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其實不一定是偶然。有一天,村上春樹去神宮球場看養樂多隊打棒球,偶然想到「來開始寫小說吧」。那年原來不強的養樂多隊偶然拿到冠軍。村上春樹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小說家。他很少在媒體上曝光。
所愛的事,不惜付出代價
從中學時代開始,他就很知道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比方說他的英文成績平平,可是他卻已經私下能夠看英文小說。有多少中學生能讀英文小說?他絕對不勉強自己做不喜歡的事情。同時他知道為了做喜歡的事情,必須付出代價。例如他喜歡音樂、喜歡聽唱片,於是他上大學時就到唱片行打工,把打工賺的錢拿來買價格不便宜的進口原版唱片,然後很愛惜、很寶貝地一聽再聽,聽無數遍。
就像《國境之南、太陽之西》中的主角那樣。
他還沒畢業就先結婚,找到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大學的同班同學陽子(有人說像《挪威的森林》的綠),就決定結婚了。
他還沒畢業就先開店。
他知道自己不適合當上班族,或者說他不想當上班族,因此大學還沒畢業,就向銀行貸款,開起放爵士音樂的咖啡廳。新婚的小倆口同心協力辛辛苦苦地工作,好不容易才把貸款還清。
為當作家,持續跑馬拉松
到了29歲,即將面臨30而立的年齡時,他躺在神宮球場外野觀眾席,再一次認真問自己。「我到底想幹什麼?」答案是:「寫小說。」於是在回家的途中,立刻就去買了鋼筆和稿紙,正式開始寫起來。剛開始每天半夜餐廳打烊後,在廚房的桌上寫一點,因此每章都很短。這篇處女作《聽風的歌》獲得群像新人獎。繼續寫出三部曲的第二本《1973年的彈珠玩具》、第三本《尋羊冒險記》再獲得「野間文藝獎」。正式把店讓出去,從此展開專心寫作的職業作家生涯。
家搬到千葉,開始每天練跑步。為了當作家,他知道必須鍛鍊健康的體魄,才能集中精神寫。於是每天固定早起,跑步、游泳、寫作。跑步、游泳、寫作,到現在持續二十幾年,依然不變。從慢跑開始越跑越長,最後終於參加全程四十二公里的馬拉松。從日本、希臘、夏威夷、波士頓,連續十幾年參加世界各地的大小馬拉松,進而參加鐵人三項。
每創作一次,就被搾乾一次
在寫作上也為自己寫出一個模式。每兩三年寫一篇長篇,在長篇之間則寫一些短篇、遊記、隨筆,並不斷翻譯。每次寫完一篇長篇都像擠牙膏般,把自己完全搾乾。然後又開始寫一些短篇、隨筆、遊記,並把翻譯美國當代小說當作文學營養的吸收。於是長篇、短篇、翻譯……長篇、短篇、翻譯……又成為他寫作的步調和節奏。
在《海邊的卡夫卡》出版後,他在網路上接受讀者來信,並回信達兩千兩百封之多,集結成《少年卡夫卡》。
在信中他提到自己的寫作態度。「……我盡量寫能夠讓讀者想像力膨脹的文章。……換句話說,我自己退到後面,讓讀者自己去感受、自己去思考,我想寫這樣的文章。做翻譯也許幫助我學到『退到後面寫』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