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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交易本質談 RTB 廣告即時競價

【AD Partner】

遠見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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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編輯部

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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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交易本質談 RTB 廣告即時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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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Partner 團隊自2014年起致力於推廣即時競價機制RTB(Real time bidding),探討廣告產業與網路新媒體趨勢。2015年我們回到交易(Transaction)的本質,重新來探討 RTB與其未來發展。

一、交易的本質

「交易」其實是人類因應經濟活動自然產生的行為。從遠古時代的以物易物,到實體貨幣(銅錢、銀元、紙幣)、類貨幣(各種形式的交易憑證)、現代金融的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Financial derivatives),乃至因應網路技術而生的程序化高頻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這些琳瑯滿目的交易模式都是因應各式各樣的交易需求與型態而生,一般非金融從業人員通常難以一窺全貌,但如果回歸到交易的本質來探討,就會發現其原則大同小異。

就最根本來說,交易是買方(Buyer)與賣方(Seller)針對特定標的物進行定價然後移轉的過程,金融術語上也會用 Bid / Ask 來稱呼買、賣方。交易行為依循的是近代經濟學的交易成本理論(Transaction cost theory),就理論面而言可以推廣到更全面的政治社會議題,但在此我們僅引用來解釋最狹義的商品買賣交易。

交易成本理論的核心之一,即買賣雙方會致力於降低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以促成交易行為,以達到整體效率的提高,而成交價格的高低並不重要。在交易行為中,買家想低價買、賣家想高價賣,乃屬人之常情;但若雙方一直堅持在價格上周旋,表示該交易的交易成本很高,買賣雙方若不致力降低,則交易的失敗可想而知。具體而言,交易成本至少包含:議價斡旋的成本、尋找新標的的成本、監督交易公正的成本,以及其他所有跟促成交易相關所需要的成本。

從交易本質談 RTB 廣告即時競價_img_1

二、廣告交易

廣告交易也是交易的一種。不論是傳統媒體或數位新媒體領域,廣告主(Advertiser)是流量的需求方(Demand side),而媒體發佈商(Publisher)則是流量的供給方(Supply side)。流量(Traffic)可以是電視的收視率、報章雜誌的訂閱數、廣播的收聽率、商圈或捷運站的人流、以及網站的閱覽數,而隨著廣告主的行銷目的不同,對流量的需求各異,各種類型的媒體型式也因而產生。

重新套用一次交易的本質:廣告交易的達成,目的不在於成交價格的高低,而在致力於交易成本的下降。我們從這個角度來探討廣告銷售的方式,最直接的方式是建立自己的業務銷售部門,以直接銷售方式(Direct sale)對廣告主或代理商(Agency)銷售流量,這常見於傳統媒體業者如電視或報章雜誌,以及 Web 2.0以前的網路媒體。這樣的好處是,若流量的類型與品質切中買方的需求,廣告主直接採購則交易容易達成,但媒體端培養大量銷售人員將使得營運成本提高,而終端數據的缺乏,使得廣告主無法分析行銷成效而實現受眾購買(Audience buying)。

三、趨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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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科技的演進,Web 2.0之後,廣告主與媒體都面臨了新趨勢的挑戰。首先自然是網路媒體的增長如雨後春筍,無論是網路原生或線下轉線上(Off-Line to On-Line),乃至社群媒體興起,廣告主面對琳瑯滿目的選擇無從下手,大量且性質各異的流量來源反而造成交易成本的上揚,再加上傳統媒體的優勢仍在,虛實整合行銷難以達成。

廣告交換機制(Ad exchange)所代表的公開市場(Open market)交易,使得買賣雙方將廣告交易的供需雙方,攤開在一個公開透明的平台上,包含標的類型、價格、數量都完整呈現,透過 RTB等程序化機制採購,如此大大減少了前述所提的三大交易成本:議價、尋找與監督。

Google 是現存最完整的廣告公開交易平台,除了廣告交換的基礎建設Google DoubleClick,面向廣告主需求端的 Google AdWords,到面向媒體流量供給端的 Google AdSense,一條龍式的全球整合服務相當完整。但在特定市場的深化,第三方的DSP/SSP系統商透過在地化服務(Localization),仍然可以達到比 Google 更好的廣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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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開交易並非無懈可擊,在資訊過於龐雜而未有效呈現的情況下,廣告主為了正確尋找媒體仍然隱含很高的交易成本,而直接銷售所帶來立竿見影的廣告成效,仍然在總體需求偏好中佔有一定比重,因此即便採用人力直接銷售的成本偏高,媒體發佈商仍不願輕易放棄直接銷售模式。

私有交易市場PMP(Private Market Place)將成為下一個產業發展的趨勢,其精神在於特定媒體流量限定由特定廣告主採買,透過首選交易(Preferred deal)、私有競價(Private auction)、與程序化預留(Programmatic Reservation)三大原則,有條件地限縮交易市場規模,但又保有資訊透明的彈性,使得交易成本達到最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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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林毅祥(TK)為ADPartner 創辦人兼任CEO,2012年於台灣率先引進Facebook sPMD服務與Facebook手機廣告,2013年與海外技術夥伴合作開發需求方廣告平台 ALL X DSP,可進行PC、手機、平板跨屏投放,並串接大陸主流網路媒體,成為台灣唯一可同時投放兩岸的跨境廣告平台,2014年進一步推出 ALL Data DMP,成為同時整合 DSP 與 DMP 的廣告技術公司。企業使命:成為廣告主真誠的ADPartner,致力於提昇台灣數位廣告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ADPartner】:http://www.adpartner.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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