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修正草案上週五在立法院落槌通過,規定中央須多釋出3753億給地方。但修法內容並未規範事權劃分,恐弱化未來中央量能。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23)日盤點,包括國防經費、撥補勞保基金、少子女對策、治安維護相關經費、捷運建設計畫……等25個計畫,將受到影響。
「財劃法」是一部規定全國收入、支出,如何分配給中央、直轄市、縣市和鄉鎮及縣轄市等各級政府的法律。中央、地方如何分配「稅收」這一塊大餅,大體來講有三個方法:統籌分配稅、共分稅、獨分稅,而在這次的修法中,由中央依法收取,再按一定規定分配給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則成為各黨的關注所在。
修法前,中央統籌分配款稅的財源為:國稅部分為所得稅10%、貨物稅10%、營業稅40%;地方稅部分為縣市政府土地增值稅20%。修法後調整成:國稅部分為所得稅11%、貨物稅10%、營業稅100%。原本的縣市政府土地增值稅,則改為「獨分稅」,由地方100%持有,不再是中央統籌分配款稅的財源之一。
地方獲配金額,平均增幅逾170%
三讀通過的「財劃法」版本,也調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的比例,改為96%與4%,並將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式大幅調整。最終的結果就是,中央每年須分配更多財源給地方,且每個地方政府獲配的金額均直線上升,平均增幅來到170.1%,有些縣市的金額成長,例如連江縣,甚至來到358.4%,成長逾3倍。
根據財政部試算,修法前的版本,明年中央分配給地方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4676億元,修法後則為8429億元,等於中央要再多釋出3753億元,整體金額大幅增加80.3%。
在未來中央財政能力更加吃緊的狀況下,行政院長卓榮泰週末赴花蓮視察時,感歎提到:在新的「財劃法」下,中央政府的國庫會變得空虛,恐怕沒有能力到各個地方去,「如同地震來臨,地方政府必須勇敢面對,跨縣市跨年度的重大計畫恐難因應各種建設,勢必要中途停擺」。而他極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
主導修法的國民黨團在提案中強調,「財劃法」從1999年精省前中央與地方收入占全國總收入比例為60%比40%,至精省後以2024年最新資料來看,兩者的收入比例增為75%比25%,強調要將精省後多拿的15%還給地方,才能解決地方財政問題。
地方自主財源大增,再要補助並不合理
但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精省前中央歲入比重為60.1%,地方為39.9%(直轄市及縣市28.9%、省政府11%);精省後,中央接收省府的業務與支出,整體比例調整為中央71.1%、地方28.9%(直轄市及縣市)。中央精省後雖承接省府稅課收入1505億元,但也承接相關支出2892億元,收支併同考量後,「中央入不敷出達1387億元,並未因精省而獲益。」
如果以明年為例,中央及地方歲入總計4兆1809億元,包括中央3兆1534億元,占75.4%;地方1兆275億元,占24.6%,若以精省前比例分配(中央+省府占71.1%、直轄市及縣市占28.9%),那麼中央須釋出4.3%,約需1798億元。
陳淑姿強調,但明年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已編列2501億元,占歲入6%,已高出1.7個百分點(6%─4.3%),財劃法修法後,中央須再多釋出財源3753億元,占歲入9%,兩者合計共15%,並不合理。特別是財劃法修法應併同考量事權劃分,否則恐造成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加碼非法定社會福利、未經審慎評估興建蚊子館,影響地方財政紀律。」
由於這次財劃法修法,條文明定:本次財劃法修正施行後,中央政府給與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1年度的預算編列數。這更讓陳淑姿大喊不公。
他指出,財劃法修法前的版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6個直轄市獲配61.76%、16個縣市僅獲配24%,大部分縣市獲配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無法支應人事費等基本財政支出,中央因此透過一般性補助款予以調節,彌平各地方的基本財政收支差短。
但修法後,地方獲配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大幅提升,足以支應其基本財政支出,「一般性補助款功能已不存在,再要求其維持修法前金額,實屬不合理。」
主計長:原省府業務應移回地方辦理
陳淑姿認為,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以及避免將來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中央所承接的省府業務,包括:老農津貼159億元、勞健保費915億元、省立學校350億元、省立醫院452億元等,應一併移回各地方辦理。
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他盤點,其中1兆8144億元為法律義務支出,包括各機關人事費、社會福利津貼及補助、債務支出……等等,均無法刪減。這部分占比過半,約達58%;若要嚴守財政紀律、不舉債,剩餘的1兆3181億元就必須刪減28%。換言之,若中央政府不舉債,將有多項計畫將受到影響。
計畫 | 中央經費(億元) |
---|---|
國防經費(不含人員維持費) | 2945 |
撥補勞保基金 | 1200 |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畫 | 400 |
少子女化對策 | 346 |
治安維護相關經費 | 360 |
健保財務協助方案 | 192 |
提升醫療服務體質 | 200 |
撥補農發基金辦理公糧收購等 | 174 |
撥補農損基金辦理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等 | 159 |
撥補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 | 40 |
完備社會安全網絡 | 134 |
撥補石油基金辦理節能家電補助等 | 123 |
食品安全相關經費 | 43 |
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給補助 | 39 |
提升災害防救量能 | 38 |
省道改善計畫 | 175 |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 | 138 |
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 61 |
公路公共運輸永續及交通平權計畫 | 53 |
捷運建設計畫 | 154 |
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 | 181 |
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 | 158 |
農田水利跨域整合永續發展計畫 | 50 |
整體性治山防災 | 46 |
污水處理建設計畫 | 190 |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提供 製表:林仕祥 |
但陳淑姿也說,這些項目的經費如何刪減,仍須進行通盤性檢討。比如說,國防經費不減,其他的部分就要多減,「這部分還要再討論,因為各部會都會爭取自己的預算,所以要怎麼減、怎麼刪,也必須要看後續政府的施政方針,再來做配合。」
另外,財政部長莊翠雲也指出,政府財源除了歲課收入外,還有包括舉債等融資手段。雖然他在回答媒體提問時,強調「財政紀律是各界都非常關注的議題,我們必須良好控制債務的增長」,但也提到,「如果(中央)施政必須要維持這樣的支出,那勢必就得增加舉債。」代表未來中央政府的因應手段,除了縮減項目外,舉債可能也是其中一項手段。
除中央所承接的省府業務應移回地方辦理外,陳淑姿並稱,由於地方自有財源增加,財政自主能力亦將增加,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污水下水道建設、生活圈道路、軌道建設等,「未來將優先檢討回歸地方,或提高自籌款比率因應。」
總預算案恐重來一遍
財源雖應隨事權轉移,但陳淑姿補充,現行法規規定,老農津貼、勞健保等支出項目須由中央負擔,如果要將事權轉移到地方,勢必還要再次修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也補充,這次財劃法修法,並未一同修正「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等相關法律,因此現階段事權無法下放。
另外,由於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法條文,未明定施行日期,依現行財劃法條文規定,應自公布日施行,「即自公布日起第3日生效,」這將影響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的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地方政府預算。李慧芝擔憂,「可能都要重來一遍,衝擊真的非常大。」
事權劃分不明,代表新版財劃法要上路,朝野恐怕還有得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