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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吉他手性格的人!五月天瑪莎:彈貝斯是一種「老二哲學」

一位貝斯手的初心故事與一場對音樂的誠摯告白。

遠見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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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好讀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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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孩子》/相信音樂提供
《昨天的孩子》/相信音樂提供

從80年代至今,華語樂壇有很多厲害的製作人、舞台上的音樂總監,其實都是貝斯手出身的。我覺得貝斯手的個性天職,是「必須聆聽別人在做什麼」,是「我不能只聽我自己,我得要聽所有人」。(本文摘自《昨天的孩子》一書,作者為瑪莎,以下為摘文。)

除了貝斯以外,我好像沒考慮過其他樂器,後來也漸漸覺得,自己並不是吉他手性格的人。

也許可以說是一種「老二哲學」吧?我並不喜歡站在舞台的最前面。我不會想要跟人家大聲嚷嚷,我到底做了多少事情,我比較寧願是我把這件事情做到很好,別人自己發現了之後回頭來跟我說:「原來這是你做的喔?不錯喔!」

彈貝斯的時候,我的心態似乎也是這樣。只是彈了這麼久,我現在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這個樂器的個性給影響了,或是我就是因為本來的個性就這樣,所以才選擇了貝斯。

高中留級那年,我多了很多自己一個人的時間,可以在房間裡一直聽音樂、抓歌。披頭四(The Beatles)也抓、艾瑞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的貝斯也抓;有譜的就練譜,沒譜的我就靠聽力。

剛開始當然會覺得,西洋音樂比較厲害,可老實說,蠻多自己很喜歡並慣用的貝斯 line,我是從華語流行樂學到的。

高中開始彈貝斯後,我就回頭去重聽以前喜歡的華語唱片裡的貝斯。譬如說優客李林的〈認錯〉,貝斯就編得很好,因為製作人韓賢光自己就是貝斯手,他在薛岳專輯裡的貝斯編曲也別具代表性。

初學貝斯時,我根本不會去分什麼派別或音樂類型,只要那首歌能讓我感受到貝斯的存在並且好奇它是怎麼編的,我就會抓來練。

除了披頭四之外,那時候大家練習的曲子風格類型都很多元,所以還練了非金髮四美合唱團 (4 Non Blondes)的〈What's Up〉、大人物合唱團(Mr.Big);九〇年代初剛好是油漬搖滾(Grunge)風起雲湧的年代,所以像超脫樂團(Nirvana)的〈Smells Like Teen Spirit〉,貝斯不難、吉他也很簡單,練起來就很有成就感,現場也能表演得很爽!

因為我練過吉他,所以習慣先把歌曲的和弦進行抓出來,再看貝斯line為什麼要這樣走。我認為,如果只是照譜操練,會失去思考樂手為什麼要這樣編寫音樂的機會,在抓歌的過程中,也可以自我訓練去分辨哪些貝斯的風格是自己喜歡的。

這段學習過程讓我發現,如果聽眾光聽你的貝斯line,就能知道這是某一首歌,那麼這個貝斯就成功一半了。要做得更好的話,就必須兼顧節奏、律動,以及低頻音階的發展性。

這件事是我從披頭四的貝斯手,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身上學到的:在節奏樂器裡,貝斯是有音階的,既然有音階就不要辜負它。

我現在重溫披頭四的歌時,想起來的第一個聲音往往是貝斯line的走法,譬如〈Come Together〉的前奏,如果你把貝斯稍微換個彈法,它就不會是原本的那一首了。如果能夠做到這樣的不可替代性,我覺得那就是很棒的貝斯編曲。

《昨天的孩子》/高啟舜攝影,木馬文化提供。

《昨天的孩子》/高啟舜攝影,木馬文化提供。

很多優秀的製作人都是貝斯出身

我的貝斯手思維,從最初就不是鑽研技巧派的。我比較是保羅‧麥卡尼或史汀(Sting)那掛的。並非說他們的技巧不好,而是他們比較專心於貝斯在整首歌曲裡頭應該要有的角色和功能,而非一直塞進很多技巧在一首歌裡頭。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對我來說,史汀就是用貝斯手思維在寫歌的那種人,他的貝斯在自己的專輯裡面,感覺上是很不起眼的存在,但其實卻關鍵性地支撐了整首歌的律動和感覺。

他的那張《Ten Summoner's Tales》影響我很多。那張的歌都很好聽,貝斯聽起來不難,但實際上要彈好並不容易。你或許可以照著那些他編的音階彈出來,但是未必彈得出它的韻味。這是我聽史汀時,非常喜歡他的原因。

有一陣子我也很喜歡菲爾‧柯林斯。他本身是很厲害的鼓手,但不是會炫技的類型。他專輯裡面好聽的歌,鼓雖然超簡單,但它的聲音或某段過門,往往都是那首歌很重要的標記,節奏組的貝斯也和鼓黏得相當漂亮。即使到現在,他某些歌的過門和聲響都是我在工作上討論編曲時,大家都會舉例的重要範本。

我當然也會聽一些名家的演奏專輯,可是我發現自己喜歡的創作者往往都不是所謂的「樂手」邏輯。在一首歌中,他們的樂器往往都不是難度最高且最抓耳的那個,而是彈些簡單卻不可或缺的東西。

後來,我彈貝斯的思考方式變成:從貝斯手的角度,你要給這首歌什麼關鍵的東西?你知不知道這首歌的貝斯該做到什麼事? 

應該怎麼把鼓和節奏以及吉他還有其他樂器串起來,是比較重要的前提。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到的話,就算在這首歌裡用了任何高超的技巧,其實都意義不大。

畢竟,大部分的人在聽音樂的時候,也不會特別去聽吉他在做什麼、貝斯在做什麼。這些似乎只有同樣身為樂手的人才會在意。

技巧的本質對我來說就是「工具」,我會去練,讓我在需要或想要用到的時候,可以熟練並精準地彈出來;練的技巧越多種類,拿得出手的工具自然就越多,越能夠談出心中想要的感覺。

可最重要的其實是,面對一首歌時的理解與分析。是因為這樣的理解與分析,才會得出我心中想要編出來的樣子,然後才需要這些技巧,讓我可以編出並彈奏出想要的內容。我喜歡的貝斯手,大多數都把這方面做得很好,在我喜歡的那些歌裡,他們的貝斯在做的事情也都是這樣子。

這也是為什麼,我後來慢慢想要往「音樂製作」去探索的原因。因為大部分聽流行音樂的人,他們聽的是詞、曲跟唱歌的人,如果你連這三位主角都沒有辦法服務好,編曲做得再屌都沒有用。其實不管是樂手或製作,你的責任就是:依著你的美學經驗與判斷,努力讓這首歌變得更好聽。

這首歌的詞在探討什麼?應該在何處被強調?可以配上怎樣的和弦,讓這一處更顯壯闊,那一處更顯嬌柔?你可以用你的審美觀,讓這個詞、曲、演唱發揮到最好,這是我覺得製作特別好玩的一點。

從80年代至今,華語樂壇有很多厲害的製作人、舞台上的音樂總監,其實都是貝斯手出身的,數量不會比吉他手少。

我覺得貝斯手的個性天職,是「必須聆聽別人在做什麼」,是「我不能只聽我自己,我得要聽所有人」。

正是因為貝斯手有這種練習,才讓他可以在製作工作上獲得更全面的視野,從而思考該如何讓一首歌變好聽。

《昨天的孩子》,作者:瑪莎,木馬文化出版

《昨天的孩子》,作者:瑪莎,木馬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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