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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消基會惹的禍?

李心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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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瑞

198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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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消基會惹的禍?
 

本文出自 1989 / 9月號雜誌 第039期遠見雜誌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政府與民眾的關係有了微妙的變化。國策顧問趙耀東數年前感歎:「官不可僚,民不可刁。」正準確地描述了這是一個官僚對刁民的世界。

民「刁」是官「僚」的結果

理論上來說,民「刁」是官「僚」的結果。來自政府部門的反省,也認知到一個現代政府應當是負責任的、有反應的。但是從心態到體制上的權威一元控制,仍然瀰漫了整個台灣的政治環境,民意的管道並不順暢,民間社會在初嘗富裕滋味之後,亟求尋找一個新的對話機會。

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政府決定抓人,以黨外雜誌為核心的政治反對運動再次遭到封鎖打擊,一時政治氣氛詭異。

幾乎在同一個時候,報端開始揭露台灣中部米糠油中毒的事件,惠明盲校的學生顏面浮腫,肌膚瘡爛的景象出現在媒體前,老百姓眼裏看到的是一個罔顧大眾生命、不見社會正義活生生的例子,沒有人出來負責,也沒有人出面照料,甚至沒有人承認錯誤,不平和不安的情緒無處投訴。

次年母親節,青商會結合一批年輕的學者專家,開始推動消費者保護運動,很快的他們就發現,有必要成立一個長期的組織,用集體的力量和專業的態度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但他們竟然遇到了想也想不到的困難。依照民國三十一年公布的「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的規定,同性質同級的人民團體只能成立一個。而在「毒油」、「毒酒」的社會風暴下,我們的社會裡竟然也有個「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在那兒處變不驚,屹立不搖。

有心做事無管道

向內政部登記成立社團「依法」遭到拒絕。當時仍在青商會的李伸一律師感慨的表示:「有心有力做事的人毫無管道。」他很不好意思的說了一句,「那是獨占茅坑不拉屎。」

六十九年十一月一日,「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正式成立。「基金會」,是因為不能成立社團,只好成立財團法人;「文教」,是因為內政部不受理,只好向教育部登記,必須和文教有些關係,於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名稱自此確立。

這段消基會成立的插曲,固然顯示了當時政治結構的僵化與封閉;同時也反映了消基會成員的積極態度與專業素養。消基會首任董事長柴松林分析,「成立社團,就有義務接受有興趣的人加入;但是成立財團法人,則可以透過審慎選擇董事會成員,維持成員的品質,避開了許多人事的麻煩,使消基會能成為一個真正志同道合的菁英團體。」

柴松林分析當時政府的心態,「政府不喜歡有行動、願意做事的團體。」戒嚴文化下的黑函滿天飛,野心分子的帽子也扣到了這些人的頭上--「不是台獨就是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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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意識到當時污濁的政治空氣,敏感的避開了政治力量的介入,成員彼此相約不參選、不涉及政治,小心翼翼。柴松林日後回憶,「我要感謝反對者,因為有人反對,有人等著不斷找我們的毛病,所以我們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注意方法,講求策略,行為小心,要求道德品格,不要給人找到毛病。」避開政治,也避開了立即被消滅的危險,同時創造了正面的資源,「台灣的政治公義性低,沒有人相信政治是乾淨的,不和政治掛鉤,反而為消基會創造了信譽。」柴松林表示。

但是信譽不是憑空而來的,消基會面臨的第一個問題,便是如何把一群對消費市場商品心存不滿的消費大眾,轉變為具消費者意識的消費者。因參與消基會而成為「社會公正人士」的律師李伸一表示,健康、安全是消費者最迫切的需求,因此消基會初期把工作的重點放在食品和藥品上。

消基會首先揭發了市售食品末標示有效期限和過期仍販賣的普遍情形,繼而又公布化粧品含汞的檢驗結果,引起了朝野相當的重視。

政府不高興,老百姓喜歡

柴松林以商品標示為例,說明消基會的做法,「商品標示在當時是有困難的,但我們知道努力幾年就可以做到,做到了大家就可以看到成果,這是消基會的成績。」頗具社會運動策略的柴松林又舉了個例子,「婦工會這幾年推動社會運動的目標是「齊家報國」,這種運動今年和去年會有分別嗎?恐怕連明朝和清朝都沒有分別。努力也看不到成果,奉獻也得不到成就,也就沒有人會支持,沒有人會投入。」

就在一件件細微但卻證據確切的小事上,消基會一點一滴的累積了聲譽,贏得了信賴。李伸一提到七十二年「沙士含黃樟素」的事件,「連衛生機關都幫廠商說話,但是結果廠商也承認了錯誤,改變了含致癌物的沙士配方。」李伸一笑笑:「政府不高興,但是老百姓喜歡。」

消基會成功的經驗為民間團體表達意見提供了一個模式:第一步是找問題,有了目標之後,以確切有力的證據訴諸媒體或是公聽會,暴露政府公共政策的缺失;一種訴求得到了民眾的認同,形成了政府不得不面對的壓力。

社會運動化?

往後所有的社會運動、自力救濟,幾乎都採取了相當接近的模式:某種訴求得到了一群人的認同,再利用群體力量的表達,輿論也好、示威也好、圍堵也好,形成壓力,逼迫原有的結構改變。

這些社會運動,有的精緻些如消費者保護運動、婦女運動;有些激進些,像原住民運動、地方性的反污染運動。甚至一些政治性的議題,也透過社會運動式的動員和整合,匯集力量,和政府較力。演變到後來,動輒集體威脅,公開聲言對抗;政令寸步難行,權力癱瘓,更加凸顯了官僚和刁民對立的局面。

消基會成長的軌跡,固然反映了社會運動創新和理想的一面;也為台灣封閉的政治格局開出了一條路。但是當一切政治經濟力量都社會運動化的時候,社會將為此付出難以預估的代價。

這個錯當然不在消基會,那麼錯在那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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