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民眾不甚了解,醫藥的研發其實是一條艱辛又漫長的歷程。在美國醫療產業界,根據統計,一般新藥的研發,大約要燒掉10億美元的研發經費,平均費時10至15年,最後,獲得FDA批准的機率大約是10%,換句話說,90%的研發終究是宣告失敗!這就是研究者與投資者必須承擔的風險。
如果您上飛機時,被告知,這部飛機有90%失事的機率,您會怎麼想?那麼,為什麼還有前仆後繼的研究者與投資者投入新藥研發?
很多時候,是因為研究者深深相信他畢生投入研究,在該領域比其他人知道得更多,而產生很堅定的信念。這個信念足以讓投資者信服,而願意成全這位研究者去實現他的夢想。對於投資者而言,就是一個很大的賭注,成功的話,會賺大錢,有千萬倍以上的回收,但更多的時候是血本無歸,他們要承擔得起。
政府對醫學領域投資不足,臨床醫療、基礎研究皆缺乏人才
今天台灣在很多方面的發展及成就都很值得驕傲,但事實是,我們在很多方面還沒有打好堅實的根基。我們應該要做的是,迎頭趕上,一步一腳印地把我們的缺失逐漸補起來。
以我熟悉的醫療領域為例,其實,在台灣經濟起飛以來,我們在醫學教育及醫學研究方面並沒有注入必要的投資。因此,不論是在臨床醫療或基礎研究方面,我們普遍缺乏深度,而且,人才也不夠。
近十年來,政府積極推動生技產業,個人則一直認為台灣的生技研發,還沒走到水到渠成的時候,操之過急,反而不會成事。
記得在李登輝先生當選台灣民選總統後,不久,我在一次企業界的建言會上,建議政府在幾年內,送200名生物領域的大學畢業生,到美國修習博士學位,再做五年的博士後研究,等到養成扎實的獨立研究的能力後,再安排國內適當的職位,回來發揮所長,才可能逐漸建立台灣生物醫學研究的基礎。
當然,人微言輕,政府有它政治的考量,選擇廣設大學,把錢花在看得見的硬體建設上,而忽視了精英人才的培育。更淒慘的,學校很多,師資卻沒有增加多少,教師要上課、做研究、搶升等,結果忙得什麼都做不好。不但,教師的自我成長受限,學生也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就無法為生物醫學研究打下堅實的基礎。這就是過去30年台灣生物醫學發展的現實。
醫療法案最重要的精神,就是保護病人權益及安全
本來新藥的開發,因為療效和安全性都不明,所以,即使是免費,研究者都還要感激願意參與臨床試驗的病人。到頭來,對病人有所助益的可能性,其實是很小的,幸運者就落在那10%。
所以,任何醫療法案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要保護病人的權益及安全。如果政府在病人的苦苦請求下,有心要為末期病人,提供一線希望,允許他們,嘗試還在研發階段、尚未通過臨床試驗的藥物時,法案就要用最大的力量去保護病人,以免病人受害。這個邏輯是受害的機會可能比受益大。
我不知道當初政府是受到什麼様人的影響,「特管法」竟然容許生產商向病人收費,讓病人捧一大筆錢去接受療效及安全性都不明的治療,去當生技公司的白老鼠。既然同時要發展生技產業,就須要有更多病人的參與,條件放寬了,就犧牲了更多病人的權益與安全。
一箭雙鵰的特管法,製造嚴重利益衝突問題
也許,政府以為如此一來,就能夠一箭雙鵰。一方面可以滿足病人的需求,一方面可以讓台灣的生技公司不必投入太多資金,就能夠開發出有用的細胞治療技術,來加速台灣生技產業的發展。
然而,這個想要一箭雙鵰的特管法,其實反而製造了嚴重的利益衝突問題。所以,施行四年下來,居然讓當初特管法的催生者,台灣癌症免疫細胞協會理事長紀君霖就站出來說,目前台灣的細胞治療亂象叢生,她奉勸病人,不要去做細胞治療。至今,到底有沒有病人受益,基本上無法知道!根據最近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的系列報導〈變調的細胞療法〉,可能反而有數萬人受詐。
那麼,特管法是否促進了生技的發展?根據記者的訪談,絕大多數癌症病人,在接受細胞治療的同時,都還繼續接受正規的癌症治療。如果病人的病情真的有所改善,事實上,我們永遠分不清楚,到底是正規癌症治療,或是細胞治療發生了作用!也就無法確定細胞治療的效果。
足見,這些提供細胞治療的醫院的作法,嚴重違反臨床試驗的原則。顯然,只是拿著為台灣發展生技產業為幌子,基本上,是把細胞治療當生意做。
不論如何,把回應末期病人的需求,跟發展台灣的生技產業這兩件事放在一起做,就製造了嚴重的利益衝突。而且,缺乏嚴謹臨床試驗的紀律就無法發展生技產業。此刻,政府應該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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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