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綠色電源替代褐色能源

李彥甫
user

李彥甫

2001-03-01

瀏覽數 19,750+

綠色電源替代褐色能源
 

本文出自 2001 / 3月號雜誌 第177期遠見雜誌

德國有一位建築師若夫迪,正在佛萊堡建造一座「陽光之屋」,這是個日光能發電的造屋計畫,也是世界上第一幢生產日光能的房屋,它的屋頂和外牆都能藉由陽光產生電能,除了滿足居家電力,還可以有一倍的多餘電力出售,若夫迪光是靠著免費的陽光,已能滿足生活的基本需求。

德國的第二電視台正在拍攝若夫迪的紀錄片。二○○○年舉辦的一場「再生能源在台灣」國際論壇中,德國第二電視台環保節目部主持人佛蘭茲(Franz Alt)不斷呼籲,「太陽、風、水都不會寄給我們帳單。」

當這部影集正在拍攝的同時,台灣各界正為一個糾纏多年的核四老問題而內耗,「擁核、反核」喊得震天響。

核四爭議促使台灣的能源政策重新被拿出來討論,朝野雙方都有人主張制訂「能源基本法」。當朝野雙方都想藉「能源基本法」存廢核四時,反而使能源基本法的定位更加模糊,我國能源政策的思考方向也變得「倒果為因」。

國民黨智庫草擬的「國家能源基本法草案」,明定政府在二○二○年前我國能源的配置比率,核電為一九%至二○%,煤電為三五%至三七%。

國民黨提出的能源政策強調建立一套合理的能源配比,無碳能源必須維持在三○%到三五%的比例。依據此標準推估,台灣的核能發電比例占總能源供應的比例必須在二○%左右,如此才能達到二氧化碳減量的目標。

執政的民進黨版能源法案將「非核家園」做為主軸,初步規劃的能源配比為燃煤、天然氣各占四○%,其餘是水力、燒油及再生能源,核能配比幾乎是零。

朝野兩黨的草案雖然沒有在條文中提到核一至核四,但其態度已相當明顯,如此的能源配比基本上可說明國民黨主張核能發電在二十年後繼續存在的立場,而且此時的核一廠已經退役,如果仍要維持此配置比率,勢必要興建核四廠。而執政黨的草案則根本要讓核電在台灣消失。

再生能源在台灣只是口號

未來的「能源基本法」確實應該明訂二十至三十年內的能源配置比率,應該兼顧國家安全、多元化、環保與自然保育,尤其是無碳能源的比例,更要符合台灣永續發展的基本精神。

同時,台灣的能源政策必須符合國際公約的規範與趨勢,特別是很可能在二○○二年起影響我國能源配置比例的「京都議定書」。國際上對於溫室氣體採取區域總量管制的趨勢,必須被列入能源法的能源配置比例考量之中。

但是,目前浮出檯面的草案或可稱為「政治方案」,屬於政黨為了解決眼前問題而提出的,在草案中看不到前瞻的創造,尤其是對於再生能源。

簡單地說,台灣的能源政策應該朝向更積極開創的方向,不論是科技發展或產業結構,應該努力讓「綠色能源」取代「褐色能源」。

政府對於推廣再生能源的「口號」由來已久。從一九七三年的「台灣地區能源政策」初版開始,數次為了因應世界能源危機而進行修正,每次修正不免都會大力呼籲發展替代能源或再生能源。

台電目前的供電系統主力可分為水力、火力與核能發電三類。二○○○年裝置容量的分配大致是水力一五‧五%、燃煤火力二八‧四%、燃油火力一八‧六%、燃氣火力一五‧一%、核能一八‧一%,民營燃煤電廠只占四‧二%。如果核四繼續興建,未來五年內的分配比例大致不變。

這些數據都證明,我國使用再生能源的比例卻非常地低。根據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的統計資料,二○○○年我國再生能源占年度總能源供應量配比只有千分之六點八,未來十年也不過成長至一‧一九%,占總能源供應量比例的成長幅度連一倍都不到。

再生能源已成潮流

但是放眼國際,都己有非常積極的政策與法規支持發展再生能源。美國國會在全球第一次石油危機後,痛定思痛而制定「能源替代法案」,強制政府、鼓勵企業發展再生能源,包括風力發電與太陽能發電都是「能源替代法案」的產物。

