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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和要我的總不一樣

王念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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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念綺

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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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和要我的總不一樣
 

30歲前有一陣子朋友們狂結婚,當時我參加許多婚禮,就很想結婚。但一、兩年後,看到結婚的人離婚,發現結婚不代表什麼,反而就沒有那麼強烈的結婚念頭。我覺得要找到對的人比較重要,不能為結婚而結婚。我通常要先由朋友開始做起,當我跟他相處很自在之後,才會有愛的感覺。

我喜歡的類型和真正有來電的都不太一樣,我會主動喜歡有點壞壞的、有才華的男孩,例如很會畫畫、唱歌,或某些點很吸引人,不需要長相很帥。他要會說話、偶爾稱讚我、並在工作領域表現專業,即便是做業務,也能夠樂在工作,有自己對事物獨特的看法,我就會很欣賞。

然而對我有好感的通常是較居家型的男生,這樣的男性卻很容易一下子跟我談到結婚的事,我很難接受這點,我覺得應該要慢慢來,現階段我仍憧憬浪漫的戀情。雖然是一個人住在台北,但我有一群感情很好的單身朋友,平均每週都會聚會一次。

我想像如果結婚後,回家、或做事就會有伴可以說話、互相分享,在外面不論遭遇什麼挫折會有人支持我,那與家人的支持是不同的。過去我太過夢幻,不急著結婚,現在我不喜歡被介紹的尷尬,因此沒有很積極地找尋另一半。媽媽也認為與其嫁得不好,不如不要嫁。但我其實滿害怕單身一輩子,內心仍渴望有個伴,如果未來找不到伴,最擔心的是朋友都結婚、家人又不在時會感到很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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