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個原則非常重要,受傷或生氣的人很容易理解這個道理,卻知易行難,這個原則就是:長話短說。
如果你想讓不肯道歉、難搞或是防禦心態很強的人讓步,切記,你講得越多,可能會導致對方越聽不進去。無論問題是大是小,這個道理都適用。
對方不願聽你嘮叨時,他能聽進去的資訊很有限。你嘮叨得太久,只是在幫對方迴避你的怒氣或痛苦罷了,因為他會直接把你當成耳邊風,開始放空。他無心吸收你的話,也不想思考你的中肯論點。無論對方的年紀大小,都有可能出現這種反應。
當初我為著作《與兒女共舞》做非正式的研究時,我請參加家庭研討會的孩子告訴我,他們覺得爸媽做哪件事情可以讓整個家變得更好?「媽,可不可以長話短說!」是最常見的回應,或者是:「爸,你叫我要更有責任心,但你沒完沒了地一直講,講到最後,我都忘了你前面說過什麼了。」
我完全可以理解這些孩子的意思。我還記得兒子小班讀高三時,我罵他為何不把房間打掃乾淨。我一直嘮叨個沒完,即使他的白眼已經翻到後腦了,我還是叨念不止。
如果你希望對方聽進你的話,並考慮真心道歉及改變行為,你應該長話短說。如果你本來就習慣碎碎念,要長話短說可能對你來說特別困難的話。以下是我自己的例子,提供給有相同障礙的讀者。我明明想說服對方相信他搞錯了「真相」,卻在不知不覺中滔滔不絕了起來。
為什麼他連謝謝都不肯說?
我認識艾倫三十多年了,每次我去他的家鄉芝加哥,都會找他出來吃飯。以前我是去芝加哥出差,可以刷出版社的信用卡買單,我掏出信用卡時會說:「咱們為慷慨的出版社乾一杯吧!」畢竟,我們是在高級餐廳用餐,艾倫也愛品嘗美酒。我們乾杯時,我注意到他從來沒跟我一起說「謝謝」,或說「你的出版社願意買單真好」。
本來我不在意這件事,後來我開始自掏腰包買單後,就越來越在意了。我也不忘在帳單送達時,隨口提起這是我自己買單。由於我倆收入懸殊,我瞭解艾倫可能預期我買單,但我對於他從不道謝這件事,越想越不甘心。怎麼會有人那麼難開口道謝呢?
我想跟他談這件事,卻開不了口。艾倫不是很隨和的人,既然我們不常見面,萬一撕破臉,以後可能就再也沒有彌補的機會了。而且,以我們收入懸殊的狀況來看,我也不好意思要求他平分帳單。
我在電話上和兒子麥特談到這個困擾。麥特很擅長以簡潔明快的方式說明棘手的事情,我一直很欣賞他這份獨特的天賦。他從來不會講太多,表達歧見或棘手的觀點時,也不會給人任何一絲不舒服的感覺。這種風格讓他在職場上當管理者時,深受下屬的愛戴。
我問麥特,我應該坦白地把心裡的話說出來?還是永遠別說?他問我:「妳的目的是什麼?妳想達成什麼?」
「我希望艾倫為自己的作為感到歉疚。」我回答。
「那樣做不是很成熟。」麥特笑著說。
「嗯,是啊。」
沒錯,我確實希望艾倫道歉,我要他說「對不起」,而且從此以後每次都要說謝謝。但我也希望艾倫反省以前失禮及不知感恩的態度,為自己的作為感到尷尬及懊悔,至少懊悔的時間要跟我為這件事情煩心的時間一樣久,或甚至更久。
「妳會怎麼說呢?」麥特問道。
我的回應大致如下:
艾倫,我想跟你談一件事情很久了。每次我們一起吃飯,都是我買單,我覺得沒關係,畢竟我負擔得起。但我一直覺得很奇怪,你從來不說謝謝或是表達謝意。多年來,我一直在想為什麼,但總是想不透。以前出版社買單時,我心想:「好吧,你顯然不覺得你需要感謝我的出版社,但你若能展現一點謝意,那應該不錯。」可是後來你明明知道是我個人掏腰包買單,你還是不曾道謝,連一次謝謝都沒說過。也許你覺得不需要對收入比你多的人道謝,但我其實不像你所想的那麼有錢。又或者,你覺得讓人請客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你有時手頭比較緊。但我還是要告訴你,每次帳單送來時,我掏出信用卡,你總是不發一語地坐在那裡,那種感覺真的很糟。而且諷刺的是,你似乎不覺得那樣做很失禮。但你平常其實是很在乎細節的人,你可能為了很小的禮儀細節吹毛求疵,例如某個場合的衣裝打扮或晚宴的餐具擺放方式等等。所以,我希望你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你從不道歉,因為我實在想不透,也為此心煩了很久。當然,我會很感謝你為此道歉的,但我想我應該得不到道歉吧,因為我知道無法說「謝謝」的人,也不太可能說「對不起」。
我滔滔不絕地一直講,把怨氣抒發完後才罷休,內容可能比上面多了好幾段。
電話另一頭的麥特不發一語。我聽起來實在很可悲,連我自己都這麼覺得。
「麥特,換成是你,你會怎麼說呢?」我問道。
麥特的回答簡潔扼要多了。
「我會說:『艾倫,我買單時,真的希望你能說聲謝謝。』」
為什麼長話短說更能句句達意?
麥特那句簡潔扼要的回應,讓我頓時明白了箇中道理。短短一句話,讓艾倫更有機會充分地自我反省並為失禮道歉。我的長篇大論,甚至前十五秒說的那些話,只會激發他的反駁心態。
當我們覺得犯錯者無法理解我們的想法時,我們常加強語氣及增加論點。但是那樣做毫無助益,只會造成傷害。我們可能沒意識到自己語氣不好,或是講太多了。儘管很多人這樣試過,也知道這樣做效果不佳,他們還是覺得加入更多的細節,可以讓對方更明白論點中無法辯駁的事實,知道其造成的傷害程度。
我還沒做過大規模的研究,但根據我的觀察,在充滿情緒的談話中,講的字數越多,對方越快失去耐性,把你說的話當成耳邊風。對犯錯者表達不滿時,你應該在三句內講完,點到為止。例如:「我開車送你時,希望你能道謝。」「你連續兩次忘了倒垃圾。」「你在派對上喝多了,對我媽也很失禮,那不太好。」語氣不要尖刻,因為激動和過度反應都無濟於事。
許多議題顯然需要較長的對話才能修補關係,並讓對方充分瞭解你憤怒或痛苦的程度。但你若能在談論小事時,先學會簡潔扼要的技巧,以後談論重要大事時,就能更得心應手。
本文節錄自:《如果那時候,好好說了「對不起」》一書,海瑞亞.勒納(Harriet Lerner)著,洪慧芳譯,究竟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