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望與痛心
在開放社會中,我們都嚮往民主政治會帶來彩虹,從來沒有顧慮到它也會帶來腐敗。但近年來我們觀察發現;誰握有權力,誰就有可能腐敗。
在議會質詢權的保護及濫用之下,一些不講求問政品質、一些不潔身自愛的民意代表,自己變成了新特權--不擇手段的作政治秀,毫不規避的追求財勢。它使規矩認真的民意代表失望,它更使滿懷希望的選民痛心。
民主殿堂出現了一些忘記選民為本、忽視社會成本的民意代表。
二、發財場所與作秀舞台
我們心目中的民意代表--特別是立法委員,要能以理性的說詞,能以公正的態度,能以議會運作的程序,能以少數接受多數的氣度,能以全民的利益為基準,做為其問政的信念,來施展其政治抱負。像經濟奇蹟一樣,我們可以驕傲地說;台灣的政治奇蹟就在他們手中點點滴滴的塑造起來。
可惜,一些民意代表的行為令人心寒。根據這些人的言行,可以歸入二類。一類是忘記了選民的利益,與金權結合,把議會當做發財的場所;一類是忘記了選民的付託,為反對而反對,把議會當做政治秀的舞台。
這二類的民意代表動機雖然有異,但都有強烈的企圖心,一在全力鞏固自己的財勢,他們的影響無所不在;一在全力累積自己的政治資本,他們的政治秀不斷推出。其結果則產生了當前法令難以通過,政策難以推展,首長時時被困於議會,政務受到嚴重影響的困境,台灣社會現代化與民主化的步伐在他們的私利與杯葛上一再受到阻撓。
簡單地說,這一些「忘本」的民意代表,不只是指忘記了選民原始的付託與選淺的利益,更是指忽視了一個現代觀念--「社會成本」。
三、四個例子
「社會成本」是泛指一種言論(如贊成補貼)、一種行為(如議會打架)、一種活動(如示威遊行),對社會上的第三者(如選民、消費者)所帶來的有形的或無形的成本(或費用),或者損失,通常也是由第三者來負擔。 如自力救濟與示威所帶來的交通阻塞與財產損失,民進黨與國民黨衝突所帶來的社會緊張,治安不好帶來人民心理的恐懼,金錢遊戲造成工作倫理的喪失。這些都是造成近年來社會成本激增的例子。
二年前我曾經呼籲把社會成本納入決策(天下雜誌,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當時我認為如果要建立一個有嚴格社會紀律與競賽規則的現代社會,一個重要的經濟觀念--社會成本必須全面推廣,現在讓我再把這個觀念推廣到把社會成本納人民意代表的言行之中。試舉四個與民意代表相關的例子:
例一:由於民意代表的關說,某種產品的進口關稅維持不變,來保護國內產業的既得利益,但是犧牲了廣大消費者可以享受較低價格的權益。
例二:由於民意代表的權勢,得到了一件本不該得標的工程,產生了工程品質低劣、安全發生問題的後果。
例三:由於民意代表的杯葛,法案無法順利通過,影響了政策的推展。
例四:由於民意代表的激烈言論,產生海峽兩岸的緊張情勢。
例一與例二通常發生在國民黨籍的民意代表身上;例三與例四發生在反對黨的民意代表身上,這些令人失望的例子,已在嚮往民主政治的選民心中投下嚴重的陰影。
四、誰來監督民意代表?
一些民意代表把神聖質詢權變成了修理行政首長的武器,不僅矮化了不少值得尊敬的政府首長,同時也加深了第一流人才進入政府部門工作的遲疑。如果面對民意代表的「強勢」質詢,出現的全是唯唯諾諾的首長,這將是民主政治的悲劇。在今天「民意」高漲的時代,誰來監督民意代表?
答案似乎很簡單:選民。選民可以使他當選,也可使他落選。但是一般的善良選民,怎會知道那些民意代表做了什麼犯法或不道德的事?也不容易分辨他們所做的事是為一己之私,或一黨之私?
因此,我們要建議:
.司法與稅務等機構要嚴格執法。民意代表犯法漏稅,就應當像政府首長或老百姓一樣受到制裁。
.媒體要公正報導。西方國家的議員與官員,一有失當之處,常常因為媒體的報導,或落選、或辭職、或判刑。我們的媒體要爭氣。
.促進公共利益的非營利團體評鑑民意代表。讓選民知道這些民意代表的出席率、發言次數與質詢內容。同時公布投票的紀錄、他們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的相關企業。
一個「忘本」的--忽視「社會成本」的公眾人物,遲早逃避不了被社會淘汰的厄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