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癌症引發的理賠爭議,近期成為熱議焦點。在實支實付醫療險需住院才能理賠藥費的前提下,如何規劃癌症險,才能在罹癌時得到最好的保障?
日前,有癌症病友指出,由於健保署近期盤查癌症病人以健保身分住院,卻開立自費癌症用藥,導致健保住院費用可能遭到健保署核刪。
消息一出,在社群上引發騷動,網友一方面擔憂以自費用藥來住院需以自費身份,無法使用健保給付;另方面,更害怕保險公司將以「自費住院」為理由,認定自費醫療非屬必要,因此不理賠癌症用藥。
不用健保身分住院,領不到醫療理賠金?
翻開某壽險公司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商品條款,明確寫到「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給付『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也就是說,「醫師指示用藥」需以健保身分住院,才得以申請「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然而,問題在於,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有許多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都由醫師開立後,由患者在醫院直接服用。因此,就算為了保險理賠而要求以健保身分住院,在理賠上可能也會因保險公司在「住院必要性」上的認定,而產生爭議。
癌症險「一次金」,助病友渡過積極治療期
在這種情況下,也突顯完善規劃醫療保障的重要性,公勝保經家森事業部負責人林欣怡表示,針對癌症醫療保障,除了實支實付醫療險的搭配外,有一次金給付的重大傷病險或癌症險,更能發揮彌補高昂醫藥費的效用。
「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是提醒民眾及早篩檢的口號,根據統計,國人十大癌症中,若能早期發現,其5年存活率也高達8成以上。林欣怡表示,在保險規劃中,通常也把5年定義為癌症的積極治療期。
但是,在5年的積極治療期中,患者可能無法正常工作,而在收入可能中斷的期間,又得面臨生活費、醫療費等財務壓力,因此常需要一大筆錢來度過罹癌時的經濟危機。因此,癌症醫療保障規劃上,通常都會設計「一次金」機制,透過一大筆錢的理賠,來支應罹癌初期的各項開支。
癌症必備3保險,保額多少才充足?
林欣怡說,在規劃醫療保障時,她通常依各商品的特性,以重大傷病險、雙實支實付及療程型癌症險,做為投保重要性的排序。
首先該規劃的是重大傷病險。通常罹癌後初估一年約需50~100萬的治療花費;換算起來,在積極治療期的5年間,約需250萬至500萬的保障額度,可用重大傷病險來承擔。
其次,則是規劃理賠上限額度約20~30萬的「雙實支實付」。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目前的實支實付商品的保障限制較多,因此可特別搭配一張正本理賠、另一張「可副本理賠」的保單,才能加強住院醫療時的照護品質。
最後,療程型癌症險,此險雖然可提供治療期間包括住院、手術及化放療的費用,但是,若重大傷病險或一次給付型癌症險規劃夠完善的話,一次金的理賠也足以在癌症治療期間靈活運用。因此,會建議客戶預算若充足,再規劃療程型癌症險。
「定期險」為何要優先規劃?
至於保險的預算如何拿捏?林欣怡建議,以「保近不保遠」的原則來說,明天的風險,遠比30年後的風險更重要。因此,在預算有限的考量下,可以定期險的方式規劃。以30歲男性為例,終身型的重大傷病險100萬保額,其保費一年大概需要2.5萬~3萬元,可是若改買定期型的話,一年僅3000~4000元;而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100萬保額,年保費也大約1000元左右。
須留意的是,定期型保險採取「自然費率」,也就是保費將隨著年齡漸長而提高,不過,現在的定期型商品的最終續保年齡已拉長至70~80歲,效力不輸終身型。此外,以定期險來規劃的好處是,可以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適時調整成合適的保障商品,她建議每兩到三年進行一次保單健診,更能符合自身所需。
最後,林欣怡提醒,過去許多年紀較長的客戶,會因「住院日額」高,而覺得保障充足。不過,從這次引發爭議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說,保障不能只著重住院醫療,而是連非住院的醫療行為,都要列入保障的規劃考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