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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查混充米 延遲公佈慢半拍?

黃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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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漢華

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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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查混充米 延遲公佈慢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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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農米、山水米,台糖米等八項產品,最近被農糧署查獲標示不實,消費者想買台稉九號米,卻花錢當冤大頭,買到混充米。由於農糧署沒有及早公告違規名單,民眾有受騙的感覺。

農糧署在7到9月抽驗今年第三季的246件稻米,發現23項標示不實。11月26日,只公布違規情節重大的八項米,平均每一項只罰4萬元,另外還有15項情節較輕者沒有公布,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將會公布。

雖然米不是加工食品,不放置食品添加劑,但是,標示不實已涉及背信問題。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銷售山水的泉順公司是第三次違規,如果再被發現,將會吊銷糧商執照。

至於檢查結果為何遲到11月底才公布,陳建斌表示,他們依據糧食管理法處罰不實糧商,但是,該法的處分裁量作業要點,經過修改,並在9月18日生效,而抽驗早在7月就開始,必須詢問法務部是否使用新罰則,公文往返,因此,才延到11月底公布。

由於農糧署太晚公布檢驗結果,至今也還沒公布其他15家業者,外界懷疑可能包庇業者,監察院將進行調查,陳建斌表示尊重。

事實上,消保會兩年前調查過市售米,隨機抽樣39件,檢測其中20件,結果有九成不符合包裝袋標示,當時發現標示「越光米」,但檢測結果是「台農一號、台稉二號、台稉九號及台南十一號」,越光米一粒也沒有;還有標榜「台稉九號」,結果是台稉二號、台南十一號及台東三十號,如今看來,沒有絲毫改善。

陳建斌說,從明年開始,將要求秧苗商將稻米種苗賣給農民時,糧商必須同時參與,並且要說明稻米品種。農委會收購28個品種的公糧,也要憑品種明細,才向農民購買。

長久以來,稻米銷售都掌握在糧商手中,容易混充不同米種販賣,農民收益也有限,農糧署鼓勵農民來當糧商,組成公司,自種自銷,也可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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