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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不犯河水?-第一手觀察兩岸關係

戎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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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撫天

199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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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不犯河水?-第一手觀察兩岸關係
 

本文出自 1991 / 4月號雜誌 第058期遠見雜誌

政府開放大陸探親三年來,兩岸關係經過摸索、衝突、自省、調適後,雖然仍存在意識型態的糾結、制度觀念的差異、殘存的敵意及相互的信任差距,但雙方都表示願意促進和平交流,使兩岸關係朝理性、務實、良性互動發展。未來兩岸關係愈來愈緊密,相互依存度愈來愈高,應可預期。

現在到了一個關鍵時刻,台灣究竟何去何從?是隨著探親、旅遊、投資……這一股股大陸熱,在不自覺、無規畫狀態下,把台灣艱辛四十年累積的社會資源沖進恍如深海的大陸,逐漸稀釋,終而消失?或者揮舞唐吉詞德的長矛,把台獨口號高唱入雲?或者,還有其他選擇?

開放大陸探親後,至少已有兩百多萬人次台胞踏過故國山河,大量的人員交流與資訊交換,使台灣迅速認清,「祖國既不是社會主義的天堂」,但也不能全是「萬惡共匪」。使台灣民間對大陸的敵意大為降低,態度趨於務實。

開放初期,由於對台灣民間的台獨傾向,及李登輝總統的某些「獨台」傾向心感疑慮,中共領導人及中共傳播媒體多次口誅筆伐,使兩岸關係趨於緊張。

後來,李登輝總統設置了「國家統一委員會」,研擬「國家統一綱領」,作為大陸政策的最高指導方針,確定了國家統一的長遠目標,及更大幅度民間交流的近期策略,使兩岸關係的發展較趨穩定。但中共意圖打擊中華民國國格,「矮化」台灣為地方政府的意圖,也愈來愈堅定。

大陸的台灣政策相當明確。涉及國家主權問題不見放鬆,反而愈見緊縮;涉及兩岸交流的業務層面,由兩航談判到金門談判,則表現得理性而務實。

最近兩年,中共對台機構人事調整,年輕、務實的一代已漸露頭角,例如,曾任福建省長的王兆國出任國務院台灣辦公室主任不及一年,即兼任中共中央對台辦主管。他們出任重要職務對兩岸關係的發展具指標作用。

「三通」是一條漫長的路

在大陸接觸到十餘位由國務院到地方政府的對台辦官員,包括非官方的、負有促進兩岸民間交流任務外圍機構官員。他們對未來兩岸關係提出形形色色的建議,從發行兩岸通郵專用郵票,到相互遣返劫機犯;由要求承包台灣公共工程,到希望台灣接待大陸同胞勿由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出面;或主張商談電腦中文規格化、或希望交換氣象資料。

他們雖嚴厲指責台獨觀念,但從沒有人問:「你們台灣什麼時候接受一國兩制?」在談話中他們也接受,「三通」仍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道路,準備選擇更業務性、更功能性的議題與台灣磋商。大陸相關官員的務實態度由此看出。

台灣方面,行政院陸委會已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也開始運作。雙方既然都有促進交流的誠意,兩岸關係當可在現有基礎上持續發展。大陸面臨的政治、經濟問題既複雜又嚴重,中共不會把統一問題排到優先項目,只要台灣不走向獨立,或要求與中共分享部分主權,兩岸關係應可趨於穩定。 由大陸內部情勢觀察,兩岸關係穩定發展亦可預期。美國國會研究中心(CRS)最近完成一份中國(共)未來展望研究,邀請張旭成、鮑大可(A. Doak Barnett)等十七位中國問題專家討論大陸發展前景,他們歧見雖多,但也有三點共識:

--重返傳統式共產主義的可能性極低。

--中央與地方的緊張關係將持續。

--可預見的將來,不太可能出現穩定的代議式民主政體。

大陸的發展仍然充滿變數與危機,但在威權體制下繼續經濟改革應是不變趨勢;只要不恢復傳統共產主義,台灣就有空間。

台灣對兩岸關係最憂慮的,是大陸武力犯台的可能性。在廈門期間,正逢中東戰火熾熱,台灣擔憂中共趁機武力犯台。但在廈門街頭,感受不到軍隊調動或備戰的氣氛,與飄揚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大膽、二膽島遙遙相對的胡里山炮台,擠滿攤販,向台灣遊客叫賣紀念品或兌換新台幣。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陳孔立教授說,這與二十年前廈門建設停頓、大兵滿街走的景況迥然有別。廈門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蘇水利預期十年內,台商會把廈門搞成另一個深圳,成為大陸沿海另一個閃亮的明星。

