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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端午發錢!2025低收入戶福利總整理:申請資格、扶助金額

張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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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眞

2025-06-09

瀏覽數 3,700+

政府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提供多項補助措施。僅為情境示意,shutterstock
政府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提供多項補助措施。僅為情境示意,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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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生活成本上升,政府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提供多項補助措施。本文將整理2025年全台各縣市低收入戶補助政策,包括資格標準、對象與金額等資訊,讓民眾能清楚了解並掌握相關資源。

低收入戶資格認定標準

根據《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資格認定主要依據家庭收入與財產狀況。各縣市會根據當地的生活費標準進行審核。

● 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以下,且財產未超過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金額。

地區每人每月
收入上限
動產限額(每人每年)不動產限額(每戶)
台北市新台幣20379元新台幣15萬新台幣795萬
新北市新台幣16900元新台幣10萬新台幣450萬
桃園市新台幣16768元新台幣95萬新台幣442萬
台中市新台幣16077元新台幣95萬新台幣373萬
台南市新台幣15515元新台幣95萬新台幣373萬
高雄市新台幣16040元新台幣95萬新台幣383萬
台灣省其他地區新台幣15515元新台幣95萬新台幣373萬
金門縣新台幣14341元每戶(4人內)新台幣40萬,第5人起每增加1人加新台幣10萬新台幣295萬
連江縣新台幣14341元每戶(4人內)新台幣40萬,第5人起每增加1人加新台幣10萬新台幣295萬

各縣市補助政策

基隆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850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學生,每人每月發給6825元就學生活補助費。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學生,每人每月發給6825元就學生活補助費。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基隆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投資、有價證券等)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台北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0類(全戶均無收入):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 20379 元;第三人(含)以上:新台幣 15317 元。

2.第1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 0 元,小於等於 2807 元):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 15317 元。

3.第2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 2807 元,小於等於 9263 元):
全戶可領取家庭生活扶助費:新台幣 7911 元。
若家戶內有未滿 18 歲兒童或少年,每人每月增發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費:新台幣 8289 元。
如單列一口未滿 18 歲之兒童或少年,則僅核發兒童或少年生活補助費,不得兼領家庭生活扶助費7911元。

4.第3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 9263 元,小於等於 14036 元):
家戶內有未滿 18 歲兒童或少年,每人每月增發生活補助費:新台幣 7589 元。

5.第4類(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 14036 元,小於等於 20379 元):
家戶內有未滿 18 歲兒童或少年,每人每月增發生活補助費:新台幣 4889 元。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 年為新台幣 20379 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 15 萬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 795 萬元。

新北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3303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中符合特定條件者,還可申請以下補助:

• 就學生活補助:二、三款低收入戶中,未滿25歲且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5437元。
- 中重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9485元。

• 65歲以上老人生活補助:
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329元。

二、其他補助
• 產婦營養補助:低收入戶產婦(含流產及死產)每年補助一次,每次新台幣20400元。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北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6900元)。
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新台幣10萬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新台幣450萬元。

桃園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311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中符合特定條件者,還可申請以下補助:

•就學生活扶助:戶內未滿25歲且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5437元。
- 中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9485元。

•65歲以上老人生活補助: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329元。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桃園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6768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442萬元。

新竹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850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可享有以下福利:

•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全額補助。

• 國民年金保費全額補助。

•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每年3月及10月辦理)。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竹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投資等)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新竹縣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3303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二、其他補助

• 就學補助:
戶內未滿25歲列冊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 年節慰問金:
- 春節期間,列冊低收入戶每戶發給慰問金:新台幣2000元。
- 端午節及中秋節期間,每戶發給慰問金:新台幣1000元。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竹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投資等)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臺中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918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6歲兒童或少年,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戶內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6歲兒童或少年,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戶內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可享有以下福利:

•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329元。
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5437元。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9485元。

二、其他補助
• 就學、交通補助:

• 每人每學期補助:國小1000元,國中2000元、高中職4000元、大專(學)以上6000元。

• 年節慰問金:
春節期間,每戶發給慰問金:新台幣2500元。
端午節及中秋節期間,每戶發給慰問金:新台幣1500元。

•生育補助:
每胎補助新臺幣10200元整,雙胞胎補助20400元,依此類推。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台中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6077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彰化縣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040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358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無家庭生活扶助費。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可享有以下福利:

• 兒童生活補助:
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2802元。

• 就學補助:
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358元。

• 老人生活津貼:
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7759元。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5065元。
- 中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836元

• 房屋修繕補助:
每戶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50000元(三年內)。

• 三節慰問金:
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每戶發給慰問金:新台幣1000元。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彰化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投資等)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南投縣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南投縣依據《社會救助法》將低收入戶分為三款,對應的生活扶助金額如下: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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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16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16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可享有以下福利:

•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全額補助。

• 滿65歲以上老人每月發給老人生活津貼8329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月補助5437元,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月補助9485元。

