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八十年法律系取代國貿系成為第一類組榜首之後,已蟬連六次,今年它還能夠獨占鰲頭、七連勝嗎?
從分布的地理位置來看,法律系是個重北輕南的學系,十二所設有法律系的學校中,北部就占了十一所,中部與南部分別只有東海大學與中正大學兩所(成大為法律研究所)。
在成立時間上,其中有六所是八十年教育部開放學系設置後,才陸續成立或由分組獨立出來的,包括中原、中正、銘傳、世新、玄奘與輔大。
各校的總體表現與成立時間的長短似乎頗有關連。表現搶眼的均屬老字號,如台大、政大、中興及東吳等校。
在法學界一直居領導地位的台大,聲望始終不墜的原因在於堅強的師資。目前該系專任教授有三十八位,加上兼任共有五十二位,系主任林子儀說,「即使是學院,還未必能達到這樣的陣容。」
教師多寡是衡量學系表現的指標之一,但對法律系來說,法律是一套社會運作的規範,和生活密切相關,在觀察各校的表現時「是否具備社會關懷或社會參與能力」是另一個相當重要的指標。
在這方面,台大法律系師生的表現最積極,舉凡大學法、廢除刑法一00條、修改羈押權等爭議不小的議題,都看得到台大師生領導或參與改革的痕跡。
而因社會形態改變所不斷浮現的新的法律問題,台大也在課程上開風氣之先,設了環保法、資訊科技以及法律等與社會脈動息息相關的課程。
由於法律的專業領域相當多,目前各校大多分為司法、財經法與法學三組教學或招生。比較特殊的是輔大與中原,都將財經法獨立成一個學系,但輔大除了財經法律系外,另有一般的法律系。
法律系一般屬於法學院,中原的財經法律系是台灣唯一歸在商學院下的法律系。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系主任周天指出,念財經法的學生除了法律知識的養成外,也必須具備經貿知識,將財經法律設在商學院下,不會減損法律專業的培養,在相關經貿課程的選修與師資支援上反而比較有彈性,也有利於學生。目前該系共有十位專任的法學博士。
和東吳法律系一樣,中原財法系的修業時間也是五年,大一到大三是基礎法學課程,大四到大五則進入專業財經的法律課程,最後這兩年的課程依學習的成績與興趣,分國貿法學、金融法學與財稅法學三組授課。
對法律有興趣的學生,邏輯思考能力固然是很重要的條件,但林子儀認為,有志於法律工作的同學,更重要的是建立「正確的心態」。
「法律是為社會服務而非為自己牟利的工具,念法律的人要時時保有正義之心,」林子儀說,沒有這種信念的人,即使以第一志願考進法律系,也沒有意義。
倘若對法律有正確的學習心態,而且動機非當強烈,卻因聯招分數無法順利就讀,千萬不要氣餒。目前政大、東吳等校還有專門針對非法律系畢業生設立的研究所。
這與美國將法律教育定位在研究所而非大學教育的制度類似,目的是讓學生在具備某一專業知識基礎,以及較成熟的人格與判斷力後再鑽研法律,這也是未來台灣法學教育發展的方向。
「法律學類」聲望評價,對十二個學校的十二一個系進行調查,以隨機方式請各校法律系教師填寫問卷。共發出問卷六十五份,回收二十九份,回收率四五%,調查時間為二一月二十日至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