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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似「太極雙星案」翻版 許金龍千萬交保

市場首宗 檢調懷疑藉可轉債套價差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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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1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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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似「太極雙星案」翻版 許金龍千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案,前天大規模搜索卅三處地點,約談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兄弟、獨立董事陳文茜、李永萍、丙墊金主共五十人到案;檢方認為許金龍涉及內線交易、違反收購可轉換公司債規定,涉及背信,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最後裁定以一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許金龍歷經廿小時的偵查,因檢方提出聲押時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漏了諭知逮捕程序,法官裁定前臨時又撤回聲請羈押,把許金龍帶回重新逮捕後才二度聲押,成為插曲。

檢方同時諭令樂陞財務長謝東波一百萬、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交保三百萬元、股市金主陳聰明與康和證券副總林宜霖交保兩百五十萬元、遠東國際商銀協理林麗珍交保兩百萬元、樂陞大股東鄭鵬基因與金主有可疑資金往來,交保兩百萬元;樂陞子公司「樂美館」財務長彭于璇(許金龍秘書)交保一百萬元。

檢調懷疑,許金龍是整起併購案主導者,為想掌控樂陞科技,找已離境的百尺竿頭負責人樫埜由昭當人頭,先以公開收購方式吸引大眾投資,再透過丙墊金主大量收購股票,等百尺竿頭順利入主樂陞後,許再回頭用樂陞的錢把百尺竿頭買下,以小搏大成為樂陞最大股東。

辦案人員指出,許金龍想透過丙墊金主集資四十八億元吃下樂陞科技,沒想到資金未到位導致併購案破局,引來金管會與檢調追查,手法類似「太極雙星案」翻版。

百尺竿頭負責人一直都是黃文鴻,直到公告收購樂陞股票前一天,臨時換成日本人樫埜由昭,檢調懷疑許金龍與黃文鴻勾串主導整起併購案,甚至有高人指點。

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案,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複訊後被依違反證交法交保三百萬元。

樂陞今年三月起發行可轉換公債(CB),透過康和證券與胞兄許世龍找丙墊金主認購債券,三月廿三日認購五千張、五月八日認購七百五十張、五月十六日認購一千四百張,違反可轉換公司債首次發行公司董監事及二親等不得認購的規定,涉及背信;由於部分金主還拿債券去遠東商銀拆解墊款,檢調認為康和與遠銀涉及配合不法。

百尺竿頭五月卅一日宣布公開收購消息後,樂陞可轉換公司債從一百四十元漲至一百六十元,股價也跟著大漲,許金龍因此被認定涉及內線交易。

樂陞案交保被告

兩度聲押許金龍 檢出示LINE對話

檢調偵辦樂陞案,昨天清晨陸續將百尺竿頭前董事長黃文鴻等七人交保一百萬至三百萬元,並兩度聲押樂陞科技董事長許金龍,不過許最後仍獲法院裁定交保一千萬元並限制住居,每周一、三、五上午八點半至新店碧潭派出所報到;北檢已提出即時抗告。

法院昨天上午十一點半召開羈押庭,至兩點左右結束,但因檢方聲押前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庭諭知逮捕許,程序不合法,因此檢方在法官下午四點宣示裁定前臨時撤銷羈押聲請,並完成逮捕許後,第二度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當庭提示LINE訊息對話的翻攝畫面,指許金龍指示下屬,「今天起如果有檢調人員來公司要求調查時,儘量爭取緩衝時間,並嚴禁帶入門禁管制區」,有湮滅、變造證據之虞;不過法院認為該行動電話持有人是樂陞公司財務長謝東波,發訊息者是該公司總經理,與許無關,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許是該群組成員。

此外,群組訊息也提到「我們樂陞行事坦蕩蕩,絕無不法,歡迎檢調來查,百分之一百配合。我們樂意提供任何所需要材料配合調查」、「要搜絕對歡迎,我們配合司法調查,不需爭取任何緩衝時間,直接帶入請相關主管接待」等內容,檢方也沒有其他資料證明許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或跟其他關係人勾串。

法院認為,雖然樂陞公司在日本及中國大陸均有轉投資事業,許在短期間內頻繁入出境,能長期滯留國外,有逃亡之虞,但案件發生後他主動返國,也沒有在國外置產或持有他國護照,甚至親屬都住在國內,無羈押必要。

檢方隨後發新聞稿指出,法院認定全案被害人眾多、涉案金額巨大,許有許多海外資產,顯示有逃亡之虞,卻又認定許主動返國配合調查、無他國護照,無羈押必要;承辦檢察官認為,許在收購案破局後國外滯留多日,應是因來不及安排、處分資產,才回國面對,一旦交保將有更充裕時間處分資產並捲款潛逃,會造成更多被害人求償無門。

且許否認犯罪,多名共犯又潛逃出境,其他被告都是公司員工,有高度串證之虞,僅交保一千萬元、定時向派出所報到顯然無法防止許逃亡或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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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發展與股價變化

 

 

 

 

市場首宗 檢調懷疑藉可轉債套價差

檢調偵辦樂陞案,對準樂陞今年三月發行的三檔可轉換公司債可能牽涉的弊端。相關人士透露,過去發生的內線交易案,案情多較「單純」,即內部人先聽到風聲,先買股或賣股;但本案若釐清真相後,確定「公開收購」只是幌子,極可能是市場第一宗,透過發行可轉債,再打著公開收購名義的股票炒作案。

相關人士說,樂陞發行可轉換債後兩個月,百尺竿頭即宣布公開收購樂陞,造成樂陞股價大漲;此時持有可轉換債的投資人,若選擇將可轉債換成股票後賣股,可賺到一筆價差,藉此獲利。

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失敗後,櫃買中心即著手調查,發現樂陞在今年三月發行的三檔可轉換公司債,在「轉換債配售及轉換」出現異常,櫃買中心隨即在九月九日將全案移送檢調偵辦。

根據櫃買中心資料,樂陞在今年三月一日及二日,共發行三檔可轉換公司債,合計廿億元,樂陞這三檔公司債閉鎖期為一個月;即投資人購買公司債後一個月,自四月初起,就可申請將手邊的債券轉換成樂陞普通股。

根據樂陞當時公告,可轉債的轉換價在七十六點三到七十七點七元之間,而百尺竿頭是在今年五月卅一日公告,以每股一百廿八元,公開收購樂陞普通股,隔天樂陞股價馬上大漲至一百一十五點五元;若此時選擇將可轉債轉換成普通股,可以最低七十六點三元換到股票,若拿到股票後,馬上趁股價飆到一百多元以上時賣股,投資人立即獲利出場。

檢調懷疑,樂陞發行可轉債後,先找「特定人」認購,並在兩個月內打出「公開收購」名義,此時這些特定人再將債轉換成股,高價倒貨給後續進場投資人。

小辭典/可轉換公司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券(Convertible Bond,CB)是一種具有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普通股票。過去常被視為一種「退可攻、進可守」的投資工具,但卻也不一定對投資人有利。

當公司股價表現不佳時,投資人可領取固定債息及到期償還本金,投資風險小。當公司股價表現不錯時,可轉換公司債的投資人可在發行一段時間後,轉換成股票賣出,享受價差。

過去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不少電子公司籌措資金的常用方法,因為公司可用低於市場的利率來籌措資金;而且投資人將來若轉換成股票時,轉換價格通常會比目前股價為高,公司籌到的資金也會遠較增資股所訂的股價來的高。

 

(本文轉載自2016.9.25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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