兩岸差異真實存在

不僅在廈門沿海地區感受不到軍事部署的氣氛,中共國務院一位官員甚至表示,只要台灣要求,中共願意讓台灣派人到東南地區實地觀察軍事部署情況,證明大陸眼前並無武力犯台的企圖。他們表示,大陸不願意聲明放棄武力犯台,是針對美國、日本而發;另外也希望遏阻台灣少數人的台獨傾向。

如果「武力犯台可能性」是中共的籌碼,那麼台灣的籌碼應該是經濟實力。不過,就在台灣資金逐漸流入大陸之時,這種籌碼已愈來愈少。台灣艱辛奮鬥四十年所建立的自由經濟體制、較為民主開放的政治制度、對個人尊嚴較為尊重的社會制度與多元價值觀,在兩岸頻繁的交流後,是否仍能維持不墜?值得深思。

兩岸經過四十年的隔絕發展,差異不僅存在於書本上的描述,更真實存在日常生活中。

生活在台灣的人,可能無法理解以下現象:

--醫師的收入,遠不及計程車司機。

--律師辦案收入九0%歸政府,個人僅取一0%。

--從大學教授到計程車司機,全國九五%的工作是由政府分配,薪資由政府給付、住宅由「單位」提供,除非聽命「單位」,否則加薪、升官無望,宿舍也分配不到,生活也無從改善。因而形成服從權威、唯唯諾諾的風氣。

--大學教授上課、新聞記者寫稿須接受黨書記指導,黨書記多為酬庸職,絕大多數不具備各領域專業知能,但對個人職務調動、宿舍分配等,發言權極大。

--民意代表在議會發言,包括非共產黨籍在內,內容須事先報准。

誰是河水,誰是井水

大陸一般人民對中共體制確實已存疑,甚或否定,但一般官員對中國共產黨實施的社會主義,仍抱持絕對優越感,使他們完全否定「台灣經驗」移植大陸的可能性,他們甚至嘲笑台灣立法院打架的現象;也因賄選而否定選舉的功能。年輕務實而較具現代化觀念的新一代官僚尚且如此,具備「革命經驗」的老一輩領導人的保守,更可想而知。

民間對中共的統治雖然懷疑或否定,但中共控制嚴密、社會封閉、資訊閉塞,人民普遍安於民生日益豐裕、生活漸有改善,加上中國傳統保守、安於現狀的民族性,使大陸的民主化過程注定是一條艱辛漫長的道路。

台灣的經濟成就雖然值得驕傲,平均國民生產毛額約為大陸的二十倍(七五0九美元:三九四美元)。但因為大陸人口是台灣的五十倍左右;使國民生產毛額大陸是台灣的三倍(一五0二.六億美元:四一六五.二億美元)。在這種情形下,兩岸長期和平競爭,台灣應如何立於不敗之地?

更值得台灣重視的發展趨勢是,中共近年來對台灣的統戰指導方針是「一國兩制」。現在口號雖未改變,具體內涵卻愈見緊縮。

鄧小平曾經說過:「一國兩制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但最近法國工業部長來訪、蘇聯莫斯科市長來訪、澳洲與台灣簽訂航空協定,中共都提出正式外交抗議;甚至中共駐美大使朱啟楨拒絕與我駐美代表丁懋時同席演講。中共在涉及國家主權問題時,態度強硬、立場堅定,毫無妥協餘地。可見河水犯不犯井水,是要看河水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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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二千萬人共識

這次接觸過的大陸官員幾乎都對台獨抱持敵對態度。他們無從瞭解「台胞」對立即統一的恐懼。

也有少數年輕一輩官員能夠體會這種憂慮。國務院一位年輕中級官員說:「我們不必急著解決這些大問題。我們先解決事務性問題。」他甚至不排除在適當的交換條件下,中國大陸與台灣共同在國際政治舞台上攜手並立,畢竟東西德相互承認並未妨礙統一。

