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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強制健檢最快年底上路 167萬勞工受惠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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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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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強制健檢最快年底上路 167萬勞工受惠
 

輪班、大夜班勞工不時傳出過勞或職災,過去有護理師上班上到流產、保全內分泌失調等個案,國外不少研究也指出夜班危害健康。勞動部昨預告相關草案,參考歐盟機制要求雇主須提供長期夜班勞工每年強制健康檢查,估有一六七萬勞工受惠,雇主若未提供健檢,可罰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最快年底上路,先試辦兩年。

勞動部職安署說,過勞議題愈受重視,其中夜間工作爭議最大,國內卻苦無完整資料,立委提案要求建置本土資料庫,勞動部決議先以「今、明兩年」試辦,包括血液、尿液、心電圖等健檢。

依據草案,職安署約在二○二○年就能蒐集所有資料,若資料顯示有其必要性,將進一步修正勞工健康保護法,規範雇主每年都得幫長期夜班的勞工健檢。

職安署說,勞基法明定下午十點至隔天六點就屬於夜班時段,長期夜班認定將參考歐盟規範,分為「日數、時數」兩計算方式,若勞工在夜班時段工作達三小時,達每月工作日一半,累計超過六個月就屬長期夜班勞工;時數則是便於國內多樣排班模式,每年在夜間工作時段達七○○小時以上。

職安署說,長期夜間勞工,未來若納入勞工健康保護法,雇主除了得提供健檢外,事業單位達三百人以上,還須設置健康服務人員,建置健康分級管理、並施行配工、職業病預防機制。

職安法規範,雇主得提供在職勞工健康檢查,依據勞工年齡不同,提供健檢次數、頻率都不同,例如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一次,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一次;另特定項目如高溫、游離輻射、噪音或接觸特殊化學材料等卅一項作業勞工,雇主每年都須幫勞工強制健檢。

照片: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許正宏攝影

(本文轉載自2017.8.18「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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