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醫學科技發達,在胚胎成形初期就檢查得出孩子是否健康。而原本期待新生命降臨的父母,萬一發現胚胎有缺陷,基於尊重生命的觀點,該留不該留?
在這種情形下,若經醫師研判,胎兒已危害到母體,除非拿掉胎兒,否則母親有生命危險,在此兩難的前提下,當然以選擇母親為優先,將胎兒還給佛菩薩了。
但是,如果胎兒只是先天殘缺,卻不致讓母親喪命,就不必馬上想到墮胎;在這個問題上,我有幾個奇妙的例子。
在美國,有對夫妻來找我,他們說太太肚子裡的孩子經檢查後,發現胎兒的腳先天畸形。他們擔心一輩子要坐輪椅的孩子,等他們死了之後,沒人照顧怎麼辦?而且有這樣的孩子,家裡生活狀況都要為之改變,生活品質也會下降,他們不太想留下這個胎兒,問我意見。
我說,這個胎兒也是一條生命,既然來到你們家,是有原因的。首先,不必考慮自己身後事,因為人都過世了,表示責任已了,接下來就看這孩子自己的因緣了。接著,我建議他們發大願,依自己的經濟力、體力和意志力,長期做、或是一次做都可以,要為孩子發願,胎兒尚未完全成形,還有機會轉為正常,愈早做愈好。後來他們許了什麼願,我也沒問,但孩子生下來是健康的,現在都十八歲了。當然 第二個例子發生在台灣,一對夫妻來找我,母親臉色極差,嘴唇泛黑。他們說,第一次的產檢顯示孩子已胎死腹中,影響到母體健康;後來再經檢查,胎兒還活著,但有嚴重的病,因而影響母親,他們經人鼓勵來找我。我回說,醫學上的事,我完全不懂,只知道因果。這孩子來,是要帶責任給你們;即使你們不要他,責任也不會消失,它會從別的地方來,是無法逃避的。因此,我也要他們發願。這對夫妻商量好久,也發了願。漸漸的,母親的臉色轉好了,孩子也生了下來,但他一隻腳無力走路,長大後發現是弱智。
這對夫妻並未埋怨我,他們把小孩當做小菩薩,調整生活作息來照顧他。未來雖不可知,但觀察這個家庭,父母跟孩子的兄弟姊妹不但學會負責,更體會到慈悲心,活得更積極。
除了這兩對夫妻之外,還有別的類似例子。藉這些故事,我要表達的是,不要因為胎兒不健康,就想殺掉他;只要存心端正,懷著慈悲心負起責任,即使胎兒先天不健全,對家庭的未來同樣能有正面的影響。(本文作者為法鼓山文教禪修體系創辦人,李慧菊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