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最近政府有一連串的打擊貪污行動,得到好評,但也有人認為只是政府一時的政治秀,這事情背後的決策過程如何?
答:所謂鬆不鬆懈,是外界的看法,破案破得多就是嚴格,破案少就是鬆懈,其實不是這個意思。最近掌握的證據比較多,所以案件就多了起來。
問:郝院長對反貪污曾向法務部或調查局下達什麼指示?
答:他指示調查局,偵查貪污不管對方身分如何,一定要偵查,例如軍襪案。這是他對吳局長當面講的話。
問:反共義士馬曉濱被槍決案引起各界極大關注,法務部立場如何?你在簽字批准時,心裡想些什麼?
答:批准槍斃的時候,我的心情也很沈重,人的同情心總是會弄得自己很難過,但是沒有辦法。第一,證據太明顯,事實沒有錯誤;第二,法條很清楚,是唯一死刑。馬小琴的律師也曾申請解釋條文有沒有違憲,但是條文並沒有違憲。法務部實在沒有救濟辦法。
研究修正刑法
問:在提升犯罪的偵防上,警總、調查局本來已經在某些法令下進行電話監聽,法務部為何還要研議「監聽法」?
答:現行有關監聽的法今尚欠完整,像戡亂時期郵電抽查條例,一旦戡亂時期宣告終止,可適用的法律將更缺乏,又刑法修正草案雖增列竊聽的處罰規定,但尚未修正通過,為確保隱私權,有制定監聽法律的必要。
問:呂部長曾在立法院表示,調查局在調查、保防業務上,須受國家安全局指導,這對法務部對調查局的統籌指揮產生怎麼樣的影響?
答:調查局在偵查犯罪的業務上,我是部長。吳東明局長在禮貌上當然會隨時向我報告。他每天的書面報告很多,每個月還來擴大會報,親自報告。
問:那麼法務部為什麼有意成立調查司,以加強和調查局的聯繫呢?
答:本來增加什麼司、什麼署的構想我們覺得不錯,但是因為行政院組織法修改草案已經從立法院撤回,法務部組織法要修改,要等到以後再說了。
問:關於刑法「內亂罪」的修訂,有關台獨言論似將放寬處理,法務部是基於什麼考量?
答:最近法務部著手研究修正刑法「內亂罪」,目的乃在釐清「陰謀內亂」與「言論自由」之分野。
因陰謀係二人以上對犯罪計畫成立一定的協議,外觀上很難認定,且與憲法上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甚難區分,為避免有心人士有指摘政府以刑法第一百條陰謀內亂罪迫害政治異己的藉口,法務部乃再重新檢討,期使內亂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更加明確,並非故意放寬台獨言論之處理。而如未具破壞國體或竊據國土之內亂意圖,例如僅供學術研究探討之用,即屬言論自由範圍。
長官善意視察
問:郝院長近日為何指示檢察官應該積極偵辦叛亂案?這跟台獨組織近日活動頻繁有什麼關係?
答:積極偵辦叛亂罪,法務部所屬的檢察機關非常注意,最近法務部鄭重聲明,「台獨聯盟」是一叛亂組織,參加者我們要偵辦他,至於郝院長的確有講要我們對叛亂罪注意偵辦,但為什麼講這話,動機我還不太清楚。
問:國是會議前,海外異議人士彭明敏等返台問題曾引起爭議,當時法務部曾考慮那些可行的處理方案?
答:依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應否批准彭明敏入境係屬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職權,若一旦入境,檢察官仍應依法偵查。由於入出境問題法務部依法不得作任何具體指示,故未曾提示處理方案。
問:郝柏村院長近日巡視偵查庭,引起一些誤會,為什麼當時施副院長和呂部長並沒有阻止?
答:郝院長以長官身分視察下級機關,應該是沒有問題。郝院長到台北地院是巡視檢察署,這個要跟參觀法庭分清楚。院長是想瞭解法庭布置、關心檢察官辛勞,是一種善意的視察,我想談不上什麼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區際法律衝突原則
問:法庭由司法院管轄,司法院有什麼意見?
答:沒有。從前我當過法官,法庭常有人進出,也很正常,只要參觀法庭時守秩序不講話,都可以的。
問:在兩岸關係愈益複雜之下,法務部重新研議的暫行條例,將對兩岸關係作出怎樣的界定?
答:在兩岸交流日趨頻繁的今天,為兼顧事實與情理,並為維護交易安全及保障兩地人民的權益,對於涉及兩地區的民事案件,納入國際法律衝突原則,這個原則,兩個國家可以用,一個國家裡兩個州也可以用,這並不代表承認中共為一合法政權。
在第一次擬兩岸關係條例時還沒有這個原則,比較保守,只承認中華民國為唯一的合法政府,所以他們的法律我們完全不承認,是單邊法,經過一年的時間,這兩個地區往來太明顯了,不承認不行嘛,才想到這個原則。回想起來,這個法案世界各國從來沒有先例,完全是我們東一句、西一句講、聽、想,集合出來的,真是不容易。
問:法務部對兩岸貿易趨向容許直接貿易的方式,這是基於那些考慮?
兩岸貿易配合現實
答:這一次草擬這個條例,本來經濟部的方案是直接貿易禁止、間接貿易許可;法務部認為,整個條文彈性太小,假如有一天,他們想要直接貿易採許可制時怎麼辦呢?那就沒有條文可以修了,因此這一次修改就採取不管直接或間接貿易都採許可制,都由經濟部來決定、許可,換句話說、非常有彈性。
第二個原因在配合現實,到現在為止,有很多廠商已經到大陸去了,法律不溯既往,他已經去了,怎麼辦呢?所以現在的草案比較著眼於目前的方便,而且不違背經濟部政策,經濟部採取那一種政策,它都可以配合。
問:總統府發言人邱進益最近說,中共對於我方的善意行動未給予善意的回應,所以我方可能會把既定的大陸政策重新評估,兩岸違法貿易採取連續重罰措施,是否跟邱發言人所說的有關?
答:沒有關係,完全是基於將來方案用起來方便起見,所以才草擬這個草案。
問:李總統曾對這件事情向法務部作過什麼指示?
答:沒有。
(黃駿、張弘毅、石文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