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日本喜劇天王志村健因新冠肺炎病逝,身後留下高達10億日圓的龐大遺產。而根據日本媒體報導,志村健的繼承人,也就是他的兩位哥哥,由於必須在十個月內,各自繳納高達2億日圓的高額遺產稅,因此一度萌生「乾脆放棄繼承算了」的想法。
志村健的案例並非特別,因為在面臨「大繼承潮」的台灣,未來「繼承遺產卻繳不出遺產稅」的情況只會愈來愈常見,要是未來繼承的是單價更高的房屋,更可能面臨無力繳納遺產稅的狀況,這時到底該怎麼辦?
房屋遺產稅如何計算?先留意「公告現值」與「市價」落差
許多人擔心長輩留下的房子市價好幾千萬,遺產稅房屋價值一定高得嚇人。其實,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遺產稅房子與土地的價值計算,並非採用大家所認知的「市場交易價格」,而是以死亡當期的「法定價格」為主。
何謂法定價格?舉例而言,一個人若持有一間房子,主要會分成土地與房屋兩個部分,土地的法定價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則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需要特別留意的是,這兩項「法定價格」通常遠低於實際市價。
因此,在土地繼承的遺產稅實務上,繼承不動產在稅基計算上,通常比繼承等值的現金來得有利許多。
繳不出遺產稅怎麼辦?有三大解套方案
不過,雖然不動產的課稅價值較低,但若遺產總額龐大,算下來的稅金仍可能高達上百甚至上千萬,因此若繼承人本身存款不足,遺產中又沒有現金,該如何解套?
解法1:申請延期與分期繳納
如果真的無法在期限內(收到納稅通知書後的兩個月內)籌足現金,最基本的做法是向國稅局申請寬限。
而寬限的方式分為兩種,一是延期繳納,二則是分期繳納。延期繳納是指可在繳納期限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兩個月繳納,讓繳不出遺產稅的民眾,有更多時間可以籌錢。
但是,若仍籌不出高額遺產稅時,則可以選擇分期繳納。根據今年9月11日總統最新修正公布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申辦遺產稅分期取消30萬元門檻限制,只要納稅義務人確有繳稅困難,不限金額大小,皆可向國稅局申請分期繳納,且最多可分18期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兩個月為限。
值得留意的是,分期繳納並非「零利率分期」,必須加計利息,而利息的計算是依據「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目前為1.725%),按日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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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法2:實物抵繳
除了延期或分期繳納外,遺產及贈與稅也能使用「現金以外的財產」繳納的稅捐,也就是所謂的實物抵繳。舉例來說,台塑創辦人王永慶逝世後,其國內遺產稅總額達119億元。
其中,約22億元的遺產稅,就是以實物抵繳的方式繳納,內容包括365筆土地、股票、債權等,其餘約97億元的稅款則以現金繳清。
不過,若要以「實物抵繳」的方式繳納遺產稅,國稅局會嚴格審酌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存款、是否已領取保險金等,確認「確實繳納現金有困難」才會予以核准。
另外,在抵繳標的物上,也有分為兩種形式,其計算方式大不相同。
一為「易於變價」的標的物,像是上市櫃股票、都會區住宅等,都可按課稅財產價值「全額抵繳」。另一種則是「不易變價」的財產,也就是流通性不足這種「有價無市」的標的物,如保護區土地、未上市櫃股票等,這類型標的物只能「按比例抵繳」。
而「按比例抵繳」的方式,其公式為「應納遺產稅額 ×(申請抵繳的財產價值 ÷ 全部課徵標的物的遺產總額)」。舉例來說,有一名邱先生繼承其父親的遺產,總額為6000萬元,其應納遺產稅400萬元,想以實物抵繳的方式繳納遺產稅。
他以價值600萬的「保護區土地」抵稅,透過上述公式,這塊價值600萬元的土地,僅能抵繳40萬元的稅金,邱先生只能移轉等同40萬元的土地持分給國家。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由於不動產的課稅價值是「公告現值」,大部分情況下都遠低於市價。因此,若拿市價2000萬、公告現值500萬的房子去抵稅,國稅局只會認列500萬的抵稅價值。這等同於把高價資產賤賣給政府,因此一般狀況下,少有人會以不動產進行實物抵繳。
解法3:提供擔保,提前辦理產權移轉變現
然而,如果不希望被迫用「公告現值」實物抵繳,也可以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的規定,透過提出確切納稅保證,申請提前辦理產權移轉。
舉例而言,假設有一名林先生,為了繼承其父親留下的遺產,須繳納約150萬的遺產稅。而父親生前剛簽約賣掉兩筆土地,還有約200萬的尾款尚未收款。但因為父親過世,沒繳清遺產稅前無法辦理土地過戶,買方自然不給尾款,也讓林先生在繳納遺產稅上「動彈不得」。
因此,林先生先向國稅局申請延期二個月,接著拿遺產中的另一筆土地當作「擔保品」。國稅局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林先生順利把原本賣掉的土地過戶給買方,拿到200萬的尾款,最後用這筆現金繳清遺產稅。
繼承不動產面臨高額遺產稅,必知陷阱有哪些?
在談論資產傳承的規劃時,常會提到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合法節稅。若民眾繼承的是「附房貸」的不動產,能大幅降低其遺產稅,因為未償還的房貸屬於「未償債務」,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舉例來說,若一名長者留下公告現值8000萬的房產,但同時帶有6000萬的房貸,在計算「遺產淨額」時,其數字將會大幅降低,甚至可能讓應納稅額歸零。此外,根據2020年財政部解釋令,繼承人未來出售該房地時,若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的房地現值,差額可從交易所得中減除,進一步降低稅負。
另外,在繼承農地時,若維持「農業使用」,可以免徵遺產稅。許多民眾以為只要是繼承農地,就算沒有耕種也可以免徵遺產稅,但是,其實國稅局會在繼承後的五年內定期巡查。
也就是說,若這五年內,繼承人將農地移轉給他人,或者未作農業使用,例如違法搭建鐵皮屋、蓋工廠,或是未經報備直接休耕長草等狀況,國稅局就會立刻「追繳」當初免徵的遺產稅。許多繼承人因為不懂法規,隨意改變農地用途,最終面臨補稅加罰的慘痛代價。
提早「預留稅源」才是傳承上策
在面對繼承高額遺產所帶來的遺產稅時,最怕的情況就是陷入「窮得只剩下房」的窘境。雖然法規提供了分期繳納、實物抵繳與擔保移轉等解套方式,但實物抵繳極度不划算,分期繳納也有利息壓力。
因此,民眾在進行資產配置時,若能提早規劃「預留稅源」,亦或是準備足夠的現金存款,或是利用人壽保險的理賠金來作為未來繳稅的資金,才能確保資產順利傳承,子孫不會「看得到、收不到」或為了繳稅而焦頭爛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