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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樂園的罪與罰

李翠卿、陳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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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卿、陳致中

200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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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樂園的罪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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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2004 / 3月號雜誌 第213期遠見雜誌

2003年7月,台灣最大的網路拍賣平台——雅虎奇摩召開記者會,慶祝拍賣商品突破兩百萬件。同時也募集了幾名「優良賣家」,包括銷售Burberry名牌「剪標品」的賣家「橘子媽媽」,自此橘子媽媽的知名度不斷提高。她不但頻繁登上電子、平面各大媒體,更有出版社發行《橘子媽媽——月入百萬的網路拍賣大贏家》一書,儼然成為網路創業的最佳典範。

然而,在去年年底,開始出現橘子媽媽所賣商品是仿冒品的傳言。在長達數個月羅生門式的爭議後,今年1月29日,刑事局證實橘子媽媽所賣的Burberry商品為仿冒品。雅虎奇摩隨即取消她的賣家資格。

也許是禍不單行,2月4日,又有媒體報導三名雅虎奇摩3C產品賣家有詐騙行為。同一天,雅虎奇摩宣布取消優良賣家制度。

一連串事件下來,許多消費者開始人心惶惶:「到底網拍可不可信?」「網拍是不是很容易買到假貨?」

另一項爭議是,國稅局在去年年底宣布,將把網路拍賣所得納入課稅的範疇,並要求平台業者提供賣家資料,以取締逃漏稅行為。

虛實之間看網拍

一面是小額創業者的新天堂樂園,一面是存在詐欺、仿冒、逃漏稅等陷阱的叢林戰場。究竟,網路拍賣存在著哪些問題?

1. 贗品、瑕疵品集散地?

無法看到實物,是網路消費的最大風險。去年消基會收到的一千一百七十八件網路交易申訴中,產品名實不副居其大宗,諸如仿冒品、瑕疵品、產品與宣稱落差太大等。

橘子媽媽賣仿冒品的事件爆發以後,引發平台業者有責與否的爭議。事發之後,不管是雅虎奇摩或eBay,皆宣稱拍賣網站僅是客觀的平台提供者,沒有資格主動檢驗賣方。

平台業者喊冤,主管機關如消基會與刑事局深不以為然。

「這不是藉口!」消基會祕書長程仁宏表示,平台業者應該有良好把關機制,例如審核產品來源證明、提供確切的個人相關資料備查、建立申訴管道等。

專門負責偵辦網路犯罪的刑事局偵九隊隊長李相臣對於平台業者也頗有微詞。每天至少要處理四十起網拍詐欺案件的他表示,「橘子媽媽」事件爆發前,就已經有很多網友去投訴了,當時平台業者就應該立刻報案,而不是等到民怨愈積愈深,案子上了警局才處理。

「平台業者絕不能置身事外,業者愈疏忽,警察愈倒楣,」李相臣說了重話,他譬喻,網站業者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好像開百貨公司,業者不注重消防設施,最後失火了,能說沒有責任嗎?」

除了仿冒品以外,商品名實不副的狀況也很常見。程仁宏呼籲心存僥倖的賣家,千萬不要以為誇大說明是不痛不癢的,依其程度,可根據商品標示法第六條,處以3萬到30萬元罰鍰。

對消費者而言,「退貨」是亡羊補牢的其中一個辦法。程仁宏表示,網路拍賣在消保法中,屬於「特種買賣」,適用消保法第十九條,消費者若對商品不滿意,可以在收受商品後七日內無條件退貨。

不過,有些賣家可能會故意推諉,把時間拖過七天,程仁宏建議,消費者最好能夠提出存證信函做為自保。至於仿冒品,則不受七日期限限制。

2. 逃稅樂園?

光是去年一年,雅虎奇摩拍賣的交易額就達到上百億元,除了偶爾買賣二手貨的「散戶」以外,不少專業賣家,把網拍當作新通路,創造出許多月營業額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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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稅,引來稅務機關的注意,但也引發了更多爭議。

網友們當然持反對意見,認為目前尚無確定遊戲規則,之前又無宣導說明,怎麼能不教而殺?