西堤餐券+雜誌一年才 $2,680,這組合太划算!立即訂閱>>

日本在一九九七年制定了「新能源促進使用法」,以加速新能源的引進、加速新科技的發展為主要目標,同時也明訂增加「乾淨能源」的發展基金。

尤其是以環保著稱的德國表現得更是積極。在二十世紀最後一年執政的德國綠黨不但確立了廢核政策,國會更在二○○○年通過了「再生能源法案」,宣示了德國「陽光時代」的來臨,將加重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發,期使再生能源成為未來能源。

風力發電技術在德國發展得非常迅速,平均每三年成本降低一五%。風力發電廠雖然建造成本較高,但營運成本很低(因為能源不用錢),而且不會製造汙染,社會成本更低。

除了德國,美國與丹麥的風力發電成績也是名列世界前茅。美國加州山區的「風車陣」目前已是觀光勝地,規模之壯觀令人驚訝,這些數以千計的風力發電機組,正擔負加州「綠色電力(Green Power)計畫」的重要任務。

洛杉磯水電資源署還積極邀請民眾參與「綠色發電」的優惠計畫,只要三美元就可以支持在南加州的風力、水力、地熱以及太陽能發電計畫,並換取不只三美元的省電燈泡與電器折價券。

風力發電在丹麥更是成功。從電力使用配比而言,丹麥的風力發電約已占全國電力消耗量的八%,相當於三部核電廠發電機組在台灣的地位。五年後的風力發電比例將達到一一%,西元二○三○年達到四五%。

丹麥從一九八八到一九九八年的十年之間,經濟成長率仍維持高達約二五%,但能源消耗量並未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更減少一○%,採風力發電的再生能源是最主要的因素。

丹麥能,台灣能不能?

丹麥與台灣很像,也是海島型國家,而丹麥的土地面積也僅比台灣稍大,人口只有台灣的四分之一。丹麥能,台灣能不能?

根據工研院能源與資源研究所的分析,台灣地區地面風場年平均風速達到強風區域(秒速五至六公尺以上),已經超過兩千平方公里。因此保守估計,台灣地區至少有一千個百萬瓦以上的陸上風能潛能可以開發,如果再加上海上風能潛力,據估計,台灣西海岸的海上風能至少是陸地的兩倍。

對於德國等國家而言,發展綠色能源不僅為了環保的理由,更是朝向全新經濟時代的契機,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將會創造蓬勃的投資機會與更多新的工作機會。在德國年輕人的心目中,未來最有前途的科技是再生能源的研發,其次是電腦,第三才是網路科技。

因此,不僅各大企業爭相投入,連原來的核電業者也投身搶占綠色能源市場,西門子公司已大力投資風力發電,「殼牌石油」(Shell)也在德國建立了一個太陽能中心。

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在二○○○年四月德國國會通過「再生能源法」的第二天,立刻收購了德國最大的日光能源公司「陽光世界」的股票,也就是看好再生能源的未來發展。殼牌石油曾公開發布預估,未來四十年內,世界上的能源需求有一半會被太陽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所取代。

當然,再生能源在技術上也都還有一些障礙需要突破,例如風力發電的電廠建置成本目前仍高,發電品質也比較不穩定,可能無法全天候供電,同時因為有噪音問題,必須選在人煙稀少處建置電廠。

太陽能發電也是未來再生能源的主要發展方向,同樣地它也有一些科技障礙需要跨越。例如,如何製造高效率的光電板,白天發電如何儲存至夜晚使用、廢電池的處理等。

太陽能發電在台灣也有先天上的困境,台灣地區雖然日照強,但屬於溼熱、多雲的海島型氣候,空氣水蒸汽會阻礙日照的輻射熱量,因此,並非完全適合太陽能發電。

但是,再生能源勢必掀起二十一世紀的能源革命,技術問題不能再是藉口。多位科學家與環保人士早在二十年前即已倡導發展再生替代能源,如果當年台電願意用推動核四的十分之一力氣發展替代能源,如今也不見得完全不可行,核四問題也不一定會是爭議。同理,雖然再生能源現仍在研發階段,距離工業用電的目標仍遠,如果現在大家仍執著於眼前的爭議,不把眼光放在將來,一、二十年後,我們可能還得再為「核五」問題爭吵一次。

「太陽、風、水都不會寄給我們帳單。」寄望在可見的未來,我們可以很驕傲地宣稱,不僅現在的我們不會收到含碳能源的社會成本帳單,我們的子孫也不會收到。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