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等案,聲請具保停押獲北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柯文哲、應曉薇交保裁定,今天提起抗告。
柯文哲、應曉薇偵查期間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北院於今年1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並先後裁定自4月2日、6月2日、8月2日起各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這次羈押期限為10月1日期滿。柯文哲、應曉薇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台幣7000萬元保證金,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均需配戴電子腳鐶等。
應曉薇5日辦妥手續後離開法院,柯文哲當天律見後表示需再行深思,8日則同意由妻子陳佩琪辦理後續交保程序,於8日下午離開法院。
本文轉載自2025.09.09「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