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年底宣導期不會開罰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說,不管是張貼農委會的「台灣豬標章」或衛福部標註「產地為台灣」的豬貼紙,都必須百分百使用國產豬肉,違者最高可罰400萬元。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業者若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開罰,但到今年底尚為宣導期,還不會裁罰;若使用農委會的台灣豬標章,店內只能用國產豬,若店家同時使用國產豬與西班牙豬,應使用衛福部提供貼紙,並標註產地為台灣及西班牙。
農委會的台灣豬標章本月起開放張貼、試辦,鬍鬚張販售的紅麴燒肉便當卻使用進口西班牙豬肉,引發疑慮。畜產會指出,鬍鬚張當初申請標章時即聲明,各店多數餐食均使用國產豬肉,但廠內尚有「燒肉便當」等一至兩項餐食專用原料庫存西班牙豬肉,預計明年3月前用罄,就會全數改用國產豬肉。
鬍鬚張:西班牙豬肉不含萊劑
鬍鬚張表示,紅麴燒肉便當所使用的西班牙豬肉也是符合政府法規的肉品,不含萊劑,沒有食安疑慮,這項產品已販售兩、三年,同時在官網誠實標示來源,沒想到引發關注,決定緊急下架避免爭議,未來也不再販售。下市後,所有產品都將使用台灣豬肉。
八方雲集:標章店家全用國產
八方雲集業者說,南部取得標章的店家,百分之百是國產豬;至於中部以北部分店家,因豬肉使用量大,為避免供應不足,會搭配使用少量成本較高的丹麥進口豬肉,但都不含萊劑;官網、臉書皆告知食材來源,並在各店家門口貼上產地溯源。
本文轉載自2020.12.27「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