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雜誌針對《蘋果》即時報導「宣導服貿 經濟部買《遠見》做別冊」一文中錯誤報導,正式聲明:
1. 嚴正聲明:《遠見》雜誌2014年2月號第332期,頁111~143「2015年!台灣大限?」為《遠見》雜誌編輯部該期的深入新聞專題報導。絕非任何政府機構的置入性行銷。
2.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閱讀《遠見》雜誌第332期「2015年!台灣大限?」之報導分析詳盡,可為政策擬定之參考,故主動與《遠見》雜誌洽談該系列文章授權,採購遠見雜誌,印製成別冊。
3. 錯誤報導一:文中指出,「…但國貿局官員坦承,這是置入性行銷。」《遠見》雜誌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詢問這段發言原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澄清表示,未有任何發言直稱這份使用《遠見》雜誌授權文章製作之別冊為「置入性行銷。」
4. 錯誤報導二:文中指出,「…僅在封底用小字註明『經濟部廣告,《遠見》雜誌授權文章』,乍看讓人以為真的是《遠見》雜誌,…」,正確事實為因預算法規定,政府編列預算牽涉政策宣導時,均需標示「廣告」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