國稅局審三科稽核許慈美表示,雖然目前並無針對網路拍賣量身訂做的稅法,但現行稅法已有足夠正當性可對網拍課稅,營業稅法第一條就明令,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勞務及進口貨物,都應該繳納營業稅。

大部分網路賣家都屬玩票性質,只有少數是專業賣家,個人偶爾交易的「一時性貿易所得」,可以不課營業稅;但經常買進賣出的交易行為,就必須課營業稅。但許慈美也承認,兩者之間如何區分,仍有灰色地帶。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便財政部宣稱將鐵腕課稅,仍然有漏洞可鑽,最令人頭痛的是「假身分」。有些人在網路上登記的資料並不翔實,要找到「正主兒」並不容易。許慈美認為,平台業者必須要加強認證,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更令人擔憂的是,網友們為了規避稅負,可能轉為地下交易,如此成交金額就不會留下紀錄。但若地下化交易氾濫,一些原本就存在的問題(例如網路詐欺)可能會變得更嚴重,更容易發生受害者追討無門的困難。

eBay台灣行銷總監黃淩佳委婉表示,業者非常願意配合政府的政策,加強宣導繳稅的必要,「不過,最好等到更清楚的遊戲規則出爐後,再談課稅不遲。」

3. 新銷贓管道?

網路的方便性與匿名特質,可能變成歹徒銷贓的溫床。

以超重型機車為例,由於申請牌照門檻高,許多玩家遂以無牌照的「零件車」進口,一旦失竊,很難通報其他單位協尋,而這類失竊的車經過改裝,便可在網路上借屍還魂轉賣出去。

去年底也發生國際偽卡盜刷集團,將使用偽卡所購得的皮件、化妝品、衣服、家電等拿回台灣,透過網路拍賣銷贓的個案。

李相臣無奈地說,除非是有人報案,否則要在網路上偵察贓貨,簡直就像是大海撈針一樣。傳統犯罪可由「犯案現場」來重建犯罪過程,但網路犯罪通常得等到破案的那一刻,才能拼出歹徒作案的全貌。

目前能做的,就是防患於未然。李相臣表示,身分把關(像是身分證字號、個人資料、IP位置等)愈嚴,歹徒作案的困難度愈高,意願自然降低,「換句話說,就是儘量增加歹徒的『犯罪成本』,」李相臣說。

主管機關人力吃緊

網拍的爭議與問題層出不窮,不但遊戲規則不清楚,以目前各主管機關的人力衡量,也相當吃緊。

以誓言抓稅的國稅局為例,台北市國稅局查帳的第一線人員才兩百多名,既管實體也管虛擬,網路商店何其多,人力顯得捉襟見肘,如此查稅,也很難叫網友信服。

刑事局也面臨相同的困境。刑事局偵九隊只有三十名警力,負責守望全國一千萬網民,網路犯罪層出不窮,最近連網拍也來湊熱鬧,偵九隊簡直是疲於奔命。

李相臣表示,去年我國關於電子商務的詐欺案件共有兩千兩百件,破案的只有六百四十一件,破案率約29%,雖然相較於美國網路詐欺4%的破案率,已明顯偏高,但比起一般刑案的60%破案率,網路辦案的困難仍讓偵辦人員頗為挫折。加上網路犯罪多半是智慧型的,警方偶爾也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感慨。

為了和歹徒鬥智,刑事局偵九隊有一半的成員是資訊碩士,李相臣笑說,「這大概是全國編制素質最高的單位。」

為了能夠紓解偵察壓力,刑事局未來也希望能夠申請國防役的資訊人才,共同打擊在網路上的犯罪。在遊戲規則尚未完備前,網路拍賣固然是水草豐美的新綠洲,但也是藏污納垢的風險地。不但主管機關要提防不軌,網路玩家更要步步為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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