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毒是女性的專利嗎?並不盡然。大部分下毒者都是男性,就像其他任何犯罪一樣。但因無需正面衝突,所以,如果女性要嘗試殺人的話,下毒可能就是第一選擇。如果嫌犯是一名男性,那麼我們會將他歸在膽怯或懦夫型,個性柔弱者,不願面對衝突。我們在調查任何一件下毒案件時,開始會先懷疑男性白人,如果案情及被害者分析都指向特定而非隨機的被害者,我們就能輕易轉向女性未知嫌犯。
阿拉巴馬州安尼斯頓市(Anniston)的奧黛麗•馬里•希利(Audrey Marie Hilley)牽涉到一樁近乎不可思議的下毒案。她也對先生下毒,動機卻完全不同。這件案子非常匪夷所思,其光怪陸離猶如虛構的懸疑故事。
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九日,法蘭克•希利(Frank Hilley)去看醫生,主訴症狀為嘔吐感,他的病情日益惡化,五月二十三日送往醫院,兩天後死亡。醫生判定死因為感染性肝炎。希利身後留下太太奧黛麗及十五歲的女兒卡蘿(Carol Mariey)。
兩年後,奧黛麗的母親露西•法瑟(Lucille Frazier)也死於同樣病因,一九七九年八月,十九歲的卡蘿也因為嘔吐感,一陣陣的嘔吐、手腳麻痺住院,這些徵兆與她父親四年前一樣。卡蘿在醫院裡幾乎癱瘓了幾周,性命垂危,然而九死一生的她,開始康復了。她告訴醫生,當她躺在病房裡時,她母親曾多次為她注射不明藥物。
前一年七月,她母親才替她保了五萬美元的人壽保險。
這並不是唯一對奧黛麗不利的證據,實驗室測試發現卡蘿的血液裡含有過量的砷化物。法蘭克的屍體重新解剖化驗,證實為砷化物中毒致死,露西•法瑟屍體裡也驗出砷化物,只是未達致命量。無論如何,奧黛麗在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控謀殺女兒遭起訴。
十一月十六日,身高一百五十五公分、綠眼棕髮、四十七歲的奧黛麗,支付了一萬四千美元保釋金,從伯明罕市(Birmingham)郊區的汽車旅館內棄保逃亡。同時,重病臥床數周後,奧黛麗的婆婆凱莉•希利(Carrie Hilley)也告逝世,她也不是唯一接觸過奧黛麗而身體不適的人。一九七○年代末期,奧黛麗曾多次向警方申訴,說有流浪漢在她家附近遊蕩以及接到恐嚇電話。兩名前往她家調查的警員喝過她的咖啡以後,都有嘔吐與胃痙攣症狀。她鄰居的小孩也經常生病,連醫生也查不出原因,搬家後卻迅速恢復健康。
我受邀做逃犯評估,我認為也許可以去會讓她感到舒適的地方找她。從她的背景來看,她極有可能出現在她以前經常出沒的地方。
奧黛麗的車在喬治亞州瑪瑞塔市(Marietta)發現,卻沒有她的蹤跡。調查局遍尋全美。同時,一月十一日,阿拉巴馬州卡宏郡(Calhoun)的大陪審團以謀殺法蘭克的罪名起訴她。
她成功地銷聲匿跡直到一九八三年一月,在佛蒙特州布特保羅市(Brattleboro)一家印刷店裡工作時被探員發現,距離新罕布夏州瑪洛市(Marlow)很近,這是她用新身分居住的地方。她自稱琳賽,卻使用蘿碧這個別名。奧黛麗嫁給了三十多歲的沖模工人兼造船工約翰•荷曼(John Homan),婚後她前往德州,自導自演,安排假死。再以蘿碧雙胞胎妹妹泰麗•馬丁的身分回到荷曼身邊。她減輕了九公斤,頭髮也染成金色!