因此,在目前情況下,中共對台灣的彈性外交努力絕不會鬆手,台灣如果競爭失敗,將逐漸喪失獨立國格,這種發展應非台灣二千萬人民之福。

台灣不能自絕於大陸,也不能自棄過去四十年發展的成就。兩岸關係有障礙與困難,未來發展充滿變數,但四十年來兩岸關係也未曾如此穩定與平緩,這種穩定平緩關係對台灣的繼續繁華發展應有利。但中共對涉及國家主權問題堅持強硬立場,終究是潛在威脅。

面對這種威脅,台灣必須在三方面強化作為:一、凝聚國力,加速憲政改革及民主化進程,確立台灣制度的優越性。

二、大陸制度對社會弱勢團體及勞工大眾的基本保障,會使台灣貧富差距擴大、社會保險及福利不足顯得更強烈,可能造成台灣社會的不安定。未來數年,台灣必須加速建立完善的社會福利及保險制度,加強租稅平衡社會財富的功能,提高勞工大眾、弱勢團體對台灣體制的認同,在兩岸和平競爭中,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三、台灣在追求長遠統一目標的同時,必須更大步幅加強國際化,使台灣與世界經濟體系關係更密切,於世界重要國家及東南亞地區國家在台灣享有更重大經濟利益的同時,提升台灣的經濟實力,藉國際化提高台灣在統一進程中的自主性。

統一是台灣相當多數人的期待,但統一的程序及時間表應操之在我,在統一的客觀條件成熟前,台灣必須有足夠的實力「自立自強」。如何強化台灣在統一進程中的主導力量,使統一成為全體中國人的福祉,尚待二千萬人民建立共識。

解析香港「一國兩制」

什麼是「一國兩制」?對台灣的國際地位、國際經貿關係及台灣內部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會有什麼影響?

概括而言,「一國兩制」就是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大陸十一億人口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在香港、澳門、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鄧小平曾多次解釋「一國兩制」的精神是:兩邊各自實行自己的制度,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也不犯井水。

不過,從兩岸的具體互動關係觀察,「一國兩制」是要確立中共為「河水」,台灣、港澳為「井水」的關係。

「一國兩制」的最高法律保障,是中共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通過的新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玟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直言之,如果實施一國兩制。中華民國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灣地方與中共中央的權利義務關係由全國人代會立法規範。

香港模式

香港已大致完成「一國兩制」的制度設計,香港的國際地位、與中共的關係可概述如下:

香港的國際地位與關係:

--香港的主權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的國防、外交事務。不過,香港在國際貿易、金融、運輸方面保持原有特殊地位,並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維持香港的貨幣金融制度,也不實施外匯管制,香港繼續為單獨關稅地區。

--香港可以「中國香港」名義在非政治性領域內單獨與各國、各地區及國際組織發展關係,簽訂並履行協議。可與各國互設領事館、官方、半官方或民間機構。

--香港政府有權發給居民護照,實施出入境管制並與各國簽訂互免簽證協定。

香港與中共法律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具有主從關係,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其修改、解釋權屬於全國人代會或人代會常委會。

--香港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紀年、國歌、國旗、國徽、國慶日。實施中共國籍法,以中共領海為領海。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共是地方與中央的關係,其地方自治權利的來源、範圍、內容是中央所賦予。未經中央賦予的權力不能擅自行使,涉及國家主權範圍事項不能碰觸。

香港行政區行政長官由香港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任命,對香港立法會負責,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長、警務處長、人境事務處長及海關關長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政府任命。文官制度獨立於中共體制之外,維持現狀。

爭取談判條件的手段

香港法院對基本法自治範圍內條款有權解釋,但對有關中央政府管理事項或涉及中央與香港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如影響案件判決,在終局判決前應報請全國人代常委會解釋,其解釋對判決有拘東力。

簡單而言,在香港實施的「一國兩制」,港人並無自主權。

台灣自始至終,均獨立於中共統治之外,享有絕對的國家主權及一定程度的國際地位,其他行政權更是充分,立法及司法權亦絕對自主,香港模式的「一國兩制」,台灣不可能接受。

而中共主觀政策對台灣的定位,額然尚不及香港,不僅不允許台灣與其他國家、地區互設領事館,甚至拒絕與我國大使或代表共同在第三國公開場所共同出現,也不允許其邦交國任何官員來台灣訪問,也不允許官員在辦公室接見我國官員。

這種「一國兩制」,其實只是在統一談判來臨前,爭取最大的資源空間,以搏得最有利的談判條件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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