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新增教師的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可請3天,併入事假天數計算,超過7天才會按日扣除薪給。
教育部為建構更友善的校園職場環境,近日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其中一大重點就是新增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可請3天,可以小時來請,並明定「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教育部指出,身心調適假是鼓勵教師重視自己的心理健康,如果察覺心理不適,可請假緩解壓力,進而更有效地投入工作。
依照修正條文草案,身心調適假的天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合計超過7天,才會按日扣除薪給。如果因此需要課務代理,相關費用由學校支付。
近年教育單位愈來愈重視師生的心理狀況,陸續開放學生請身心調適假,例如高中職於民國113年8月上路,每學期最多可請3天。
本文轉載自2025.08.13「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