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5月8日邀集中央銀行、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勞動部、銓敘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六大部會,針對主權基金的資金來源與運作模式進行專題報告。不過,對於最關鍵的財源議題,被建議要籌措財源的財政部並未鬆口應允。
美國總統川普要求商務部在明年成立美國主權財富基金,這話題也吹向台灣。台灣是否該成立國家主權基金?再度引發社會關注。
行政院長卓榮泰5月初在立法院答詢時明確表示,政府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參考國際經驗來評估主權基金的可行性,並策略性地開拓國際通路。面對朝野立委的高度關心,
全球主權基金規模擴大,台灣有基礎但仍存障礙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的定義,主權基金是一種由政府擁有或控制的特殊投資工具,資金來源多元,包括能源收入(如石油、天然氣)、財政盈餘、外匯存底、民營化收入及外援等,目的在於透過跨國多元資產配置,追求長期財務目標,同時支援經濟發展與產業升級。
國發會引用「主權財富基金研究所」(SWFI)統計,截至2024年底,全球約有90個國家成立超過180檔主權基金。其中,挪威政府退休全球基金以1.7兆美元資產位居全球首位;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CIC)為1.3兆美元;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則以超過8,000億美元規模,排名第七。這些數據凸顯主權基金在全球金融體系的重要性與影響力。
就台灣而言,國發會指出,現行四大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與國軍退撫基金,已具部分主權基金特質,總規模逾新台幣7兆元,且國外投資比重超過50%。2019年至2024年平均報酬率介於6.5%至7.9%,明顯高於新加坡GIC(3.7%)、淡馬錫(4.41%)與韓國KIC(3.4%),顯示投資績效不俗。
然而,國發會也強調,這些基金的設立宗旨與法律規範,使其難以直接轉型為主權基金。舉例而言,《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均對投資目標與風險承受度有明確規範,核心在於保障退休族群權益。勞動部明確表示,不宜將勞動基金作為主權基金資金來源;銓敘部則認為應審慎評估受益人權益與社會共識。
財源爭議未解,央行反對動用外匯存底
在財委會報告中,「資金從哪來」成為最受關注的核心議題。參考國際經驗,台灣可考慮包括國家財政盈餘、預算編列、國有資產處分,甚至未來若有發展的天然資源收益等,作為主權基金可能的財源,逐步建立長期穩定的資金池。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明確指出,考量外匯存底與新台幣負債的平衡關係,央行反對直接、無償動用外匯存底作為主權基金資金來源,並建議應制定專法建立制度基礎。
楊金龍並建議財政部出面,有三種可行的資金籌措模式:
1. 財政部發債:仿效新加坡模式,財政部發行特別公債,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購買後取得外匯,再將資金交由政府投資公司(GIC)管理並投資海外資產。
2. 財政部撥款:如新加坡淡馬錫公司模式,由財政部出資成為其股東,並以該筆資金取得35家國營企業(如新加坡電信、新加坡航空、星展銀行等)股權進行投資。
3. 直接由財政部出資設立,首批受託資金來源為公部門委託款:如南韓的韓國投資公司(KIC)資本額是由財政部承諾出資,首批託管資金來自財政部外匯平穩基金及南韓央行外匯存底。
不過,財政部次長阮清華答詢時並未鬆口,他強調現行《公債法》對公債發行用途已有明確分類,若要透過發債設立主權基金,勢必要透過立法程序,並取得充分社會共識。
六大部會普遍認為,主權基金若要順利推動,制定「專法」是不可或缺的前提。且專法內容應明確規範基金設立宗旨、資金來源、管理架構、人事制度、預算程序、投資範圍、風險控管與監督機制等,確保基金運作具合法性與穩定性。
借鏡國際經驗,設立獨立且具專業能力的管理機構已成共識。像韓國KIC、新加坡GIC皆屬獨立運作的資產管理公司,具高度投資自主性與彈性,並採市場化薪資制度以吸引與留住國際金融人才。
此外,良好的治理與監理機制亦不可或缺。挪威主權基金設有明確的倫理投資規範,並公開投資資訊與績效,確保基金運作具透明度與問責性。未來台灣若設立主權基金,亦需建立符合本國國情的監督體系,以爭取社會大眾信任。
現有基金轉型挑戰大!國發會:將跨部會研議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表示,未來主權基金的資金來源與規模,將交由跨部會專案小組研議與討論。雖然國發基金已具備推動產業創新的實務經驗,但若要轉型為主權基金,仍需克服其宗旨、資金用途與人事相關法規如《公務人員任用法》等限制。
此外,各部會皆指出,主權基金操作涉及長期與高風險投資。央行特別提醒,若基金無法擁有足夠制度彈性,一旦遭遇經濟逆風或市場劇烈波動,將面臨巨額虧損風險,恐引發社會爭議並干擾長期決策。
2022年即為警示案例:挪威主權基金當年虧損1670億美元,占總資產13.3%;韓國KIC同年亦損失297億美元,占比14.5%。若台灣未設專法保障基金治理與操作彈性,將可能因虧損遭受立委質疑、監察機關介入,導致基金難以穩定運作,也無法有效吸引與留任優秀人才。
總體來看,主權基金並非僅靠一筆資金或一紙命令就能成立。它涉及跨部會協調、法律制度設計、組織機構建立與社會共識凝聚,這也正是台灣討論多年卻難以推動的核心所在。
台灣雖已具備一定的基金管理經驗與海外投資基礎,但若要真正設立具備長期戰略意涵的主權基金,仍需從制度層面著手,確立明確定位、穩定財源來源、專業治理模式與風險管理機制,方能讓主權基金成為國家財政穩健與產業升級的強大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