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貿易商潤寅公司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以假財報向12家銀行詐貸472億餘元,最高法院昨判楊25年、王女27年徒刑定讞;檢調追查發現,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竟配合潤寅集團提高授信額度,害合庫損失1億元,調查局北機站今執行第2波搜索,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約談廖燦昌到案,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潤寅案為史上金額最高詐貸案,受害包括華南、土地、星展等12家銀行。以傳統紡織業起家的楊文虎、王音之為讓潤寅集團能順利詐取款項,2008年6月起指示員工偽造買賣合約書、發票、出貨單和不實財報表等,假藉出售紡織用紗名義製作不實發票,讓各家銀行上當而核貸。
楊文虎、王音之自2010年8月起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元,也自2008年6月起向3家銀行詐貸86億元;2019年4月,潤寅集團資金周轉不靈,楊文虎、王音之同年6月潛赴美國,直至去年分別押解歸案,羈押禁見迄今。最高法院昨依銀行法特別詐欺等罪判楊文虎25年、王女27年徒刑定讞。
檢調查出,當時任職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將潤寅的借貸案親自交辦雙連分行處理,而時任合庫授信管理部前、後任協理黃伯川(事後升任副總)及陳世卿,在審核分行送上來的潤寅貸款案,疑似故意放水,向承辦人員暗示或施壓,甚至還有承辦人員因不願意配合被發配邊疆,讓潤寅得以順利貸款。案情猶如合庫當年違法放貸遠航案的翻版。
本文轉載自2021.12.10「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