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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人民「知的權利」?

張作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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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錦

200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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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人民「知的權利」?
 

本文出自 2000 / 5月號雜誌 第167期遠見雜誌

台灣大選過後,美國《華盛頓郵報》及《新聞週刊》記者魏茂斯到台灣來,訪問李登輝總統、國防部長唐飛,以及副總統當選人呂秀蓮,四月中旬在郵報和周刊上分別刊出這些訪問。

李總統坦承他憂心中共會武力攻台。他最擔心的是對岸導彈的威脅。唐部長說,中共的軍力二○○五年就壓過台灣,已構成台灣國家安全的「迫切威脅」。呂秀蓮則指出,她擔憂「北京領導人正在喪失理性」。如果他們對陳水扁五月二十日就職演說不滿意,「難道會發射什麼嗎?」

這三位現任的、和即將接任的國家領導階層人士,「口徑一致」的對大陸的動向表示憂慮,是過去少見的現象。以前,領導人總是以不屑的口吻,說大陸是紙老虎,打過來的都是空包彈;我們有十八套劇本,可以一套一套地使出來應付他們。再不然就說,對岸一切軍事動態均在我們的掌握之中,國軍早有萬全準備。當呂秀蓮親自到紐約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時,幾曾想到「北京的領導人正在喪失理性」?

李、唐、呂三位所剖陳的兩岸情況,究竟是早已如此,還是到目前才形成的?如為後者,我們很慶幸領導人告訴了我們;如為前者,那麼關係兩千三百萬同胞生死禍福的大事,為什麼不早讓民眾知道?

民眾不知道的事尚不僅此。一九九六年,兩岸關係極度緊張,官方聲言共軍「無異常活動」,我方也未「提升戰備」;但後來證實,當時外島的戰火可能一觸即發。一九九九年,因「兩國論」而引起的不尋常局勢,官方對民間仍守口如瓶 ,後來由美方透露的消息,共軍戰機已兩度越過海峽中線。

當然,國防機密,軍情戰況,未必都適合全盤托出於大眾之前,以免損及國家利益,造成社會驚擾。但是,屬於大局趨勢而非具體行動之事,政府有責任適當公開,讓國人對自己所處的境況有所瞭解。新加坡總理吳作棟最近訪問中國大陸,四月十八日接受香港英文《南華早報》訪問時指出:大陸現在需要台灣對一個中國做明確的表示,如果陳水扁有傾向台獨的舉動,大陸準備隨時對台動武。像這樣的事,難道生活在台灣的人,不應該清楚而明白的知道嗎?

「人民有知的權利」這句話,在所有民主國家,人民都是理解的,政府都是承認的。可是,誰來給人民這種權利?一般都把責任加在媒體的頭上。誠然,媒體不能迴避,報導訊息是它們存在的唯一理由。但是,政府較媒體有更大的責任,因為他們是國家安全訊息的來源。他們在滿足人民「知的權利」上是盡責還是怠惰,固要媒體的監督,更要全民的鞭策。

人民既有「知的權利」,就不該輕易放棄這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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