二、其他補助

• 二款及三款就學補助:戶內未滿25歲列冊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南投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投資等)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雲林縣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 家庭生活補助:11850元/戶/月
•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 輕度:5437元/人/月
- 中度以上:9485元/人/月
• 老人生活津貼(加領):8329元/人/月(加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第二款低收入戶
• 家庭生活補助:6825元/戶/月
• 兒童生活補助:3008元/人/月(未滿15歲)
• 就學生活補助:6825元/人/月(高中職以上)
•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 輕度:5437元/人/月
- 中度以上:9485元/人/月
• 老人生活津貼(加領):8329元/人/月

3.第三款低收入戶
• 就學生活補助:6825元/人/月
• 兒童生活補助:3008元/人/月
•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 輕度:5437元/人/月
- 中度以上:9485元/人/月
• 老人生活津貼(加領):8329元/人/月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雲林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投資等)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嘉義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850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可享有以下福利:

•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 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5437元。
- 中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9485元。

• 老人生活津貼: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329元。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嘉義縣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850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可享有以下福利:

•喪葬補助:
第1款:每人補助 新臺幣15000元。
第2款:每人補助 新臺幣12000元。
第3款:每人補助 新臺幣10000元。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補助對象:列冊低收入戶產婦及其嬰兒。
補助金額:
產婦每次分娩(含流產)補助 新臺幣6000元。
每名嬰兒補助 新臺幣6000元,雙胞胎依比例加倍。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嘉義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臺南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11918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扶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此外,列冊低收入戶可享有以下福利:

•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5437元。
中度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9485元。

• 老人生活津貼:
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329元。

• 三節慰問金:
春節慰問金:每戶發給1200元
端午節慰問金:每戶發給1000元
中秋節慰問金:每戶發給1000元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台南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高雄市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一類低收入戶:
列冊人口每人每月生活補助:新台幣13753元

2.第二類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家庭生活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三類低收入戶:
於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三大節日,每節每戶發給生活補助:新台幣2313元

二、其他補助項目

• 春節慰問金(第一至第四類):
- 單身者:每戶新台幣2000元
- 有眷者:每戶新台幣3000元

• 子女生活扶助金:
適用於第二、三、四類低收入戶內:未滿15歲兒童或15至18歲仍就讀國中者
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就學生活扶助金:
適用於第二、三、四類低收入戶內:25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
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高雄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6040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83萬元。

屏東縣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生活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補助費:新台幣11850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補助費:新台幣6825元。

二、其他補助項目

• 兒童生活補助: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 就學生活補助:
戶內高中職以上且未滿25歲之在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屏東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宜蘭縣

一、低收入戶的分類與補助
1.第一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補助費:新台幣11850元。

2.第二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家庭補助費:新台幣6825元。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生活補助:新台幣3008元。
戶內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未滿25歲)每人每月就學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三款低收入戶:
戶內未滿15歲兒童每人每月生活補助:新台幣3008元。
戶內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未滿25歲)每人每月就學補助:新台幣6825元。

• 三款資格戶皆享有「福利健保」待遇。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宜蘭縣,且最近一年內居住台灣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花蓮縣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生活補助
1.第1款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生活補助:新台幣11850元

2.第2款低收入戶:
每戶每月生活補助:新台幣6825元

3.兒童生活補助:
戶內15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8元

二、其他補助

• 就學生活補助:
戶內高中職以上就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6825元

• 老人生活津貼:
年滿65歲以上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329元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輕度: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5437元
中度以上: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9485元

• 全民健保補助:
健保費全額補助(無須自付)

• 醫療補助:
健保部分負擔或健保未涵蓋項目,提供100%補助

• 住院看護費補助:
一般病房每日補助:1500元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80000元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花蓮縣,且最近一年內居住台灣超過183日。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025年為新台幣15515元)。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950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73萬元。

金門縣

一、低收入戶分類與補助

1.第1款(全戶均無工作能力)
家庭生活補助:每人每月新台幣8791元;第三人(含)以上每人每月新台幣6825元。

2.第2款(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不超過9561元)
家庭生活補助:每戶每月新台幣6825元。
就學補助:
國小與國中學生:每人每月可領取生活補助新台幣2313元
高中職以上學生:每人每月可領取就學補助新台幣6825元

3.第3款(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超過9561元但不超過14341元)
家庭生活補助:無。
就學補助:
國小與國中學生:每人每月可領取生活補助新台幣2313元
高中職以上學生:每人每月可領取就學補助新台幣6825元

二、其他補助

• 三節慰問金:每節每戶發給新台幣3000元。
• 全民健保費全額補助:列冊低收入戶無需自付健保費。
• 醫療費用補助:對於健保未涵蓋或部分負擔的醫療支出,得申請補助。
• 住院看護費補助:依實際看護需求核實補助,金額與次數須依個案申請審核。
• 網路與有線電視補助:
• 每戶每月可申請網路補助上限新台幣600元。
• 有線電視安裝費補助1500元,月租補助上限為580元。

三、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1.設籍並實際居住金門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
第1款:0元
第2款:≦9561元
第3款:≦14341元

3.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每戶(4人內)每年不超過新台幣40萬元,第5人起每增加1人得增加新台幣10萬元。

4.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含土地及房屋):每戶不超過新台幣2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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