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過去發生重大事件一樣,全台灣新聞目前只有一個,就是我國漁民慘遭菲律賓海岸防衛隊殺害之事。這件事跟過去的「重大事件」相比之下,確實是重大事件,而不是如之前藝人婚變或毆打司機般地被無聊放大。但越是重要事件,越是應該審慎報導,也越能看出媒體的自我定位和專業能力。作者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對於菲國殺人在先、又蠻橫於後的行徑當然無比憤怒,但是媒體報導的效應,對於我們討回公道的目標,恐怕並無助益。
先談一個較高層次的媒體定位問題,就是在報導真相和作為熱血國民之間的優先順序。以美國為例,從早期知名主播Peter Jennings 及Mike Wallace和退役軍人們激辯若記者目睹敵軍設下埋伏襲擊美軍,究竟應該繼續觀察報導或應盡力示警的爭論,到近期九一一攻擊後,美國記者是否應該質疑政府對外出兵及對內反恐決策及作法的辯論,都顯示這是一個兩難的抉擇,必須在每天的實務工作中審慎拿捏、求取平衡,求取媒體專業的表現。
但這在台灣並不是個議題,跟楊淑君事件一樣,大家在第一時間有志一同,同仇敵慨,只怕自己表達得不夠英勇,落於人後。除了譴責菲國政府之外,還未經嚴謹查證即大幅報導在台菲律賓人被打、挨罵、受辱、以及被拒絕買菜及便當等新聞。如此塑造出來的社會氛圍,極可能讓原本沒有發生的事或是單一個案,在誘發跟進的氣氛下擴大產生了。而菲國媒體開始報導在台菲人所受待遇之後,必定引起菲國民眾不滿而限縮了菲政府的協商退讓空間,更嚴重的是,所引述的台灣報導更塑造了對我不利的國際形象。我方媒體後續的反應,則是開始質疑這些新聞的真實性,但忘了早先自己播出這些新聞之前,為何沒有做到基本查證的工作。
其他的狀況,還有媒體大力消遣菲國特使來台時到處碰壁的窘狀,晚上連訂飯店都訂不到,同時譴責菲國不理會我國調查團。在新聞標題上用菲律賓國名作盡文章,又責備菲國媒體對我報導不友善。兩國對峙時,這樣的官方互動反應都是可預期的,但這樣的媒體報導對於社會大眾理解問題並沒有幫助。
我們希望討回公道,在國際上爭取支持,伸張主權並鞏固漁權,但是國際社會有其脈絡和遊戲規則,不是用台灣內部習慣的激情就可以解決問題。如何用最犀利的言論,提出最有效的證據,對國際社會作最有效的訴求,對菲律賓做出讓其最痛苦的制裁,以及利用美中台菲和東南亞國家的競合關係等,都是政府該作而未做好,需要媒體更堅實的監督。唯一不需要的,就是更多的激情報導了。期盼媒體扮演好新聞守門員和意見領袖的角色,我們真的不需要更多的「殺君馬者道旁兒」式的啦啦隊報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