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我的兒子不可能是同性戀!你不要騙媽媽,你大學時候不是交過女朋友嗎?」曾媽媽聲淚俱下,她看著跪在跟前的兒子阿城,根本沒有辦法接受兒子說自己喜歡男人這件事。
「是不是媽媽把你逼得太緊了?媽媽不給你相親了,兒子啊,你爸爸走得早,媽只有你了,媽媽不逼你結婚了好不好?求求你,你不要嚇我……」
「媽,我沒有騙你,我真的喜歡男生,我沒有騙你,我有男朋友!」阿城幾乎是顫抖而又堅定地對媽媽說道,他已經準備了好久,這次回來決定把這件事告訴媽媽。
只聽見「啪」的一聲,曾媽媽把客廳桌上的花瓶摔碎在地上,「你這不孝子!你讓我以後怎麼面對那些親戚!你要讓曾家絕後嗎!你給我滾……」
阿城大學期間的確交過女朋友,當時的他只知道班上其他男生都開始找女生談戀愛了,他覺得自己也應該這樣。和女友交往期間,約會、擁抱、接吻,以及發生性關係,所有一切都和其他情侶一樣,並無異處,也並沒有覺得不適。後來,因工作關係和女友分開。恢復單身後的阿城一次與朋友在bar喝酒,偶然接觸到了一群gay友,心裡竟有了絲絲漣漪。據阿城口述,他是從那時候開始有了對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思考,他開始回憶起自己好像從國小的時候起,就和其他男生有點不一樣,例如他會喜歡看男生的身體,喜歡和男生一起玩,從來沒有主動追女生的想法。只不過有時候會在周邊朋友起哄下,為了不讓自己顯得不一樣,才嘗試交幾個女友。但那時候的他並不懂為什麼會這樣,他甚至懷疑過自己是不是有病。
也是在bar認識到gay友的機會,阿城覺得自己好像找到了「盟友」,原來世界上不止他一個人是這樣的。後來,他開始交了男友,兩人感情很好,一直交往到現在,但戀愛期間的辛酸也只有他們倆才知道。記得兩人剛開始在外同居的時候,周邊鄰居問起來,他們總是回應說是表兄弟,曾媽媽來阿城工作的城市看望他時,也都介紹說是公司同事一起合租房子。
這次,阿城想和媽媽坦誠,他鼓足了勇氣和媽媽說明,也預想過媽媽聽到後的無數種可能反應,但他覺得不能再這樣隱瞞下去了,他不想再繼續欺騙媽媽,也不想讓伴侶每天活在擔心害怕中。他說:「我這樣成天偽裝地活著好辛苦,真的好辛苦,我想要對自己坦誠一點,我想要卸下這個包袱過日子,我不害怕其他人的目光,我現在只在乎我愛的這兩個人……」
就這樣,後來阿城被媽媽從屋子裡趕出去後,兩年他都沒有再回過家,但他會不時打電話問候媽媽,和媽媽心平氣和地溝通,繼續說明自己的情況。沒想到,幾年時間曾媽媽被說通了,從一聽到兒子跟她說自己喜歡男人這個事馬上就掛電話,到後來不再暴跳如雷或悲痛交加,開始慢慢變得接受了。但曾媽媽在電話裡頭還是對阿城說了一句話:「兒子,你感到快樂幸福就好,媽媽也老了,不再摻和你的事了,但媽媽還是希望你不要把這件告訴大姑大姨這些親戚,就媽媽知道就好……」
案例解析與解答
一、同性戀迷思
目前社會上還有很多人不了解同性戀,對同性戀存有誤會和偏見,例如認為同性戀是精神病,其感情與行為的異常會阻撓社會發展;或將同性戀等同於戀童癖、換裝癖,認為同性戀私生活混亂,傳染愛滋等,是社會黑暗裡見不得光的一群人。
其實在1974年時,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就將同性戀從心理疾病診斷分類中剔除,並指出同性戀只是常態性行為的差異,只有自壓型同性戀(無法認同自己是同性戀者)才需要治療。也有相關研究發現,80%的換裝癖者是異性戀,10%-20%的男同性戀者會打扮成女性模樣。女同性戀中的換裝癖者,則是少數。
多項研究也證實,大部分的同性戀者滿意自己的性別,也不排斥異性,他們只是寧可與同性維持性或情愛關係。再者說到猥褻孩童,大部分案情都是異性戀者所為,尤其是有關男老師猥褻學生的案例上,絕少是由同性戀傾向的男老師所為。根據《紐約時報》的估計,全美國的男老師中有十二萬到二十四萬是同性戀,而在紐約所發生老師對學生的性騷擾案例中,無一是男同性戀者所為。
一開始,AIDS曾被認為是上帝對同性戀者的處罰。如今,在感染AIDS上,異性戀與同性戀有相同的機率(廖玉琴,2003)。
大部分的研究發現,同性戀和異性戀的戀愛歷程是差不多的,同志在戀愛族群中算少數,但不表示同志一定較「難」找到對象。同性戀和異性戀伴侶爭吵的事情是同樣的,會不會比較容易分手,與是不是同性戀無關,但同性戀能不能繼續走下去的確有一個關鍵因素,就是「要不要公開兩人在一起」這件事。因為文化、家庭、與社會的壓力,很多人不願意公開出櫃。事實上,要不要出櫃、要和誰出櫃、出櫃多少、要不要提及對方是誰等等,著實影響彼此的關係。
二、婚姻合法化
2017年5月24日,臺灣憲法法庭做出釋憲,推翻了《民法》將婚姻僅視為在男女之間有效的定義,為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鋪路。但在2016年11月臺灣的一份民調 (鍾麗華、林良昇,2016)卻顯示,目前臺灣支持同性婚姻的人為46.3%,而反對的則為45.4%,其中男性比女性反對的多,中老年人比年輕人反對的多,低學歷的比高學歷的反對的多,有宗教信仰者較無宗教信仰者持反對意見的多。反對的主要是擔心同性婚姻合法後會破壞傳統的家庭倫理、婚姻制度, 導致社會無法傳宗接代和延續,並且認為這會禍及兒童教育, 從小就把孩子教成同性戀。但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則認為這些只是杞人憂天、恐嚇公眾意味居多。
三、同性戀不是教出來的
Huggins與sharon(1989)將三十六個13-19歲的青少年分為兩組,一半青少年的家長為女同性戀,另一半的家長為異性戀。研究結果發現,由女同性戀撫養的孩子,在自尊上與異性戀家長撫養的孩子並沒有顯著的差異。
換句話來說,從上述研究看出,同志領養家庭長大的孩子, 他們的身心狀態和一般小孩並沒有不同。且同性戀也由異性戀所孕育而生,與其擔心家長的「性傾向」,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如何帶給孩子溫暖的家庭環境和正直的人格培養。
四、性別角色
性別包括三個層次的意涵:
(一)生理性別(sex)
生理性別,是從生物學的角度區分兩性間先天的生理差異,來自於遺傳和生物的結果,大致上,人類在出生時,生理結構上即有明顯的差異,這也是判別生理性別的方式(王振寰,2009)。
(二)心理性別
心理性別,則是個體主觀上認為的自己的性別,由自我主導。
(三)社會性別(gender)
社會性別,即在不同的社會中,對應個別所處的環境對於性別的期待,自然會有其不同的文化型態,因而具有不同的性別期望、角色與互動的存在。因此,經由後天的學習之後,男性與女性就在行為、性格上產生了許多差異。
本文節錄自:《翻轉性別教育》一書,周祝瑛著,巨流圖書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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