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鬼──水裡的東西
小時候住的城市算是北方的水鄉,河與窪都不少,所以老人也提到過淹死鬼拉替身的事,但都只是告誡孩子們不要去那裡戲水,卻不記得有像江南水鄉那樣有特色的故事。
溺水而死,可能從人類正在進化的途中就伴隨而來了。涉水失足和山洪暴發,都讓我們的先民有沒頂之虞,至於人類產生鬼魂的概念,顯然要比溺死的歷史要晚許多,而把鬼魂與溺死結合成一種必須拉人下水才有資格參加輪迴轉世的淹死鬼,卻是佛教傳入之後又過了幾百年的事了。
第一個成神的溺死鬼
溺死的靈魂有名有姓地載入典籍,大約是起於一個叫馮夷的人。這個馮夷的名字肯定是挪借的,因為馮夷本來是河伯的名字。《淮南子‧齊俗篇》:「馮夷得道,以潛大川。」起碼在漢代之前,逢夷就已經是黃河之神了。而到了西晉張華的《博物志》卷七中已經出現了馮夷的民間故事,人們把這古代的水神變得更為親切,好像本來就是生活在民間的一個凡人,只是得道才成了水神:「馮夷,華陰潼鄉人也,得仙道化為河伯。」
怎麼得的道?這裡語焉不詳,倒是東晉干寶《搜神記》卷四所記更能透露出一些民間傳說的資訊:「弘農馮夷,華陰潼鄉堤首人也。以八月上庚日渡河,溺死。天帝署為河伯。」又《五行書》曰:「河伯以庚辰日死。不可治船遠行,溺沒不返。」
原來馮夷之所以得道,是因為他的溺死。但那時似乎還沒有流行神仙屍解之說(道教認為道士得道後可遺棄肉體而仙去)。既然溺死與得道沒直接關係,那天帝為何要讓他成為河伯呢?理由只能揣測了。從善的方面講,就是他做了河伯後,會因為自己的不幸遭遇而保護人們不再被溺死;從惡的方面理解,則如《五行書》所言,似是告誡人們別在馮夷遭難那天治船遠行,預防河伯會在那天拉客下水。但我們還是以君子之心度人為好,不妨認定河伯平時是保護人們不被溺死的。可作為佐證的例子就是《搜神記》卷五中丁新婦的故事:「淮南全椒有丁新婦,本丹陽丁氏女,十六適謝家。其姑嚴酷,使役不如限,輒笞捶。丁不能堪,於九月九日自經死。遂有靈響,聞於民間。發言於巫祝曰:『念人家婦女,使九月九日,勿用作事。』」
被惡婆婆虐待自縊而死的鬼魂成了保護婦女的神明,正與溺死的鬼魂成了救溺的神明一樣。
如果這種猜測不錯,那麼馮夷就是第一個成神的溺鬼。這種因自己溺死而成為水神的,在後代也有,較為著名的是自南宋即開始為江南民間所信仰的威濟李侯,據宋人《鬼董》所載,他就是死於水而成神,成為治水之神祠山張大帝的部下。另如清人俞樾《右台仙館筆記》卷九所記的湔江女神:四川石泉縣劉氏女,溺水死後,「湔江中有人墮水者,往往遇神人拯之而免,其神人之狀,則少女而白衣,乃知即劉女也。嗣後靈跡甚著,邑人醵金建廟,顏曰『湔江水神廟』,香火頗盛。」這總可以看出江河沿岸的百姓對這種神明功能的期望。
溺死鬼討替身
而與此相反的一種,則是江倀,即討替身的淹死鬼。這種倀鬼最早見於五代孫光憲的《北夢瑣言》,其逸文卷三提及:「江河邊多倀鬼,往往呼人姓名,應之者必溺,乃死魂者誘之也。」又逸文卷四提及:「凡死於虎、溺於水之鬼號為倀,須得一人代之,雖聞泛言,往往而有。」
江倀這名字後來就不再被人使用,而是直稱為溺鬼,這大約是溺死者如果不尋替身就不能投生轉世,其為倀定而不移,也就沒必要專門說明了。實際上討替身的溺鬼也並不僅在江河湖泊,就是井中的溺鬼也要求代的。南宋錢世昭《錢氏私志》載有一則:「紹興間,吳山下有大井,每年多落水死者。董德之太尉率眾作大方石板,蓋井口,止能下水桶,遂無損人之患。有人夜行,聞井中叫云:『你幾個怕壞了活人,我幾個幾時能夠托生!』」
