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人的印象中,非營利組織是個分享善心與奉獻熱情的地方,很少有人嚴肅地看待到非營利組織上班領薪水這回事。
但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只能用熱情與理想,來填補薪資空洞嗎?不,追求合理福利待遇是基本人權,自己先不虞匱乏,才有餘裕幫助他人;當熱情與薪資共同成長,社會公益與非營利工作者才能雙贏。
現實∕勞動權益被漠視
許多非營利工作者認為薪水不是重點,但社工界整體勞動條件不佳是他們心裡永遠的痛。許多小的非營利組織靠政府補助運作,政府補助沒了,工作人員就要走路,「還有人必須靠抽籤,看誰留下,其他人開始隨處漂流。」太平生活重建中心社工員林采蓉無奈地說。
非營利組織背負太多道德期待,因而非營利工作者見到自己的勞動權益受損卻不願聲張,「我也有理想、我也有熱情,但誰規定基層社工員不能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林采蓉說出訴求,「先照顧好自己,才能照顧別人。」她與其他基層非營利工作者組成「漂流社工」組織,想集結社工員的力量,為自己發聲,終止社工員的漂流。
理想∕平衡社會公義及勞動人權
光靠一些形而上的意念或服務的熱情,並不足以吸引真正的人才。非營利組織所需要的人,不但要有社會正義與使命感,更要有專業能力。想吸引學有專精的工作者,給的薪水也不能太離譜;如果30歲青年,希望進入非營利組織擔任專職人員,發揮生命熱情、展現個人專業,他們當然也期望有一份穩定的經濟收入。
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江明修認為:「內部員工的福利本來就該被保障,這是人權的一部份。」
非營利組織專職人員待遇及福利的討論,就像一個左右搖擺的蹺蹺板, 一邊是社會公義;一邊是勞動條件的保障,最終目的是兩邊平衡。最初以拯救雛妓為主,近年來轉型兼做心理疾病諮商的勵馨基金會,最近就嚴正要求一份媒體道歉更正,因為「他們以為不該給社工薪水,認為非營利組織的財源大多是來自募款,應直接給救助對象才對。其實社工在連結資源、扮演真正發揮幫助的角色。」擔任9年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的紀惠容強調,沒有專業的人才,非營利工作絕對做不好。
做法∕應形成良性循環
江明修指出,「某些國外非營利組織給執行長的薪水與福利, 等同於企業界的高階主管。」江明修也承認有人支持這樣的做法,認為如此才能吸引真正的人才,把非營利組織做得更好。
在非營利界頗有知名度、以拯救植物人出名的創世基金會,就以好待遇、敢要求的策略來強化非營利組織的人力資源,招募優秀的30歲以下青年,「比照公務員委任三級的優渥待遇,聘請大學畢業的專職員工,月薪可以到3萬2000元。」近30年前從國營事業台糖退休的創世基金會董事長曹慶說。
制度∕可比照公家機關
創世基金會創辦人曹慶對員工有另一套制度,新進人員薪水一律比照公務員普考待遇,除了勞保的退休保障外,每月基金會與員工本身也各提撥一部份金額當做員工未來的退職金,只要做滿5年,員工離職時就能提領這筆退職金。
根據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2002年的調查,在其抽樣的115個社福團體中,大約只有三分之一提供退職金的保障。對此,江明修認為非營利組織所提供的工作條件不夠好,正是人員流動率高的最大原因。
現今比較能被大家接受的專職員工待遇就是比照學術界的水平,一般基層員工比照國科會助理級待遇,較高層的執行長就比照教授或副教授。
價值∕增加視野及歷練
但是非營利組織工作又有其特殊性。最重要的是,非營利組織是社會的良心, 雖然對30歲青年來說,不錯的起薪是一個好的誘因,但是發自內心的奉獻,才是從事非營利的本質。儘管非營利組織的福利待遇比不上營利組織,任教於政大公共行政系的江明修還是鼓勵年輕人投身非營利組織。他認為:「非營利組織的經歷可當做人生很好的起點,人生不用一開始就很急地去爬階梯。
經由這樣的工作經驗可以打開年輕人的視野,讓人生更多元、更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