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近期拍板「連續受益人信託」制度,確立100年內的「百年信託」架構,並釐清後順位受益人取得受益權時,不再重複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的制度框架。這不僅替高資產家族打開跨代傳承的新通道,也為台灣發展亞資中心補上一塊關鍵拼圖。
台灣家族辦公室、財富管理與信託市場,正式邁向與國際接軌的新階段。
「富不過三代」,向來是許多台灣企業主最深的焦慮。尤其在現行稅制與法律框架下,家族資產每跨一代,往往就得再經歷一次遺產稅、贈與稅的「層層剝皮」,讓不少企業主即使累積了龐大財富,也難真正安心談傳承。
不過,這道困擾高資產族群多年的枷鎖,終於在今年5月出現了結構性轉機。
為加速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顯日前邀集財政部、法務部與金管會,正式就「連續受益人信託」達成跨部會共識。這項被金融圈形容為「百年信託」的新制,不僅確立最長可達百年的信託存續期間,更在課稅認定上出現重大突破:未來信託受益權的代際更迭,只要符合規範,將不再被視為新的贈與或繼承,亦即百年內可避免重複課徵遺贈稅。
這也意味著,台灣家族財富傳承的遊戲規則,正開始改寫。
百年信託拍板,三大核心共識出爐
此次跨部會協商,最受矚目的,正是針對「百年信託」建立三大核心原則。
首先,是信託存續期間大幅拉長。未來只要連續受益人信託契約約定明確,存續期間最長可達100年,讓家族財富得以真正跨世代安排,而非過去僅能停留在單代或雙代傳承。
第二,則是「信託獨立性」原則。新制要求,在信託存續期間內,委託人及受益人不得對信託財產與受益權具備決定權或實質影響力。換言之,資產一旦交付信託,就必須真正做到財產獨立,不能再隨意抽回或干預運作。
第三,只課徵一次遺贈稅。這也是市場最關注的重點,符合上述條件的信託架構,未來後順位受益人依契約條件取得受益權時,將不再被認定為贈與或繼承,因此不會產生贈與稅或遺產稅問題。
後續財政部也將依據本次跨部會決議,正式發布課稅原則函釋,作為金融機構、納稅義務人及稅捐機關的遵循依據。
銀行業眼中的「核彈級」利多
「過去這其實是一塊看得到、卻不敢碰的市場。」5月5日,金管會在宣布這項重磅利多時,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被媒體接連追問時直言。
長年以來,台灣家族信託最大的卡關點,就是「稅務不確定性」。
過去稅務機關普遍認為,只要信託財產變更受益人或跨代傳承一次,就等同發生一次新的資產移轉,因此必須重新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結果是客戶擔心被重複課稅,金融機構則擔憂後續爭議與稽徵風險,讓全台55家可承作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多半對此類業務態度保守。
而這次跨部會協商,最核心的突破,就在於重新定義了「連續受益人」的法律性質。
過去國內未建立連續受益人信託制度,家族資產每次移轉都須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若由祖輩傳至子女再到孫輩,等同被課稅兩次以上,成為高資產族群規劃傳承的一大痛點。
王允中指出,未來後順位受益人取得權利,將被認定為「信託契約條件成就後的權利實現」,而非傳統意義上的贈與或繼承。換言之,信託本身成為資產傳承的主體,而不是每一代之間的資產移轉。這項定調,也等於替過去懸而未決的稅務問題正式開綠燈。
「可得確定」受益人,讓家族憲章成形
除了稅務突破,另一個受到市場高度關注的亮點,在於受益人的認定不再局限於「當下已存在的人」。
根據法務部函釋,只要信託契約約定明確,即使受益人尚未出生,例如未來的孫子、曾孫,只要屬於「可得確定」的範圍,例如直系血親卑親屬,並事先約定取得條件,都可以納入信託架構中。
這讓家族信託開始真正具備「家族憲章」的雛形。
王允中舉例,委託人甚至可以設計特定家族條件,例如限定女性後代、特定教育背景,或符合家族價值理念者才能取得受益資格。過去偏向制式化的信託契約,也因此逐漸轉向更具家族治理功能的制度設計。對不少台灣企業主而言,這不只是節稅工具,更是一種延續家族精神與企業文化的安排。
但「百年不重複課稅」並非毫無代價。若要適用相關稅務優惠,核心前提在於「信託財產必須真正獨立」。這意味著,委託人與受益人不得再對資產保有實質控制權。
對習慣高度掌控企業與資產的台灣第一代創業家而言,這恐怕才是真正最大的心理門檻。一位金融圈人士直言,很多企業主最大的挑戰,不是願不願意節稅,而是「能不能真正放手」。不過,王允中也透露,100年並不代表制度終點,未來若透過契約調整與制度延續,家族財富的保護機制仍有機會持續延伸。
安永:台灣家族辦公室發展的重要轉折
在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眼中,這場跨部會協商,也被視為台灣資產管理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安永家族辦公室指出,此次課稅原則的釐清,將有助於促進台灣家族辦公室與資產管理產業發展,尤其可大幅降低高資產家族透過長期信託架構進行財富傳承時的法律不確定性。
過去,許多高資產家族最擔心的,正是信託受益權代際轉移後,是否被重新認定為贈與或繼承,進而重複課稅。如今制度方向逐漸明朗,也讓家族資產得以隨世代交替穩定運作,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安永也建議,高資產人士未來應更重視信託契約與整體信託架構設計。一旦財政部正式函釋發布,現有家族信託應立即進行合規檢視與必要調整,未來也可更靈活規劃多代受益人條件,進一步強化資產保全與家族治理。
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關鍵拼圖
對政府而言,這場改革的意義,遠不只是單一信託制度調整。近年來,許多台灣高資產家族選擇赴新加坡、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背後原因之一,正是海外擁有更成熟、穩定且具長期性的傳承制度。
如今,隨著台灣逐步補齊制度缺口,也等於替「留財、引資」補上重要一塊拼圖。對國內55家金融機構而言,這更可能成為下一波高資產財富管理的新戰場。從銀行、券商、外銀到信託業者,誰能率先設計出兼顧傳承需求、稅務合規與家族治理的信託架構,誰就有機會在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競逐中搶得先機。
為老問題找新方法,為新問題找好方法,隨著財政部函釋即將正式上路,台灣家族財富傳承制度,也正翻開屬於「百年信託」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