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央電視台日前播出香港藝人房祖名與台灣藝人柯震東向北京警方承認吸毒片段。柯震東甚至在中國數億觀眾前,痛哭流涕地懺悔、自我批評。房、柯兩人也成為中共喉舌社論批評的對象。
對大陸民眾而言,柯震東在央視被「鞭笞」的畫面,並不陌生。7月底,曾經紅極一時的郭美美因涉賭被逮捕後,也在電視前,一五一十地自我批判,連跟涉賭無關的包養、中國紅十字會的問題,也都釐清。
甚至先前大陸藝人李代沫因吸毒被抓,同樣在警方的錄製畫面下,其自我批評的片段在央視新聞節目上播出。
這些「罪人」如喪考仳的畫面,映在台灣民眾眼裡,確實相當突兀,甚至粗暴。
但在由中共治理的中國大陸中,卻十分常見。理由是:自我批判的文化。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學教授丁學良曾分析,回顧中共「批評和自我批評」歷史,大致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1920年代中共創黨早期。當時,「批評和自我批評」就成為中共黨內生活的一個基本方法。第一個階段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很真誠,早期的黨員甚至會在組織內部講出吸大煙和嫖娼的問題。
然而,這種做法在1940年代,卻被毛澤東用作「延安整風」時的整人方式。任何「批評和自我批評」所遺留下的材料,都會被中共黨組織保存下來。等到一定時間過後,會被拿出來作為犯罪或嚴重違反黨紀的證據,「把你搞倒,甚至搞死」。
1953年,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批發反對官僚主義決議的文件中,曾寫下批語,提倡批評和自我批評,揭發領導方面的官僚主義,以加強思想領導和政治領導。
毛澤東藉此觀察,中共全黨對於自己提出的新概念的接受程度有多高,以因勢利導;並在黨員反省筆記中,嗅出異端,並予以打擊,以起效尤。自此以後,人們愈來愈不敢「批評和自我批評」。
至於當前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丁學良認為,就是處在「表演」性質的第三階段。在這個階段,不能不做「批評和自我批評」,但也不能認真地「批評和自我批評」。換言之,不「批評和自我批評」是錯誤的;只是要非常認真地「批評和自我批評」錯誤更嚴重。因為,「上司或同事會把這些材料留下來,到時候找機會報復你。」
總的而言,「批評和自我批評」已讓使中共全黨對新權威興起畏懼心理。過去70多年來,這種「自我批評」的風氣從政治面,迅速擴散到社會各層面,經常令人不寒而慄。
在威權體制下,這種「批評和自我批評」常導致社會的整肅氣氛。雖然對(潛在)犯罪者有強大嚇阻效用。但對中國大陸的法治建設、人權保障,以及程序正義等方面,卻帶來更強大的嚴重傷害。
可別忘了,今年秋天,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可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既然是要「全面推進」,這種「批評和自我批評」、充滿威權主義思想的風氣,也應該要適可而止了。
(照片來源:截至央視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