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潔西卡是英國航空公司的機長,和同為機長的丈夫育有1歲的女兒。不規律的排班使他們無法照顧小孩,現實情況也不容許他們聘請24小時的褓姆;她想兼顧家庭,又不願放棄熱愛的機長生涯,女兒出生後,她向公司要求降低一半的飛行時數卻遭到拒絕;她認為男性經理不懂在職母親的需求,控告公司性別歧視以及對員工家庭不友善,一年後獲得勝訴。
英國婦女產後求職遭歧視
「 身兼母親與員工兩種角色,我相信要求彈性工時是合理的。」潔西卡表示:「公司和我自己都為機長培訓花了許多時間與金錢。我認為文化在改變,現在女人要追求職涯,同時也想將孩子照顧好。」
潔西卡的例子並不常見,因為許多英國婦女必須在生涯與生育做選擇。工作契約一年一聘的婦女,選擇延後生育或是不生,但產後重返職場卻困難重重;正職工作的婦女雖有半年育嬰假,但福利不如其他歐洲國家;不少中產階級雇不起褓姆,只好選擇低挑戰性或兼差工作以便照顧小孩,造成女性工作者及社會的雙重損失。
英國「機會平等評估委員會」最新調查證實,重返職場的母親求職時最受歧視; 這份報告認為應制訂「善待家庭(Family friend)」法律,讓婦女有更多貢獻;同時建議一種新工作制度「年度彈性工時合約」──只要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工作時數,工作者不必受限於傳統的上班時間,而能自由規畫工作週與休假週。如此一來,婦女可以保有正職工作、享有福利,又能規畫時間照顧家庭,包括生產與育嬰。
不過這樣美好的政策大餅實現前, 英國婦女仍要自力救濟。一名女警離婚後,必須照顧三個孩子,無法輪值夜班,被上司要求做出選擇,於是控告對方歧視;纏訟三年,今年終於獲得勝訴,又一樁「潔西卡案例」,顯然英國法律制度肯定了社會對親職的重視。