沒錯,你沒聽錯,她真的這麼做了。
「如果今天我出庭作證,我會發誓她們是兩個不同的人。」震驚不已的荷曼對美聯社說:「她是個非常熱情與完美的女性。」他想奧黛麗可能怕他遲早會發現她的真實身分,為了避免困擾,才炮製自己死亡的鬧劇。她告訴他,她前夫死於心臟病,兩個小孩也在德州泰勒市(Tyler)死於車禍。
約翰的弟弟說,奧黛麗是「約翰所遇到過最美好的事物。他真的很愛她」。
我承認,我也非常驚訝,我原先預料她將出現在阿拉巴馬州那個家的附近,時間也應該比現在更早。當我處理這個案子時,我斷定奧黛麗•希利是個典型的精神病患者,通常很少發生在女性身上。她自給自足,一點都不在乎真相,她可以隨意欺騙別人,嗅出他人的弱點。如果她是男人,我就一點也不意外她淪為連續強暴犯,或是性侵略型殺人犯。
雖然她如此迷人,卻隱約讓人不安。認識蘿碧的人及其同事,都因警覺到這對「雙胞胎」之間近乎不可思議的相似,而通知有關單位。本案就連細節都異乎尋常,冒名為泰麗•馬丁的奧黛麗在報上替蘿碧•荷曼太太刊登了一則訃聞。蘿碧在新罕布夏州奇內市(Keene)中央螺絲公司(Central Screw Company)銷售部工作,她的主管羅奈爾•歐加(Ronald Oja)察覺事情有點蹊蹺。他對泰麗在訃聞上用蘿碧•荷曼而非「真名」琳賽•荷曼覺得不解,就去檢查一些細節的真偽,例如,蘿碧的屍體捐贈給德州醫療研究中心,以及她是泰勒市聖心教會教友等等。結果發現全都是假的,歐加就通知了州警關於泰麗•馬丁的事。
好了,你聽得懂嗎?警方正在追緝一名叫作泰麗•克利弗頓(Terri Clion)的逃犯,因為她也曾用過泰麗•馬丁這個假名,所以警方誤以為這兩人是同一個人。聯邦調查局在收到州警通知後,派遣探員約談泰麗•馬丁。為了證明她不是泰麗•克利弗頓,奧黛麗•希利承認自己不是泰麗•馬丁,並招認了真實身分。
她放棄引渡回安尼斯頓市,關進郡立監獄,這次保釋金提高了不少。她不肯承認謀殺、謀殺未遂,以及另外兩項支票跳票的罪名。
過去認識她的人也都與荷曼一樣震驚。
卡蘿以前就讀的私立學校校長歐嘉•甘迺迪(Olga Kennedy)女士對同一名美聯社記者說,奧黛麗是「傑出、受歡迎、樂於合作的好家長。只要是需要她幫忙的地方,她都會全力以赴」。
本案不可思議到連巡迴審判法庭法官山姆•蒙克(Sam Monk)都批准了地方助理檢察官喬•哈柏(Joe Hubbard)的請求,對奧黛麗做精神分析。審判於一九八一年五月底開庭,希利的女兒卡蘿擔任初審證人。卡蘿告訴大家,甚至在她住院前,她母親就已經開始對她注射神祕藥物。
希利的前任嫂嫂菲達•阿考克(Freda Adcock)接著作證指出,她曾經在奧黛麗家中找到三瓶嬰兒食品及一瓶老鼠藥,毒物學家也證明奧黛麗皮包裡的瓶子含有砷化物。還有希利的兒子,喬治亞州康耶市(Conyers)三十歲的牧師麥克(Mike)告訴陪審團,他的父親在死前就已經皮膚發黃,當時他還懷疑是自己悲痛逾恆才產生的錯覺。助理地方檢察官哈柏還拿出一封由麥克在一九七九年秋天寫給卡宏郡驗屍官羅夫•菲立普(Ralph Phillips)的信,裡面寫道:「我相信我的母親對我父親注射了砷化物,就像她對我妹妹一樣。」
曾與奧黛麗同處一間牢房的普希拉•藍恩(Priscilla Lang)作證時提到奧黛麗曾對她說,她想要殺死先生與女兒,因為卡蘿是女同性戀者,法蘭克則「站在卡蘿那一邊」。根據藍恩的說法,希利的下毒手法是每天在她先生的食物裡放一點點的砷化物。
