是文學的書,但他提他太太怎麼死掉,很平鋪直敘的、物理學家的寫法,後來人家說他太太死了,他還是繼續開會,最後他經過一個櫥窗前看到一件漂亮的洋裝,想起太太再也不能穿,就哭了。這太漂亮了!我看到那種介紹什麼東西去哪裡買的書,也會覺得很高興,怎麼有人這麼熱情?為了一些東西去蒐集找資料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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