這最後一句畫龍點睛,頗可收入《笑林》或禪門語錄了。關於這種溺鬼求代的故事,自宋以來在筆記小說中便屢見不鮮,所有這些故事最直接的教育作用,就是要提醒人們在經常發生溺水事故的水濱特別留心,不但不要輕易下水,最好離得愈遠愈好,有時,這些故事的效用要比在水邊插一塊警示牌大得多。
溺鬼討替身的方法除了強拉硬拽,更多是用誘騙之術;騙術又多為財色,正是編故事者對人們的告誡,因為實際生活中的溺死更多的是人為犯罪,所以防溺鬼也就等於防水邊的匪人。南宋洪邁《夷堅甲志》卷四〈蔣保亡母〉說得既含蓄又透徹:「鄉人馬叔靜之僕蔣保,嘗夜歸,逢一白衣人,偕行至水濱,邀同浴。保已解衣,將入水,忽聞有呼其姓名者,聲甚遠。稍近聽之,乃亡母也。大聲疾言曰:『同行者非好人,切不可與浴。』已而母至,即負保急涉水登岸。值一民居,乃擲於竹間。居人聞外有響,出視之,獨見保在,其母及白衣皆去矣。」
既然是為了增強防範意識,其效力就不會局限於水邊了,狹邪賭場,無不有江倀在焉。鬼故事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真可以補「聖教」之不足。清人袁枚《子不語》卷三〈水仙殿〉一條提及:「廩生程某,遇黑衣人,誘其去水仙殿遊玩,同出湧金門,到西湖邊,見水面宮殿金碧輝煌,中有數美女豔妝歌舞。黑衣人指曰:『此水仙殿也。在此處看美女與在學堂中做八股,哪個更快活?』」
這故事就頗有規勸年輕書生少去網咖和夜店的寓意,其教育意義已經超出了防溺鬼的範圍。而俞樾《右台仙館筆記》所記溺鬼多幻為狹邪人家,綺帷羅幔,繡被錦衾,好色之徒欣然登床,在旁觀者眼裡看到的卻是跨上了橋的欄杆。
不求替代的崇高溺鬼
從溺鬼的行為來看,雖然損人利己很是可惡,但江倀與虎倀相比,就不那麼卑鄙無恥,有時甚至也很招人同情。如明人張瀚《松窗夢語》所記兩個溺死的年輕書生,為了自己能夠托生,只好化成兩個「青衣」來引誘和自己同樣年輕的書生。這利己並非是求功求名,用人血染紅頂子,只是無可奈何,所以在這時就更能顯現出不求替代的溺鬼的崇高。
《聊齋志異》中的〈王六郎〉是大家都熟悉的故事,天意已經安排一個婦人要來溺死,以做王六郎的替身,但到了那盼望很久的日子,他反而成了救溺者。這故事後來又被愛說報應的善士點金成糞,收在《感應篇旁證》中,說是嘉慶間事了。
另俞樾《右台仙館筆記》卷六記載了一個卑賤的僕人失足落水而死的故事,雖然不如〈王六郎〉生動,但其人格似更為高尚,因為他從一開始就寧可永世沉淪水底,也不肯溺人求代,所以這些溺鬼自然也會被人們當成保護一方的神明。
對於這溺鬼求代的不合理,清人袁枚提出了質疑,他在《續子不語》卷三〈打破鬼例〉中道:
李生夜讀,家臨水次,聞鬼語:「明日某來渡水,此我替身也。」至次日,果有人來渡,李力阻之。其人不渡而去。夜,鬼來責之曰:「與汝何事,而使我不得替身?」李問:「汝等輪迴,必須替身,何也?」鬼曰:「陰司向例如此,我亦不知其所自始,猶之人間補廩補官,必待缺出,想是一理。」李曉之曰:「汝誤矣。廩有糧,官有俸,皆國家錢糧,不可虛靡,故有額限,不得不然。若人生天地間,陰陽鼓蕩,自滅自生,自食其力,造化哪有工夫管此閒帳耶?」鬼曰:「聞轉輪王實管此帳。」李曰:「汝即以我此語,去問轉輪王。王以為必需替代,汝即來拉我作替身,以便我見轉輪王,將面罵之。」鬼大喜,跳躍而去,從此竟不再來。
袁枚說鬼而不信鬼,對民間俗信常做責難,也常有精彩的見解。他此處說溺鬼求代是陰間向例如此,自然是指陰說陽,針對的是人間的俗信,溺鬼求代與否,決定的不是轉輪王,而是人們自己。
本文節錄自:《極上恐趣‧鬼怪神州》一書,栾保群著,柿子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