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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什麼才是已開發國家?

朱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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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雲鵬

1991-06-15

瀏覽數 30,000+

經濟/什麼才是已開發國家?
 

本文出自 1991 / 7月號雜誌 第061期遠見雜誌

如果光看耀眼的國民所得數字,我們的國家快成為已開發國家了。目前每人平均所得大約八千美元,預計在六年計畫的最後一年,民國八十五年達到一萬四千美元。許多人會說:「這不是已開發國家是什麼?」

但是我們必須誠實,政府必須誠實,人民也必須誠實。每人國民所得不斷高升,是不是表示我們即將進入已開發國家?大家出國看看的機會很多,與先進國家相比,我們還欠缺什麼?

如果只談私人享受,我們的確稱得上是已開發國家。我們許多百姓的家中,有一流的電氣設備,有一流的視聽器材,有一流的裝潢。

如果談公共建設,我們還落後很多。我們的交通不夠發達,公園綠地太少,河川缺乏整治,資源未受到保育。不要說是與先進國家,即使與平均每人所得比我們還低的韓國相比,都還差了一大截。漢城的漢江,綠波盪漾,毫無異味,兩岸闢為公園和遊樂場。我們的淡水河,水色漆黑,發出惡臭,無人願意接近。

六年計畫的執行,如果工程品質能保持一定水準,而且能如期完工,對於公共設施不足將有紓解的功能。從這個角度來看,六年國建計畫對於提升人民生活水準,帶領國家往已開發領域前進,有其積極意義。

六年後可以畢業?

但是,這是不是表示在六年國建執行完畢,私人和公共設施均達到一定水準之後,我國就可以畢業,成為已開發國家?

不是。還有一項缺陷必須補足,就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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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正困難所在。過去數十年來,我們有許多法律是備而不一定用,用不用在於人;法律成為標語、成為口號,人民對於法律並無應有的尊重,導致違法成為常態,守法成為異端。今後如果仍然這樣下去,不論私人享受多高級,公共設施多完善,整個社會秩序還是無法建立。陌生人彼此之間的倫理無法建立,交通秩序、治安和環保等許多與公共生活有關的問題仍然會繼續存在。這樣的社會無資格成為已開發國家。

必須做以下兩件事,才能跨越關口:

一、徹底檢討現行法律的正當性、合理性與可行性,並做適當的修訂。不正當的、不合理的與不可行的均應廢止,代之以人民信服的,而且可以執行的法律。

二、以最大的決心,嚴格執行法律。

這兩件事缺一不可,而且順序不能改變。在沒有對現行法令進行檢討與修訂之前,就貿然全面嚴格執行法律,將困難重重,甚至造成人民生活上的痛苦與不便,也就是俗稱的苛政猛如虎。如果法律修訂完畢,但未予嚴格執行,則法律的尊嚴不可能建立,違法還會是常態,守法仍將是異數。

許多人將目前違法普遍的狀況歸咎於人民缺乏守法觀念,而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加強教育。這種想法不見得不對,但是古今中外純粹靠教育,不靠認真執法而能達成法治的例子絕無僅有。法律的執行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教育,只有當此種社會教育與學校正規教育「口徑一致」之下,法治才能奠基。

期待已執政的黨與有意於執政的黨,均能以廢除惡法、制訂良法、崇尚法治為主要政治訴求之一。法治如果不能建立,就如同「國王身上沒有穿新衣」的故事一樣,誠實的人會說:「我們不是一個已開發國家。」

(朱雲鵬為中研院社科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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