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更多

旅遊不便險怎麼賠?出國遇颱風有救了「從寬認定」:理賠上限飆120%,最新規定一覽

中央社
user

中央社

2026-07-25

瀏覽數

旅遊不便險未來將「從寬認定」。張婉約攝
旅遊不便險未來將「從寬認定」。張婉約攝

喜歡這篇文章嗎 ?

登入 後立即收藏 !
00:00
00:00

產險公會指出,旅遊不便險中的旅程更改保險理賠從寬認定。富邦產險、新光產物保險公告,若因颱風導致臨時在海外多住一晚,可用原旅程最後一晚住宿單據為基礎,理賠上限為1.2倍,不再一律一天限額新台幣2000元,且新制溯及既往,今年4月1日後投保保單皆適用。

近期有民眾反映,颱風導致返台行程大亂,被迫在海外臨時增加住宿,因無法提供原預繳費用證明,無法適用有單據狀況下最高理賠上限達120%規定,僅能適用每天住宿及交通理賠上限新台幣2000元規定。金管會14日指出將要求產險公會做成統一理賠原則供業者遵循。

產險公會發布新聞稿,針對旅程更改滯留的預繳費用認定,朝向有利被保險人解釋方向,並公告相關標準。富邦產險、新光產物保險18日網站公告,配合產險公會最新處理原則,說明旅程更改保險項下的滯留住宿費認定方式。

產險業者指出,針對今年4月1日起生效的「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第24條旅程更改保險,採取「有利於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

第一,住宿費補貼上限有條件放寬,改以「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產險業者指出,若保戶在旅程最後準備返台時,因颱風等天災被迫滯留國外,只要提供「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單據(例如飯店收據與發票),可直接以此金額作為原預定的住宿費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天的理賠上限。

原本舊有的規範為,民眾若臨時因颱風多滯留海外一晚,因為是臨時增加住宿,往往沒有「原預定住宿單據」,因此多住一晚的費用,理賠上僅能適用無單據情形,即一天住宿加交通上限為2000元。

在新制認定方案下,若民眾原預定最後一晚住宿費為4000元且為單人住宿,放寬後的每天住宿理賠上限可提高至4800元(4000x120%)。

產險業者提醒,如果收據中包含多人費用且無法拆分,將依實際入住人數比例計算。此外,若民眾出國全程皆無任何原定住宿單據(如借住親友家),則依然維持每人每天最高2000元上限。

第二,此次放寬處理的新制可溯及既往,今年4月1日後投保的保單皆適用。產險業指出,凡是持有4月1日(含)以後投保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保單,且有滯留國外事實的保戶,都可適用此次最新的從寬認定方案。

產險業者提醒,近期如果因颱風影響滯留海外,保戶在當地務必妥善保留「原預定行程證明文件」與「滯留期間所有實際支出的交通、住宿費用收據正本」,以利後續理賠審核作業進行。


本文轉載自2026.07.18「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72% 領先者已開啟【職場雷達】 立即開通!解鎖專屬服務 立即開啟
「三防世代」先修課:防窮、防病、防詐騙
數位專題

「三防世代」先修課:防窮、防病、防詐騙

「三防世代」來了!現在30~50歲的青壯族群,如何建構防窮、防病、防詐騙的財務安全網?確保「老後三本」已經成為即刻要思索的必修課。只要正視問題、提早因應,你將更有機會開展屬於自己的「晚美人生」。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