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魏德聖:支持文創,重點在產業規劃

舊難題2〉導演的感受

《哈佛商業評論》英文版編輯部
user

《哈佛商業評論》英文版編輯部

2009-08-01

瀏覽數 55,600+

魏德聖:支持文創,重點在產業規劃
 

本文出自 2009 / 8月號雜誌 文創航向新藍海

2004年,果子電影公司負責人魏德聖賭上青春,花費250萬,一人扛下80萬的負債,只為拍攝《賽德克.巴萊》短短五分鐘的影片。

2009年,因《海角七号》備受肯定的他,終有機會一圓夢想,開拍《賽德克.巴萊》,預計耗資5億元。

在這部電影裡,他想藉由1930年代霧社事件,莫那魯道這位原住民對抗日軍的故事,探討「信仰」在每個人心中的意義。

「什麼叫文明?什麼叫野蠻?如果文明的結果是卑躬屈膝,你要文明還是野蠻?」魏德聖說,賽德克.巴萊在泰雅族的語言代表「真正的人」。

只是,距離《賽德克.巴萊》10月27日正式開拍日期,已經節節逼近,卻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

究竟政府的支持只是口號還是實質幫助。文創界代表的魏導感受特別深刻。《遠見》雜誌獨家專訪魏德聖,請他談談目前的困境,以及他對政府發展文創產業的建言。以下即為他的現身說法:

只有錢配合,行政系統卻不配合

現階段,拍片資金雖然不足,但可以解決,未來應該都會陸續到位,問題不算大。

相較之下,比較大的問題是,籌備過程,很多阻力都與政府規定有關,只好不斷溝通協調。

其中,比較值得探討的是,國家政策。國家一直喊,「支持文創產業」。如何支持?卻沒明確說明。

支持文創不是只有給錢。重點在於「產業規劃」。例如,行政系統如何配合?包括外交部、國防部、交通部、警政署等的配合。

例如以往拍片時,想要政府支援人力、物力,我們也願意付費,但提出申請之後,他們卻都回覆,「依據法律規定,不行。」

如果政府有心,可以制定一套規則,民眾也瞭解拍片對於行銷台灣有所幫助,相信不會有人民抱怨。

據我瞭解,行政單位之所以不斷說「不」,是因為曾經配合,卻出了錯,導致後來取消這些辦法。問題是,我們今天會因為走路跌倒,而不再走路嗎?扶植文創產業不是說說而已,在過程中,失敗在所難免,但要給機會,不是全部取消,這樣永遠也無法茁壯。

第1步應活化法制 心態流程應彈性

因此,政府想要扶植文創產業,第一步應該打破規則。先檢視現行相關規定,是否帶有偏差思想,甚至阻礙了發展?公務機關如果心態沒有調整,如何期待民間力量發揮?

遠見陪你智慧行,閱讀有禮送好箱

像這次拍片,需要借用大量軍中人力,原本國防部不願配合,後來透過副總統蕭萬長幫忙,向總統馬英九提及此事,總統發文,請國防部配合,才暫告解決。

坦白講,或許是《海角七号》賣座關係,人氣可用,但問題是,別人想要拍片,是否會被公平對待,這是值得深討的。況且,如果這次《賽德克.巴萊》不賣,再拍下部戲,是否也會享有這次待遇,都很值得商榷。

我們常聽到政府提到,台灣有好山好水,歡迎各國來台取景,但我要當個烏鴉,補充一句,「可是不能拍,只能看。」

以這次拍片為例,為了重現霧社原住民的原野山林景色,找遍全台各地,好不容易找到幾處地方,但卻有部分卡在是原始林,礙於法規,不能拍攝。即使我們承諾不會破壞當地生態,拍完也會恢復原狀,申請過程仍是遭遇困難。我的感想是,國內法規不能定的太死,沒有彈性,應該賦予公務員部分自主權限,在某些情況下,由他們自行判斷。

第2步應專職審核 通過便全力支持

第二步,政府應當設立一個單位,進行跨部門整合。譬如,任何案子,從題材、資金、到製作團隊,只要經過這個單位審核通過,代表沒有問題,從中央到地方就應全力支持整個拍片過程,給予協助。

各級政府如果不相信民間製片,或沒有能力評估,應該由對影視產業夠專業的行政單位處理,千萬不要找一堆不專業的官方人員組成,否則只是另一個惡夢的開始。

不能說一個文過去,要三個月才會核准。行政效率必須在一、兩星期內通過。發展文創產業,如果一間工廠一天只能生產一個零件,如何發展下去?如果不通過,至少也要告訴原因,好讓業者修改。

現在,地方政府雖然也很用心支持,但中央政府還是權力最大。例如,即使這塊土地位於台南縣,但可能不是台南縣政府管的,而是國防部、內政部、退撫會、或國營企業,這些都只有中央政府出面才能解決。

在中國大陸,雖然拍片題材限制很多,但只要通過,所有行政系統全力配合;但在台灣,題材限制不大,但拍片的環境限制卻很大。

台灣製片模式 不能只在原地踏步

我們常說,台灣的人才最好,最有創造力,但因為政府太多條條框框,執行力卻最差。金錢資源有問題、周邊配套也有問題,到最後,創意只會因為欠缺資源,而愈來愈狹隘。

台灣要追紐西蘭的特效、要追美國好萊塢的製片模式,但行政效率不解決,這些都白談,你拿什麼追?

一部電影對於國家的重要性,就像一部廣告片之於企業而言,是必要的花費,電影等於是免費在幫一個國家宣傳。其實,這些問題已經存在多年了。講了一年、兩年、三年,講到現在還是沒有解決,我有時都很猶豫,到底還要不要講下去。

一個大企業的老闆想要栽培自己孩子,一定投入大量資源,從金錢、人力、到教育,全都最好的。如果沒有投入實際資源,只是一直喊加油,這是沒用的。

總之,政府如果真的有心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至少先從破規則、設立跨部整合單位兩件事著手,展現誠意。(范榮靖、陳建豪採訪;范榮靖整理)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