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法院今天上午宣布總統朴槿惠彈劾案成立,去年12月9日南韓國會向憲法法院提起彈劾起訴以來,控辯雙方步步波折的92天纏鬥終告落幕,朴槿惠立即被罷免,南韓首位女總統成為憲政史上首位被彈劾下台的總統。
南韓憲法法院八位法官只要三人反對,朴槿惠就能在解職91天後復行視事,但八位法官一致同意彈劾。判決對南韓股市影響不大,台灣時間中午左右,南韓股市小漲0.22%。
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李貞美說:「總統朴槿惠為(密友)崔順實之利益而濫用職權,向其泄漏國家機密,並隱瞞崔順實在國家事務上的影響力。」朴槿惠被指與崔順實合謀向三星集團收賄,罪名13項。
判決書說,雖然朴槿惠承諾要積極配合檢方調查徹查事件真相,但實際卻從未協助檢方和獨立檢察組,甚至拒絕檢方搜查青瓦台。這一系列言行證明她沒有守護憲法的誠意,辜負國民的信任,屬於無法容忍的重大違憲行為。
南韓憲法法院採單審制,結果隨宣判而立即生效,允許複審,但以「非影響憲法法院之裁決」的事項為限。
南韓國會去年12月9日通過彈劾案,朴槿惠停職,由總理黃教安代理。朴槿惠下台後,仍由黃教安代理總統,黃必須在本月20日之前宣布大選日期。
根據南韓憲法與公職選舉法,當局應於60天內舉行新總統選舉,因此大選應在5月9日以前舉行。韓聯社分析,由於南韓總統大選的慣例是周三舉行,合乎此例的時間包括5月3日、4月26日及4月19日。即使不依周三慣例,大選也不得晚於5月10日。
彈劾案通過前後,朴槿惠境遇判若雲泥,卸任總統禮遇除了10年的警衛保護服務,其餘所有禮遇勾銷,並喪失依照憲法所享「刑不上現任總統」的檢控豁免權,必須以嫌犯身分接受調查。
(本文轉載自2017.03.10「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