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好萊塢金球獎的最佳影片頒發給「臉書」的創辦人佐克柏(Mark Zuckerberg)的故事—《社群網戰》,故事中第一男配角,由知名歌手賈斯汀飾演的尚恩.帕克, 電影裡算是一個鼓動男主角「過河拆橋」、「見利忘義」的反派狠角色。電影故事高潮迭起,
實際生活「臉書」創辦人佐克柏和尚恩.帕克都已經因「臉書」而成為科技鉅富。
可能是不甘心平白被鉅富「汙名化」,尚恩.帕克竟然飛了6 小時,到紐約接受英國《金融時報》 主筆蓋普的專欄《午餐的約會》(Lunch with the FT),暢談他近日的心路歷程。
因為從事科技創投產業,先天上帶著有某種浪漫的色彩,很像是希臘神話中盜火的普羅米修斯,甘犯天條,從諸神處盜火,為人間求光明。科技是要來造福人類的,所以科技創投業者與傳統創業模式也是有極大不同。
但是科技業「高風險、高報酬」的產業屬性,卻一次又一次誘導創業家進入,一旦發了財,立刻全球矚目。
高人一等? 高處不勝寒?
成名,讓科技人處處體會到「人言可畏」,不得不時時刻刻「愛惜羽毛」以保護自己,如此一來,簡單的話也說得吞吞吐吐,人就好像失去了當初入行的「初心」的豪情壯志,直接反映在做人風格,也就不酷了!
帕克不經意吐露的弦外之音,讀到了年輕富豪人生價值體系中的深刻迷惘,和他本人掩不住的「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失落感。
簡單的講,帕克既覺得自己身價上20 億美元(約合台幣580 億)是「貨真價實」,靠得是自己「高人一等」的智慧賺錢,卻又不免感受「高處不勝寒」,因為世人嫉妒眼紅,時時刻刻檢驗他的行為正當性。
《社群網戰》 電影把他講得那麼不堪,而真實人生的機關算盡,人性複雜層面,豈有那麼簡單?
可是電影故事裡,他分明心比天高,對佐克柏和他的原始創辦夥伴、原來的財務長薩佛林(Eduardo Saverin)的「小鼻子小眼睛」嗤之以鼻,「百萬美元根本不酷!什麼才叫做酷?10 億美元起跳才叫酷!」
臉書的惡鬥真相?
所以他力主「臉書」千萬不可走雅虎網站那樣賣標籤廣告,反而要走另外一個「生意模式」,也就是把「臉書」這隻應該抓得緊緊的「肥鵝」愈養愈大,直到大到可以找矽谷創投業者一次下單,海撈10 億美元以上的鉅富。
佐克柏被他說動,把一起創業的哈佛大學室友薩佛林的股權在一個暑假內,從持股34%降到5%,也解除薩佛林的原任財務長職務,自此,帕克引進的矽谷創投新金主的勢力,排闥而入,正式成為「臉書」的掌權大掌櫃。
這一切就像是一場宮廷惡鬥,「臉書」後來全球暴紅,紅到股價變成天價,更讓各方曾經有過原始「臉書」構想的勢力,法院跑不完,惡鬥迄今未歇,只是帕克自己是在矽谷跌過大跤、重新原地爬起來的狠角色,他教導佐克柏步步為營,所以迄今兩人才有20 億美元以上的身價。
帕克對薩佛林鬥爭到「整碗端去」的手法,當然引起反感,所以英國《金融時報》 主筆蓋普追問他對電影後續效應的真實心路歷程時候,帕克猶豫再三,對蓋普說,「錄音機還開著錄音,是吧?」
他顧左右而言他,一會兒談膝蓋的骨頭解剖構造、一會兒談這家午餐訪談的紐約小酒館的魚排味道不正、一會兒又分析這瓶葡萄酒如何如何。
這趟與主筆蓋普的《午餐的約會》,很傳神地抓住這位億萬身價的科技金童的多疑、謹慎、世故、成熟複雜個性,也難怪矽谷的眾金主們對他拉來的新生意都會埋單,因為事實上,他之前一手帶大的公司Napster(一個線上歌曲分享的網路公司),市場表現不好,只能算是他「初試啼聲」的代表作而已;反而是他後來「代客操盤」的「臉書」一飛沖天,所以矽谷的創投界還是很看好他的投資眼光。
反客為主 矽谷先鋒
《金融時報》 記者約瑟夫.曼的深度分析,將他經手過的一個公司又一個公司,徹底檢驗,仔細評估帕克多年來的建樹,到底對整個科技業有何貢獻?
結論是:從16 歲在家鄉美國華府當「電腦駭客」開始算起,現年31 歲的帕克勉強算是入行15 年的資歷,嚴格講他算是一位深諳市場需求的資深好手,他投資的標的,多半可以在市場上獲得成功,但是他在人類科技應用層面發揮、生意模式、和科技創新的層面,就大大不如微軟科技的比爾.蓋茲,還有蘋果電腦的賈伯斯,他們對整個業界劃時代的貢獻,都遠勝這位小朋友。
約瑟夫.曼辛辣地說,帕克有一種別人缺乏的經營生意長才,就是常常能遊說實際創辦人,讓位給他「代客操盤」。他雖然強勢地反客為主,但是都能和原始創辦人和平地分享上市後的成功果實,贏得一桶又一桶金,這使得他在矽谷的創投業有「可以打先鋒」的口碑。
例如,Napster 公司原始創辦人是尚恩.范寧(Shawn Fanning),可是後來所有媒體曝光、招攬創投金主的都是帕克,很少人認識范寧。2000 年他離開Napster 公司,2001 年他又自行創業Plaxo 公司,是一家提供電子地址聯絡自動更新的軟體服務公司,公司不成功,因為當時全美「達康公司」大崩盤,投資環境很不利。
正反兩極 科技大咖
但是他是可以共患難、不可共享福的類型,矽谷的人都知道,一旦他當上新公司的CEO(執行長),該家公司的COO(營運長)就會像是走馬燈,換個不停了。所以,很多矽谷金主對他也很感冒,2005 年,其他大股東聯手逼他下台,不再擔任「臉書」的總經理(理由是他吸毒被捕,但是檢察官後來沒有起訴他),重演他在Plaxo 公司被迫去職的命運。
離開「臉書」總經理的職位後,口袋豐厚的他,還是沒有辦法停止創業,於是2005 年他又開了一家創投公司,「創業家基金」(Founders Fund);因為扮演純金主,輕鬆愉快,於是行有餘力,他又手癢,重作馮婦,為Spotify 公司獻策,建議他們應該如何取得全美國幾家大唱片公司的網路音樂授權。《金融時報》 結論說,如果Spotify 公司的生意模式成功,那他就可以自此揮別昔日Napster 公司後繼無力的敗績陰影,重新在矽谷以「科技大咖」的巨人姿態再出發了。
這樣一位精彩的才31 歲的科技金童,在台灣還真找不到對應的個案,即使是在台灣有「科技伯樂」美譽的威盛電子、宏達電的創辦人王雪紅,也都整整大他22 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