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毒品快速更迭,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助長毒駕,6月才升列第一級毒品。醫師示警,動物麻醉藥「替來他明」恐重演濫用;警方已在製毒廠查獲,擬比照列入第一級,並推動相似物質一次性列管。兒少團體另提醒,不法成年人利用司法處遇差異,讓少年成為運毒、販毒的馬前卒。
台北醫學大學精神科酒藥癮暨自殺防治中心主任、醫師洪珊提醒,「替來他明」是下一種需要密切注意的物質,她認為動物用麻醉藥的管理方式與人用不同,可能遭轉用,走上依托咪酯的濫用路徑。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毒品查緝中心副大隊長鄭偉豪指出,警方近期在製毒工廠發現動物麻醉藥「替來他明」的蹤跡,研判業者已在尋找替代物質。他直言,毒品市場換成分的速度超乎想像,「我們還在進行依托咪酯修法,人家早已經在找替代毒品。」
鄭偉豪表示,替來他明「搭了依托咪酯的順風車」,將比照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盼在大規模氾濫前完成管制。未來也將推動「一次性列管」,把性質或結構相近的物質同步納管,縮短逐項修法產生的法律空窗。
醫療用藥遭濫用變毒品,煙彈分裝如家庭代工
依托咪酯原是醫療用麻醉藥,臨床上可在緊急插管時使病人快速鎮靜,近年卻被加入電子煙油。洪珊指出,脫離醫療用途吸食濫用,可能短暫失去意識,出現肌肉張力不全、無法維持姿勢及肌躍症,導致身體不自主抽動、搖晃或跌倒,神似「喪屍」。
此外,也可能造成呼吸抑制、血壓下降及電解質失衡,嚴重時恐因腎上腺皮質功能受抑制,引發腎上腺危象,甚至死亡。

鄭偉豪也提到,不法集團會從既有藥物及學名藥挑出具鎮靜、興奮或致幻效果的成分濫用,於是打破藥品與毒品的界線,新興毒品因此不斷出現。
警方掌握,原料最初多來自印度、中國,中國加強管制後,部分改由馬來西亞、越南轉口來台。煙彈分裝門檻低,用滴管把原料、甘油混入煙油再裝填,由於近似「家庭代工」,據點更容易擴散。
毒品化身新奇小物,煙彈成道路炸彈
鄭偉豪表示,毒品咖啡包在2022年達到高峰後逐漸下降,電子煙及依托咪酯相關案件則快速增加。相較注射、燃燒吸食或沖泡毒品咖啡包,電子煙攜帶、使用方便,迎合部分年輕人求快、求新奇的心理,也降低對吸毒行為的警覺。載具還可偽裝成玩具、口紅或飲料杯,煙油加入水蜜桃、葡萄等香味後,更難從氣味辨識。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現場展示電子煙照片,粉紅色載具做成珍珠奶茶造型,小巧得能掛在皮包上。他指出,新奇外型容易吸引青少年,同儕間比較款式,也會淡化危害意識。電子煙看似日常用品,部分民眾甚至誤以為政府禁止電子煙只是無法課稅,未察覺它已成為毒品載具。
洪珊分析,酒駕與毒駕容易和「駕駛行為」交織,共同點在於「使用方便」。酒精合法且容易取得,違法的是飲酒後開車;喪屍煙彈雖屬違法物質,卻能在駕駛、工作或搭車時隨手吸食。相較之下,安非他命通常需要水煙壺或以靜脈注射,較難在開車途中使用。她認為,提高取得與使用難度,有助降低毒駕風險。
「依托咪酯煙彈加上駕駛,等於道路上的炸彈。」鄭偉豪表示,駕駛若突然出現肌躍症,踩油門的腳可能無法及時移向煞車。過去吸毒常被視為傷害使用者自身,毒駕卻將危害延伸至毫不知情的用路人,深夜在街頭攔查的員警也暴露在風險中。

劉建國形容,新興毒品變化的速度幾乎與科技發展一樣快,毒駕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已不低於酒駕。他引述警政資料指出,毒駕移送案件從2023年的315件,增加至2024年的2619件、2025年的8659件,2026年截至6月已達9710件,實際情況還可能存在黑數。
唾液快篩上路後,警方得以在事故發生前攔查,立即實施人車分離,毒駕查緝量也大幅增加。鄭偉豪表示,執法模式因此從事故後採證,逐步轉向事前攔阻。
成年人躲幕後操控,兒少被推上犯罪前線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常務監事李建清也觀察到,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容易偽裝,電子煙的時尚形象也降低青少年警覺。從紅中、白板、強力膠,到安非他命、愷他命、搖頭丸,再到彩虹菸、毒品咖啡包和電子煙,青少年接觸毒品的樣態不斷改變。
劉建國認為,毒駕只是新興毒品危害的一環,更須警惕毒品透過電子煙進入校園,並與兒少性剝削交織。兒少即使無意接觸毒品,也可能因接受來路不明的電子煙,在不知情下吸入麻醉或抑制中樞神經的成分,失去自我保護能力。
李建清引述國健署調查指出,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約3.7%,推估約4萬人,以高中生比例較高;教育部接受藥物濫用輔導的學生僅約200多人,實際人數可能更多。家庭功能薄弱、學業與人際挫折、心理壓力及對同儕歸屬的需求,都可能提高接觸毒品的風險。
他也示警「成少共犯」問題。部分成年人或幫派利用少年司法處遇不同,將兒少推上第一線,充當運送、販賣毒品的馬前卒。案發後,成年人由檢察官偵辦,少年則進入少年法院;兩套制度的權限與調查強度不同,可能形成追查上游的斷點。
李建清認為,司法在保護少年的同時,也須追查幕後操控者,落實「向上溯源、向下保護」,避免成年人利用少年規避查緝。
電子煙成新興毒品載具,單純持有仍無罰則
台灣2023年3月22日起全面禁止電子煙,《菸害防制法》處罰「製造」「販賣」到「使用」等行為,單純「持有」卻無罰則。劉建國指出,這項漏洞增加執法困難,也讓載具持續流通。行政院通過的修正草案,擬對持有者處3萬至10萬元罰鍰並沒入,製造、販賣等改處刑罰,仍待立法院審議。
他認為,從無罰則到規劃處罰是進展,但罰鍰能否嚇阻仍待觀察,民眾是否理解電子煙與新興毒品的關係、第一線如何查緝,同樣影響成效;其他毒品吸食器具也可討論納管。
劉建國說,電子煙與新興毒品已「深度綁定」,防制必須在公共安全、個人選擇與執法需求間取捨,立法、行政與民間應共同建立防護網。
成癮需要治療,孩子也需要歸屬
洪珊強調,成癮是可治療的慢性腦部疾病,難以單靠意志力控制,如同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無法只憑意志讓數值恢復正常。
她強調,刑罰或環境隔離或許能讓人暫時接觸不到毒品,卻無法取代完整治療。戒癮須處理戒斷症狀、渴求、精神共病及創傷,出院後也需要社區接續支持。復發不代表治療失敗,若停用時間從3個月延長至6個月,便是復原的進展。
「最有效的反毒,就是讓孩子找到自己的位置。」李建清表示,當家庭、學校和社區能提供支持與歸屬,孩子便不必再透過毒品尋找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