檢方將奧黛麗對卡蘿的憤怒,當成本案可能的動機之一,另一個可能動機則是法蘭克死後高達三萬一千一百四十美元的保險理賠金,如果女兒也過世,還可以獲得其他額外理賠。
經過為期九天的審判,陪審團花了差不多兩個半小時,判決奧黛麗謀殺及謀殺未遂的罪名成立。面對法官蒙克,奧黛麗說道:「我還是堅持我是清白的,我並沒有對任何人下毒。」
蒙克判她終身監禁,外加二十年徒刑。
可是這個玄異的故事並未就此結束。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九日,阿拉巴馬州維堂卡市(Wetumpka)茱莉亞杜韋樂女子監獄(Julia Tutwler Prison for Women)給予奧黛麗三天假釋,由約翰•荷曼擔任保證人。雖然奧黛麗紀錄不良,但是因為監獄規定任何服刑六個月、表現優良的犯人都可以獲得短期假釋,典獄長黑爾(Warden Hare)說奧黛麗每次放八小時外出假時,都會乖乖的收假回來。
在她假釋出來兩天半後,荷曼與警方聯絡,說她(你猜發生什麼事?)失蹤了,留下一張紙條說她不願再回到監獄。有個名叫華德(Walter)的朋友會幫助她逃往加拿大。她希望他能夠了解與原諒她。
根據線報,聯邦調查局開始在阿拉巴馬州外圍尋找她的蹤影,她再度現身時已經是二月二十六日。她在強勁的暴風雨夜晚,距離她的出生地不到一點六公里的一戶人家後院中被發現,當時她冷得發抖,渾身濕透,滿身污泥又語無倫次。附近居民報警後,她在前往醫院途中死去,死因是長時間失溫以致體溫過低,享年五十三歲。我當初所寫的逃犯分析在八年後證實了絲毫不爽。
喬•哈柏聽到這個消息時說道:「這個既漫長又奇異的故事,終於畫下了休止符。」
奧黛麗•希利的動機到底是什麼?是貪婪?是憤怒?兩者都是?還是其他的動機?現在回想起這個案子,我想除了她不正常的人格以外,其他精神上的疾病也都該算在內。不錯,她是被金錢所迷惑,心中也有憤怒,才會做出這些無法想像的行為。
可是我認為這樣來解釋奧黛麗的案子太過簡略,如果將她的背景及人格拿來比較其人生遭遇,將會發現她因早婚及負擔一個她並不想要的先生和家庭,而產生忿恨。我認為她的犯案動機是渴望解放與自由自在的生活,這是她與法蘭克之間所無法擁有的。這個結論部分是基於她雖然看起來像是深愛約翰•荷曼,不久卻離開他,甚至於演了一場假死的戲,欺騙了他,也欺騙了追蹤她的有關單位,來維持她無拘無束的生活。她需要維持她的控制權,如我所說,這在男性身上很常見,在女性卻不普遍。
在她變老的同時,她的世界離她所嚮往的層次愈來愈遠,她可能對努力維持控制權及處處領先警察與所有人一步感到疲倦。就算她現在能躲過所有還在追蹤她的人,她也已經年逾半百了,不再像以前一樣可以輕易吸引、誘惑及愚弄別人了。但她不會回到監獄,她不願讓法律搶走她的滿足感。她要一直控制到最後,我認為這是她自己所選擇的結局。
本文節錄自:《破案神探三部曲》一書,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馬克‧歐爾薛克(Mark Olshaker)著,劉體中、霍達文譯,時報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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